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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19-09-29 05:38
- 分类: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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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试用期
劳动合同试用期问题
问题补充:劳动合同试用期问题
解答如下: 第一、一年的劳动合同两个月的试用期是合理的,依据为《劳动合同法》第19条第一款: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二、单位以表现不佳延长一个月的试用期是不合理的,依据为《劳动合同法》第19条第2款: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如果公司认为你试用期不合格,可以解除合同,但公司约定2次试用期,属于变相不给你正式期的工资,违法。 第三、如果是试用期提前3日通知单位即可辞职,正式期需要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依据为《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期限和试用期的问题
问题补充:劳动合同问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自2007年7月建立劳动关系,2007年10月试用期满转正,但一直为签定劳动合同.2008年底用人单位提出补签劳动合同为2年期(2007年7月至2009年7月),且试用期为3个月(2007年7月至2007年10月),请问该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19条之规定吗?劳动合同问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自2007年7月建立劳动关系,2007年10月试用期满转正,但双方一直未签定劳动合同.2008年底用人单位提出补签劳动合同为2年期(2007年7月至2009年7月),且试用期为3个月(2007年7月至2007年10月),请问该合同属于再次约定试用期吗,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19条之规定吗,是合法的吗?
《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作了明确规范: 第一,签订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 第二,试用期在同一个单位只有一次,试用期只适用于企业新招收录用的人员; 第三,先签合同才有试用期,在合同期间内可以约定一段时间作为试用期,而不能以试用期为由,不签合同。企业只签订试用期合同,《劳动合同法》视同无效。 劳动合同期间,在3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允许超过一个月。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能超过两个月,合同期限3年以上或者签订无期限合同,试用期不能超过6个月。 换句话说,企业与职工签订3个月以下劳动合同或者签订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不允许约定试用期。
深圳市鹏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拒绝支付试用期工资,没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只是口头协商的,怎么拿回工资
问题补充:深圳市鹏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拒绝支付试用期工资,没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只是口头协商的,怎么拿回工资
您好!按《劳动合同法》规定,公司不签劳动合同而用工属违法,应从员工入职第二个月起,支付员工双倍工资。试用期也得签订劳动合同。你可向公司所在地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不收费),主张赔偿和发还工资,依法维权。
试用期和劳动合同期限的关系
问题补充:试用期和劳动合同期限的关系
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作了明确规范:第一,签订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第二,试用期在同一个单位只有一次,试用期只适用于企业新招收录用的人员;第三,先签合同才有试用期,在合同期间内可以约定一段时间作为试用期,而不能以试用期为由,不签合同。企业只签订试用期合同,《劳动合同法》视同无效。 劳动合同期间,在3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允许超过一个月。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能超过两个月,合同期限3年以上或者签订无期限合同,试用期不能超过6个月。换句话说,企业与职工签订3个月以下劳动合同或者签订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不允许约定试用期。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满意请采纳,举手之劳,将鼓励我们继续解决更多网友的问题
试用期不签劳动合同
问题补充:我是09应届毕业生 与单位签了就业协议尽尽是签字盖章 没有写其他的 试用期三个月没有保险 但公司曾经有违约的办手续麻烦为由说试用期不签合同 试用期过后再签合同 我想问1;毕业后不签合同就业协议还生效吗?2;试用期后会签正式的合同吗?3;我该在怎么做
试用期不签劳动合同是不合法的。《劳动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在签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应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而且,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依法享有社会保险待遇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试用期内签了三年劳动合同,但是还未过试用期辞职不批?如果去劳动局只有一个人又不理呢?急!
问题补充:试用期内签了三年劳动合同,但是还未过试用期辞职不批?如果去劳动局只有一个人又不理呢?急!我于12月25日进入公司,试用期三个月,于1月17日提出离职,两位经理都推说我不归他们管辖,但总经理又不在,我该怎么办?
把你的辞工书复印一份自己留着,然后和你的领导说三天后我就走人,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员工可以提前三天提出辞职,公司不管批不批你都有权走的。不给工资,就去劳动局解决吧,但要告知你领导,你不批,或不给工资,我就走法律途径,但最好还是让他批你,因为闹开了,对大家都不好啊。
我与公司签订三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6个月,现在是第四个月,未转正,公司要辞退我,可以索赔么?
问题补充:人事的经理没有给我书面通知,只是让同事代为传话,意思是希望我可以自己请辞,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请各位高人指点,合同法我看过了,貌似我这种情况我自己没找到对应的,还请高人详细指点,谢谢
你好,你在试用期内,只有单位证明你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公司才能与你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就是违法解除,况且公司也没有给你书面通知,你可以不必理会,公司意图是逃避不支付经济补偿的义务,如果你自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则没有补偿,另外,如果你仅凭同事的代为传话,而你又自行离职,则容易给公司留下解除你的借口。只要没有给你书面通知,你就在公司继续干,如果你不具备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公司的解除行为也是违法的,你首先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否则你可以向公司要求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