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这些人,这些事,再赌,就剁手吧!

戒赌碑上写些啥?
过年期间,亲友聚在一起搓两圈麻将似乎无伤大雅,反正是自家人,肥水不流外人田,赢了高兴,输了也不亏。
聚众赌博则是另一回事,轻者被罚,重者被拘留,好说不好听,丢脸
前些天,我闲翻《洛阳明清碑志》,发现几篇比较有意思的戒赌碑文——它们原本刻在孟津县平乐镇、白鹤镇、横水镇的戒赌碑上。
据碑文记载,清朝光绪年间,平乐镇上古村有“烟火数百家”,民风淳朴。后来,有些外村的坏人混入村中,教唆村民赌博,害得村里乌烟瘴气,“读者废读,耕者废耕,日荡夜游,不务正业,甚至破家坏产,盗财物劫”。
上古村的“董事诸君”(类似现在的村委会干部)看不下去,就在村里立了一通戒赌碑,警告村人不许赌博,如若不听,“酌议送官”,让警察叔叔把其抓起来。
平乐镇丁庄村的戒赌碑则声明:“再有群集暗赌者,罚戏一台,开赌加倍。”
想赌博?好呀,请自掏腰包请全村人看戏。请不起还要赌?抓你去见官!
白鹤镇长秋村的戒赌碑立于清朝道光年间,碑文直斥“天下害人之端惟赌为甚”,全村人一致同意严惩赌徒——“杖四十,罚钱四千文,赌首加倍”。
横水镇官庄村的戒赌碑碑文最为苦口婆心:“市农工商莫不利国利民,惟此赌博荒废时日,败坏正事。”赌博,百害无一利,必须坚决抵制。
这四通戒赌碑都立于清朝。据说新安县也有清朝立的戒赌碑,碑文规定,对赌徒的处罚是“罚羊一只,杖三十棍”。
太子赌博会被打屁股
史载,赌博起源甚早,至今已有数千年历史。起初,它只是一种游戏,但人们很快发现,这种游戏遗患无穷,危害甚广。
于是,差不多历朝历代都在跟赌博之风作斗争。
洛阳曾是东周的王城。东周法律规定,凡“赌博戏财”者,“罚金三币”。太子倘若赌博,可不光是交罚款那么简单了,还得被处以笞刑——用鞭、杖或竹板打屁股。
汉朝出台了许多针对官吏的禁赌条例,赌博的官员一旦被抓,轻则没收赌资,重则被免官,甚至要带刑具服苦役。
唐朝更狠,发现赌徒,不由分说先“杖一百”,打个半死不活,然后没收家产。在民间设赌局的人,会被抓去充军。京城管得更严,谁敢在东都洛阳、西京长安设赌局,抓住就砍头。赌徒们的日子不好过呀
北宋有样学样,规定凡在京城赌博者一律处斩,京城之外的赌徒则一律发配充军。北宋京城是汴梁,也就是如今的开封。开封离洛阳不远,在开封赌博是死罪,在洛阳赌博要充军,哪样都不好受。 明朝法律规定,犯赌者砍手。
清朝的禁赌手段,从孟津戒赌碑的碑文内容便能了解个大概。
从长秋村的戒赌碑碑文来看,这些禁赌手段收效甚好,全村戒赌“迄今三十余年”,没人敢犯规——洛阳人把面子看得比啥都重要,街坊邻居知根知底的,丢不起那个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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