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母语·语文美育学专列(1)】徐林祥、郑昀:美育及其概念的诞生

编者按:
《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指出“语文课程还应通过优秀文化的熏陶感染,促进学生和谐发展,使他们提高思想道德修养和审美情趣,逐步形成良好的个性和健全的人格。”2015年9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5〕71号)。该文件对学校美育工作进了五年总体规划,要求“到2018年,各级各类学校开足美育课程,到2020年初步形成大中小幼美育相互衔接、课堂教学和课外活动相互结合、普及教育与专业教育相互促进、学校美育和社会家庭美育相互联系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化美育体系。”新颁布的《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2017年版)》将“审美鉴赏与创造”列为语文核心素养之一,指出“语文教育也是提高审美素养的重要途径。要让学生在语言文字运用的学习中受到美的熏陶,培养自觉的审美意识和高尚的审美情趣,培养审美感知和创造表现的能力”。可见,探索语文美育的理论与实践之路,不仅是语文课程本身的需要,更是时代的召唤。
本期推送扬州大学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扬州大学中国语文教育研究所所长徐林祥先生与扬州大学文学院语文教学法教研室讲师郑昀合作的《美育及其概念的诞生》。这篇文章刊于《中小学课堂教学研究》2018年第9期,为该期特设专栏。同时也是徐林祥、郑昀合著《语文美育学》绪论第一部分。该书绪论中其他内容,将陆续在《中小学课堂教学研究》杂志连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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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编辑:郑昀
图片来源:百度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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