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的区别(个人独资企业的利弊)

个人独资企业的优缺点?

那么,独资企业都有哪些优缺点?

首先是优点:

第一点,创立容易,不需要与他人协商,注册资本少。

第二点,经营的固定成本较低.例如,政府对其监管较少,对其规模也没什么限制,企业内部协调比较容易。

第三点,不需要交纳企业所得税。

第四点,企业的外部法律法规等对企业的经营管理、决策、进入与退出、设立与破产的制约较小。

然后就是缺点:

第一点,业主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有时企业的损失会超过业主最初对企业的投资,需要用个人其他财产偿债;

第二点,企业的存续年限受制于业主的寿命;

第三点,难以从外部获得大量资金用于经营。

个人独资企业的优惠政策:

第一点,免征企业所得税,帮企业规避25%高额的企业所得税。

第二点,个税税率只有0.95%-2.19%,也就相当于100万只需要缴纳9500元的个税,这样就可以把企业20%的个税大大的降低。

第三点,解决利润虚高没有进项票,很多企业采购、人工、交易等等只有出项没有进项,导致没有进项票,利润虚高,这里个人独资企业可以提供相应的成本票。

有限合伙人从企业中分取的收益不属于自己的财产吗

  • 暨南大学出版社 朱晔主编的《经济法》中关于有限合伙企业债务清偿的殊规定中写道,有限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债务时,该合伙人可以从其有限合伙企业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 表示没看懂这句话啊,难道分取的收益不是有限合伙人的自有财产吗? 请大神解答,谢谢各位了!!!
  • 你好!这两者均属于自有财产,没有问题。此复!

有限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有限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吗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九条 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那么有限合伙人是否也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如果这样,“有限”的意义在哪里?与普通合伙人在承担债务的责任上有什么区别呢?
  • 有限合伙人不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只以其出资(或者承诺出资)为限承担责任。 有限合伙人权利义务: 1、有限合伙人不能以劳务出资。 2、有限合伙人不能执行合伙事务。 3、有限合伙可以约定全部利润归部分合伙人。 4、有限合伙人可以自我交易。 5、有限合伙人不受竞业禁止的限制。 6、有限合伙人可以向外转让合伙财产。 7、企业仅剩有限合伙人时,应当解散。 8、善意第三人与有限合伙人交易时,有限合伙人承担与普通合伙人同等责任。交易造成内部损失的,有限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9、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之前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10、有限合伙人可以是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11、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退伙前原因发生的企业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 12、有限转普通或者普通转有限,都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13、有限转普通或者普通转有限,都对之前的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参见《合伙企业法》 第六十四条第二款 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第六十八条 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第六十九条 有限合伙企业不得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十条 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十一条 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十二条 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十三条 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七十五条 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有限合伙人的,应当解散;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普通合伙人的,转为普通合伙企业。   第七十六条 第三人有理由相信有限合伙人为普通合伙人并与其交易的,该有限合伙人对该笔交易承担与普通合伙人同样的责任。   有限合伙人未经授权以有限合伙企业名义与他人进行交易,给有限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有限合伙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十七条 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第七十九条 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在有限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他合伙人不得因此要求其退伙。   第八十一条 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有限合伙企业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   第八十二条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第八十三条 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八十四条 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余下全文

有限合伙企业中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如果有限合伙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怎么办?

  • 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若甲为A合伙企业(甲乙丙,只有甲为有限合伙人)的有限合伙人,甲出资100万,甲与A交易使得A欠下甲1000万。然而A的资产只有300万,此时A应该向甲还款多少?是不是可以只还给甲1000-100=900万呢?
  • 普通合伙人负有无限连带责任

CPA经济法:有限合伙人参与决策处分不动产时,视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是否违法?

  • 有限合伙人参与决策处分不动产时,视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但是处分不动产要求无约定的情况必须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那有限合伙人必须参与决策处分不动产,但是参与了就视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而有限合伙人又不允许执行合伙企业事务,这不是自相矛盾吗?如何理解
  • 有限合伙人参与决策处分不动产,不视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有限合伙企业以及有限合伙人是须经特别申请,还是满足条件自动成为? 例如合伙企业中只出资不经营的人,

  • 有限合伙企业以及有限合伙人是须经特别申请,还是满足条件自动成为?例如合伙企业中只出资不经营的人,他是否一定是有限合伙人呢?
  • 需要经过设立登记,提交设立登记申请书。普通合伙人也出资也经营,对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只出资不经营,以出资额为限对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关于有限合伙企业中,有限合伙人对外转让份额的问题

  • 在无合伙协议约定情况下,提前30天既可转让,那如果约定不可转让,是否有限合伙人就不得转让其份额,求解 ,谢谢
  • 《合伙企业法》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4213这是因为有限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其他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0640并不影响有限合伙企业债权人的利益im但是有限合伙人对外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应当依法进行,一是要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进行转让;二是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waei有限合伙人对外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时,有限合伙企业的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

山西凯吉建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的合伙人是谁

  • 有赵贺全和那几位合伙人,公司业务怎样
  • 公司注册地址建工路中段北侧业务经理赵贺全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营业范围土木程建筑 水电安装 加工 混凝土构件 木器 钢木构件 建筑机械 装卸成立日期2001年11月21日行政区号141081邮政编码043000座机电话0357 – 4189047注册资金2001(万元)员工数量352(人)

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普通合伙人的出资1万元,有限合伙人出资1000万元,那么该基

  • 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普通合伙人的出资1万元,有限合伙人出资1000万元,那么该基金用于投资运作的资金总额就一定等于1001万元吗?
  • 是啊·····

CPA经济法:有限合伙人参与决策处分不动产时,视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是否违法?

  • 有限合伙人参与决策处分不动产时,视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但是处分不动产要求无约定的情况必须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那有限合伙人必须参与决策处分不动产,但是参与了就视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而有限合伙人又不允许执行合伙企业事务,这不是自相矛盾吗?如何理解
  • 有限合伙人参与决策处分不动产,不视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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