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数的规律?
1.在一个大于1的数和它的2倍之间必存在至少一个质数;
2.存在任意长度的质数等差数列;
3.一个偶数可以写成两个质数之和,其中每一个数字都最多只有9个质因数;
4.一个偶数必定可以写成一个质数加上一个合成数,其中的因子个数有上界;
B是一个合数,B的因数至少有几个?
- B
一个合数至少有几个因数,一个质数只有几个因数
- 已
- 一个合数至少有3个因数,一个质数只有2个因数
一个合数至少有几个因数,一个质数只有几个因数
- 已
- 一个合数至少有3个因数,一个质数只有2个因数
1.在一个大于1的数和它的2倍之间必存在至少一个质数;
2.存在任意长度的质数等差数列;
3.一个偶数可以写成两个质数之和,其中每一个数字都最多只有9个质因数;
4.一个偶数必定可以写成一个质数加上一个合成数,其中的因子个数有上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