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青年文学家大奖赛参赛作品展(四十一)】梁思诗 短篇小说 ‖骄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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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志社简介
《青年文学家》杂志创刊于1953年,是一本经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的文学期刊。本刊全国公开发行,由中共齐齐哈尔市委宣传部主管、黑龙江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和齐齐哈尔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主办,中华文学基金会协办。自创刊以来一直以培育文学新人,繁荣文学事业为宗旨,以推动鹤城文化产业发展为目的,创建新时期新文学、新文化、新生活的大本营。我们诚挚地欢迎广大爱好文学的朋友加入【青年文学家杂志社群】
国际标准刊号:ISSN1002-2139
国内统一刊号:CN23-1094/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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骄阳
“你叫我小梅就好了。”一个炎热的下午,她对小吴说。
彼时,小吴大一刚入学,小梅也一样,他们都来自一个地方,念同一个初中,同一个高中,却未曾谋面。刚开学那会儿,小梅帮系里学姐到男生宿舍去挨家挨户地派发宣传单。她斜倚在小吴的寝室门边上,饶有兴致地窥视着他的行李。按说小梅该算是个美人,她有着深深的眼窝和黑亮的大眼珠子,尖细的鼻梁,小巧的下巴,有点像新疆姑娘。然而她黝黑的皮肤掩盖了五官的精致,只叫第一次见她的人闻到一股粗糙的乡土气。那天下午,她穿了一身艳丽的大花连衣裙,像是海南旅游小姐,这个形象往后一直深深地烙在了小吴的脑海里。
毕业后,小梅和小吴还常来往。刚搬离校的那半年里,小吴每天清晨都会站在她家楼下等她。他和小梅一般高,戴着副眼镜,一副憨憨的样子。有点儿像电影《忠犬八公的故事》里的那条狗,它也是这样仰着头,心无旁骛地等待着自己的主人。他从不上家里来,当然,小梅也未邀请过他。只有一次,他急匆匆地赶进屋里来,让房东太太给开门,帮小梅找胃药。他就缩在门背后,不敢踏进小梅的房间半步。但他的目光中充满了对那间屋子的好奇。他的眼珠子时不时往屋子方向挪动,又及时停住,再羞怯地往屋外挪回来。他的双手紧紧拽住公文包,发鬓上不断冒着冷汗。
房东太太把药递给他,他伸过来的手上套着一圈钥匙,上头挂了一只小鸟的挂饰,鸟的翅膀是张开的。房东说:“她怎么不干脆在药店买呢?”
小吴说:“既然家里有了,何必再花钱买新的!”
半个月后,小梅找到了工作,而小吴的工作仍没着落。但他依然每天接送她。有一天,房东太太又在房门猫眼里看见了他,这次,他手里提着一个巨大的蛋糕盒,脸上挂着灿烂的笑容。“今天是她的生日,我故意不去公司接她。她一定觉得奇怪。她要是给我打电话,我就说‘你今晚自己回家吧’。等她回来看到这蛋糕,一定会很吃惊的!”他说这话的时候,双手激动得微微发抖,像个即将迎来奖赏的孩子,心脏扑通扑通地跳。
他是个不善言辞的男人,等人的时候就专心致志地等,也不干别的,也不说话。期间,房东太太回房假装休息了三个钟头。当她再回到客厅时,他依旧保持着原来的姿势坐在那儿,只是他的眼皮变得略微沉重了些。他今天换了一副新的眼镜,衬得整张脸斯文了不少。零点过后,小吴走了。她从猫眼里看见他下楼的背影,他的脚步很轻,没有惊扰楼道灯光的声控,他的背影就那样在黑暗中很快消失了。
小吴说:“上海的蛋糕很贵。找着工作之前,得攒上半个月的生活费才买得起一个生日蛋糕。”
自那以后,小吴就常到家里来。小梅陪房东太太和她闺蜜打麻将三缺一的时候,都会叫上他。那段时间小吴尚未找着工作,每次输了麻将都赊着钱,房东太太见他一次骂他一次。小吴听不太懂上海话,大概是骂他不像个男人。他因而每次来都低着头,不敢直视任何人的眼睛,也不说话。但是只要小梅在,他就一定会来。小梅说,她和小吴是上大学时认识的。他们都是农村出来的,家乡离得很近,每年寒假都一起坐车回家。他们说好了,要在大城市生根,然后枝繁叶茂。后来小吴到一家私企去做文秘,小梅却接连换了好几份工作。彼时,小梅脱下了她那条艳丽的大花连衣裙,换上了时下最流行的款式,还购入了大盒小盒的廉价护肤品。她那些衣服大都是仿照韩剧明星的山寨货,大街上的姑娘十个里有九个穿着同款,这倒远不如之前那条大花连衣裙鲜亮了。
尽管穿着土气了些,但小梅的相貌还是很出众的。她的大嘴,挺拔的胸脯,古铜色的皮肤,无不散发着一股诱人的气息。刚工作那会儿,办公室里的男同事都爱多看她几眼,这还包括她的男老板。老板在公司逮着机会就要把小梅夸奖一番,平时没事就嘘寒问暖,逢年过节发福利的时候也会多给小梅留一些。小梅头一回碰上这样的人,她开始理解为什么以前读书时女孩们都喜欢找成熟稳重的男子,大概是流连于他们无限的温柔。只是老板的相貌着实不是女孩喜欢的类型,他的后脑勺掉发严重,腰部的肥肉整圈凸起,如同在那儿套上了个呼啦圈。这种小企业主已经满足不了小姑娘们的择偶要求。
她穿了一条紫色的连衣裙,整个人活像一束风信子。她还化了淡淡的妆,粉色的腮红让她看起来有中学时期的少女感。小吴禁不住问她:“我们是不是来错地方了?”那天晚上,她安静得出奇,不再像麻雀那样叽叽呱呱地胡言乱语。她的视线穿过小吴的肩头,而小吴则聚精会神地看着她。小吴真真切切地觉得,小梅真是个美人,也许是面馆的灯光柔和了她的轮廓,使她看起来宛如娇柔的少女,她笑容的弧度如同河水里的清波,她发光的黑眼珠子像河面上扑腾的的萤火虫。
后来,小吴发现,小梅经常去那家面馆,从每周去一次改为每半周去一次,改为每天都去。有回小吴故意途径那家面馆,望见小梅正坐在里头。那天店里极冷清,除了小梅外只有一两个客人。他看见她那副孤影自怜的样子,黄昏的金光照在她的半截小腿上,昏暗中,还能依稀看见她的眼神空落落的,好像在等待着什么,又好像什么也等不来。
从那时起,小梅再没让小吴接她下班。他知道她在等什么人,就在那面馆里,那是个普普通通的上班族,和他一样戴着眼镜,但比他要高一些,瘦一些,白净一些,秀气一些。过了一段时日,小梅告诉他,她有喜欢的人了,那人叫张列,他们互加了微信。她感觉每跟他多说一句话,就仿佛又向他靠近了一步。说这些话的时候,她的脸上正挂着甜蜜的笑容。
小梅辞职了。她在电话里告诉小吴。
按说这本该是稀松平常的事,多经历几次就不会像刚毕业时那样伤心欲绝了。可小吴分明从小梅的话音里听出了些微弱的哽咽。当他穿过半座城市赶到她的身边时,发现她那头长发乱得像个鸡窝,似乎是被人拉扯成这副样子的。她满脸发红,还有几块淤青,嘴角上有些血迹,留过的泪都已干了。
那天,老板的老婆找到公司里来,指着小梅的鼻子说她是小三,没等她反应过来,那人就上来揪着她的头发,把她骑在自己跨下狠打。跟着来的三四个人,外带围上前来看热闹的同事,都掏出手机录视频。这些视频被人上传到网上,后来过了很多年都没有删除。
小吴给她擦药的时候,忽然想起了大二那年的运动会,小梅拿了全校女子网球单打亚军。那天晚上,他在人群散去后的跑道旁等她,她来的时候,脸上挂着一道清泪,在路灯光的照射下显得无比惹眼。她是个极要强的女孩子,从来都是冠军。小吴陪着她在足球场上吃了一晚的零食,喝了一晚的饮料。在小吴后来的人生当中,他时常回忆起那个夜晚,总希望时间能停在那时,他眼角的余光停在她细瘦的肩膀上。
上海的夏天来得比家乡的迟了至少两个月。初来时,小梅极喜欢那春夏交替之际的天气,街道的枝头上还留有些许残花,每日阳光都是饱满的,夜里风大,吹走了傍晚的余温。
那一个星期七天,小梅每天都和张列待在一起。他和老婆不和,小梅便收留了他。她不敢问,他们之间发生了什么。也许不知道会比较好,只要他此时此刻待在自己身边。如此,她还能保留一丝他会永远待下去的希望。他来的第二天,小梅就到百货商场买了一条白色的半身纱裙。今年很流行这种款式,此前小梅总觉着浮夸了些,但若穿到张列面前便成了魅惑的伎俩。那日小吴顺道帮她取快递,小梅便问他:“我今天这身好看吗?”小吴点了点头。其实不管她穿什么小吴都会觉得好看。事实是,小梅的肤色太黑,并不适合穿这种风格的裙子。张列在她面前无动于衷,他的眼神总是那样空洞,整个人宛如一座雕塑。
大约是一个月以前,小梅曾约过张列一次。给他发微信之前,她犹豫了很久,紧张了很久,发送出去后,又独自在床上翻来覆去悔恨了半天。他同意了。出乎意料。小梅抱着膝盖在床头喜极而泣。她听见室友的房间里传来电影《五个夜晚》中的一段吉他弹唱,那是久别的恋人重逢后的示爱,她以为这一定意味着什么。他们约定傍晚六点半在电影院门口见。那日,他没来。小梅一直等到了凌晨一点半。也不知是一种什么力量让她终于决定离去。她独自去了近郊,在废弃的铁轨边待了许久。她仿佛失去了知觉,成为了一阵夜风,向轨道无尽延伸出去的方向漂浮。眼泪聚积在下巴处,怎么也滴不下来。那天夜很明朗,月光清澈,照亮了整片荒郊。
小梅为张列准备了新的牙刷、牙膏、沐浴露以及毛巾。现在这些东西厕所里有两份,看起来仿佛是热烈的情侣同居,小梅一边打扫卫生,一边暗自窃喜。有的时候,张列洗完澡出来,小梅会假装小便到厕所里待着,在那个狭小封闭的空间里,每一个湿热的水蒸气分子里都有他的味道。那是从他的身体里剥落下来的成分,令小梅着实着迷。
张列睡沙发,白日里也不会做出什么越轨的举动。小梅仍旧像过去一样,隔着一段距离,静静地观望着他。然而他每天下班回来的样子,总是像极了她的丈夫。小梅总是沉浸在这种虚妄的瞬间,开始自以为是起来。每一次不经意的目光交汇,都是相爱的错觉。有时他独自坐在窗台边抽烟,小梅便会远远地坐在饭厅里注视他。她从未想过,那个自己曾经每日在面馆里等待着,等待着,只为偷偷看上一眼的男人,如今正坐在她家的客厅里。
以前读本科的时候,小梅的男性朋友很多。她是那种很放得开的性子,嘴宽,笑起来的样子十分阳光爽朗。她加入了网球社,社里的男生都喜欢看她那阳光下黑得发亮的胳膊,一颗颗汗珠闪烁着晶光;她有结实的小块肌肉,那微微起伏的弧线使其看起来就像刻意雕琢的人偶,美得太不真实。但她的美并不令人望而却步,她时常主动和男孩们时常勾肩搭背。见面时,一巴掌拍到男孩的背上,然后像小兔子一样从后边伸出自己的头来,咧嘴一笑,那男孩的心就像一潭被小石子击中的湖水一样漾出了波纹。那个时候,她并不明白友情和爱情的界限,她只是享受那种和异性接近的感觉,仿佛是春心初绽的豆蔻少女,和男孩贴着臂膀走路时,会有温暖的感觉。“我和他们都是朋友,就像我和你一样。”她是这样对小吴说的。他们之间也确实未做过任何更亲近的事,不过是半夜相约到校外的烧烤摊去喝脾酒,周末一块儿去唱卡拉OK,包夜场看电影,都是三五成群地去;不过是坐在一块儿时膝盖不经意碰在了一起,然后不约而同地抬起头来相视而笑。
小梅有模特般的身材,一米七三的高个,腿长身短,女生们都很羡慕。有回校庆演出,小梅走了个T台秀。她对于走台步没有任何经验,但她会笑,她的笑容总是那样有感染力,像是春风化雨。那日,她穿了一套比基尼,腰间系了一块长纱布,走到台前时蹲下来冲观众席的男孩们送一圈飞吻,撅一撅臀,又扬长而去。当晚校园论坛上有不少关于她的帖子,一时间成了校内的名人。也是在那晚,小梅在后台道具间里挑起了一个男生的下巴。现在回想起来,她已经记不得那人的名字和面容了,只知是网球社的同好,一起打过几次球。男生的大手在小梅黑亮的背上来来回回,十分紧张,也十分激动,以至于小梅能分明感受到他的手在剧烈颤抖,他的脉搏能穿过二人的体肤穿到她的心脏。汗珠在皮肤上起了又落,落了又起。整个道具间都是晃动的,昏暗的灯光也是晃动的,道具仿佛一一被震碎了,变作灾害现场。
那天过后,她并未感觉后来的自己与此前有任何不同。她还和以往一样在网球社里拍男孩的背,走路时紧贴着臂膀。小梅从小就一直和男孩们玩在一起,小时候她顶着一头短发,肤色也比如今要黑许多,加上瘦得皮包骨,所以男孩们宁愿集资到旧货市场的地摊去买黄色杂志,也不会对她动什么歪心思。上了大学就不同了,彼时,女孩间不时穿出些流言蜚语,论坛上也出过专门咒骂小梅的帖子。她不曾看过,但她能敏感地从人们的目光中察觉出些异样,她未曾狡辩,只是变得更加放肆了。
小梅见过爸在县城里养的小老婆。大概是在寒假返校时,二月末树枝上刚冒出点点嫩绿。小梅看见马路对面一个微胖的女人踩着木拖鞋啪嗒啪嗒地经过。到了一家盲人按摩店,她站住了,在那儿嗑了会儿瓜子。小梅看着她嗑瓜子的模样,很轻易地便能联想到她与人争执时尖酸刻薄的嘴脸。不一会儿,她看到了爸,爸同那女人勾着胳膊一同走进了按摩院黑乎乎的小门。她没有把这一幕告诉妈和弟弟,大家都知道爸在外面养了十年的女人,他们都不在乎,他们都盼着他快死。
现在,她和张列住在一块儿,但却不曾想起爸的那个女人。周六的夜里,小梅来到沙发旁,蹲在张列的耳边低语道:“我今晚感觉有些不舒服。”他懒懒地半张开眼,用含混的声音说:“哪儿不舒服吗?”她说:“不知道,你能陪我坐会儿吗?”她用指尖戳了戳他的手背,他把手挪开了,说:“明天还要上班。你先睡,明早起来再看看情况。”
她想告诉他,今天周六,明天不上班。但她沉默着起了身,在沙发旁站了好一会儿。他像是睡着了没有察觉。晚风从玻璃门缝间灌进来,险些吹倒了茶几上的花瓶。
次日,张列搬离了小梅家。他和妻子和好了,小梅什么也没问。一个星期后,小梅用公共电话打过一次他的手机,他刚一接听她就挂了。她慌极了,此后再没打过。
按摩师的手在小梅的背上反复挤压,她把人捏得老疼,以至于小梅几度险些叫了出来。她一向弄不明白,为什么人们总爱花这么多钱雇人折磨自己,可她还是要去尝试,毕竟这是都市生活方式的一种,她得亲自体验,日后向人炫耀。
弟弟小武打来电话,说自己又换了一份工作。之前他和朋友合开的棋牌室黄了,还是逃不出给人打工的命运,如今到火锅城做服务员去了。小梅估计他这份工作也做不长,她这弟弟懒得很,只适合过坐吃等死的生活。小武似乎总是迷迷糊糊的,目光涣散,小时候就像个诗人似的总在独自思索着什么。在家时喜欢躺在床上凝视天花板上垂挂的灯泡,在校时喜欢望着教室窗外的树叶发呆,好像在聆听神明的召唤。每当他到地里帮忙时,总是干着干着手便不自觉地停了下来,蹲在稻田里喃喃自语,有回阳光猛烈,三十七度的天里,他站了不知多少个小时,家里人找到他时,他已在地里昏睡过去了。
因为模样呆,所以小武自小就被人们称为蠢货。可小梅不这么想,她对小武总还是心存希望的。妈当时难产,生下小武后便失去了生育的能力。小武是家里的独子,他就是再怎么蠢笨,也承担着延续香火的重要使命。夏天的某日,妈给小梅打了通电话,说弟弟考上了苏州的一个专科学校,让他顺道去上海见见她。小武的肤色比小梅更黑一些,个头比她要高一些,瘦得能从皮肤上看见清晰的骨骼线条。小梅带他去吃小笼包。当小武坐在她面前的时候,她感觉故乡离自己很近,那成片连天的稻草,迷宫般的青山,嗜血的蚂蟥,顿时围绕在她的身旁。小梅说,灌汤包是上海特产,让他多吃几个。
她想起小时候,她常盼着到镇上赶集的日子。彼时,她像拖着个小麻包袋一样拖着小武,生怕他一不留神就跟丢了。小梅喜欢热闹,尤其喜欢世界五颜六色的样子。她手里紧紧攥着妈给的零钱,从闹市这头一路观望到那头,在心里暗自计算零食的价钱,争取能多买几份。她最爱吃豆腐脑,臭豆腐,还有糖画。每每来到画糖的师傅跟前时,小武的双脚就像扎进了地里,走也走不动了,看完了一只鸟,一个猪头,一匹骏马,一个顽童,他还依依不舍地站在原地,直到小梅把他强行抱起来,那时,天色已有些晚了。
逛完集市,在回村的路上,小梅会带小武到河里去游泳。小梅在学校里一直是个体育健将,在水里更是灵活得像一条鱼。小时候,她习惯把衣服脱尽了再跳水,小武看了很多年她光溜溜的身子,只感觉像在照镜子。小武胆子小,下了水后,若是小腿碰到鱼虾甚至水草,都会惊得又叫又跳。他永远待在靠岸的浅水处,拍拍水花,看远处雾中若隐若现的山色,追赶蒲公英的白毛。很多时候,小梅总想顺着江水一直游下去,游出这片山区,一直游到繁华的城市里,再也不要回来。
为了给小武挣学费,小梅很快找了一份新工作。老板把员工当牛马使,频频加班。但小梅感觉不错,拼上性命的忙碌能让小梅尽快把张列从她的脑海中驱逐出去。她的心很踏实,每一步都稳稳地落在了坚实的地上。
小武入学没到半年,就被学校开除了。他对小梅说,自己从学校出来也好,能自己挣生活费,再也用不着姐姐为自己辛苦。他说他要来上海,希望能和姐姐暂住一段时间。后来校方曾联系过小梅,据说小武是因为与同学偷拍女生更衣室制作视频上传网络而被开除的。小梅没有追求事情的真相,甚至没跟小武提起过此事。他成年了,很多事想必自己心中有数。只是每当看着他那张忧郁而恍惚的诗人般的脸,小梅总难以相信他会干出那样的事来。
小武来到上海之后,就经常夜不归宿,也不知在外头忙乎些什么。之前他说要和同学合开棋牌室,问小梅借了七万块钱,后来生意黄了,便信誓旦旦地说“我一定会把钱全数还给姐姐的”,之后再没提过此事。那晚小梅下班回来,刚进门就听见房间里传出女子的喘息声。小梅走路时故意发出巨大的声响,可那喘息声仍在继续,待到稍微缓和了些,小梅再去敲敲房门,只见小武惊慌失措的样子,下半身用毛毯包裹着,床上的女孩脸和身子是一片通红。
两天后,他们俩衣装齐整地坐在小梅对面,郑重地告诉小梅,他们俩要结婚。尽管小梅没有同意,但他俩还是领了结婚证。在小梅最无助的时候,她只想到了小吴。
“结婚也好。结了婚,这孩子的心应该就能收回来,会找份稳定的工作养家糊口,再不像过去那样胡来。”
“他俩都没钱,连个住处也没有,还想着要孩子。出了任何事都得我兜着,从头到尾花的都是我的钱。”
“没关系,有我在,我会帮你的。”
小武结婚之后就像消失了一样。他没再联系过小梅,房间里的东西也都清出去了。记得他刚来的那日,还在全身镜后边发现了一条男人的领带。他兴奋地大叫,扬言要给妈打电话,说姐姐有对象了。小梅连忙把领带抢了过来,那是张列的,她把它放进床头柜里,每晚睡觉前都会拿出来看一眼,梦里看见的都是他的脸。
天突然下起雨来,窗玻璃迅速变得斑驳起来。面馆里忘带伞的客人都走不了了,这时,老板自觉地打开了电视,体育频道在播足球比赛,一时间,面馆里所有的人似乎都成了球迷。小梅老早就吃完了面,仿佛在等这场雨似的。此刻,她格外紧张,看着海碗里剩下的面汤,昨晚刚洗了头,今天自己的模样还算过得去。她动作迅捷地涂上了口红。
“天气预报明明说今天天晴的。”
他听见一个女人的声音。左右无人,他从窗玻璃模糊的影子里看到了身后的女子。他笑着说:“这也说不准,天气预报可不敢保证。”
“你也没带伞?”小梅侧过头去,他的耳根就在她的嘴边,近得可以让他感受到她呼吸的节奏。
“没。”
“你到底还是信了天气预报的。”
面馆的桌椅碗筷都十分油腻,角落里总能看见发黑的污渍。若是往常,小梅绝不愿在这种地方多待一秒,但是为了等他,她已经在这儿坚持吃了两个月的拉面。雨声很大,珍珠大的雨点猛烈地撞击在路面上,仿佛带着一腔恼怒。窗外的街景已然看不太清了,只有对街店铺的灯光添上了点点亮色。她整理了下衣领,到男人对面坐了下来。
“你在这附近上班?”小梅问。
“嗯,就在前面那栋写字楼。你呢,好像常见你来这儿吃面。”
小梅忍不住一笑,“我也在这附近工作。”她撒了谎,懒得去编更多东西。这是她头一回从正面看清他的脸,他皮肤白净,脸型十分清瘦,颧骨微微高起,嘴唇有些干裂。他很适合穿白衬衣,这使得他的体型更显清瘦。雨势丝毫没有变小的意思,她对此很满意。“要不点一碟脆皮鸭吧?我请你。”她说。他本想拒绝,但没说出口,只好由着她。
“你不看球?”她问。
“我不懂足球,倒是看网球比较多。”
“是么,那可巧了,我大学时还曾打过四年网球。”
看得出,在陌生人面前,他略为拘谨。相比之下,店里其他客人已经在激烈地讨论球赛,不时发出拍大腿、惊叫、唏嘘之类的声音。那天晚上,小梅和他把法网有名的球星都聊了一遍,雨停的时候已经是八点半了。在地铁站分别时,小梅加了他的微信。她其实想跟随他乘坐同一班地铁走的。一直到现在,小梅的微信好友里还留有张列,他没有删除她,但聊天记录停在一年前,再也没有更新了。
那女孩站在小梅家门口,努力地朝她憋出了一个假笑。她抱着小武的孩子,身上的浮肿还没全消。生孩子那天,她独自一人进的产房,她说早在那个时候,小武就已经足不出户了。小梅问她小武现在何处,她也不知道。“我去过他之前租的房子,那儿的人说他已经搬走了。”
不知从何时起,小武迷上了写诗。似乎有人告诉过他,他是块写诗的料,他一写就沉迷了进去。“他把诗写在一本笔记本上。我见过,厚厚一本。说是想出书来着。”女孩说。自从小武成为诗人之后,就把自己反锁在了房间里。他要守住虚幻的世界,外界的人和物都会成为妨害。他想像海的女儿一样住在贝壳里,而且是一颗永远不再开口的贝壳。
女孩的名字叫黎黎,她没有工作,小武也没有。小梅向小吴借了五千块钱,用来买写母婴用品。小吴时常会来他们家,也不知他何时学会了带孩子的技能,如何抱孩子,如何换尿布,如何观察大便等事,皆由他来教给女孩们。小吴哄孩子很有一套,只要他在,孩子便不再哭叫。黎黎说:“以后要是谁嫁给了小吴哥,可有的福享了!”小吴低着头,用不到一秒的时间瞥了小梅一眼,她在看电视,对黎黎的话无动于衷。
孩子经常生病,黎黎又不会照顾小孩,有什么事都爱给小梅打电话。但凡在办公室的时候,只要看到来电显示标记着黎黎的名字,小梅便心生厌烦。若是电话未接,她就会给小梅发“SOS”的信息,回了电话,果然又是芝麻大点的小事。然而,这孩子就像是缠上了小梅似的,大大小小的感冒发烧结束过后,不知怎么搞的,竟染上了水痘。这不是三天两头就能好的病,得在医院里住上一段时日。黎黎那姑娘本就没到能当妈的年纪,在医院里坐不住了就给小梅打电话,自己跑去美甲店做指甲去了。
孩子在床上瞌睡着,被褥把他裹得像颗花生仁,模样十分安分。水痘长满了他全身,那孩子的眼中时常流露出忧伤的神色,好像儿时的小武无助地盯着小梅时的样子,他说:“姐姐,我被蚂蟥咬了一口,可怎么办呀?”孩子每日注视着自己的身体,看那水痘像猖獗的白蚁一样在自己的皮肤上不断冒出来,他每每试图伸手去挠,总被小梅一巴掌拍回去。他流着泪,目不转睛地盯着小梅,她走到哪儿盯到哪儿,像个受冤的小鬼一样,可怜巴巴的,却又另人感到背脊发凉。
深夜到家,依稀见着一个人影斜躺在沙发上,满屋子都是酒精和呕吐物的酸臭味。女孩的脸红彤彤的,口红在嘴唇处乱成一片云彩,衬衫的头几颗扣子解开了,露出粉色的胸罩和长长的乳沟。小梅鼻孔间喷了股气,一巴掌摔在黎黎的脸上。这一拍就把女孩给拍醒了。小梅回了自己屋,把房门锁给摔坏了。
“这是我弟弟的孩子,是我们家的孩子。她可以只管生不管养,我不能不管。”小梅站在病房外的走廊口,中午耀眼的阳光正照在她尖尖的高跟鞋头上。上海风大,吹得庭院里分叉的树影来回晃动。
“这会儿黎黎在哪儿?”电话那头传来小吴的声音。
“我把她赶去找工作了。小孩长得比笋快,过不了几年就要上学了。可我现在连买菜钱都付不了几分。”
“我帮你找到小武,他必须回来。”
“我打算结婚了。找个男人是唯一的办法。”
小吴以为小梅在开玩笑,他没想到,她很快就参加了联谊。几次联谊过后,小梅就认识了一个叫杜洪的男人。从餐厅出来后,人们作鸟兽散,只有小梅还等着他。毫无疑问,他注意到了,毕竟小梅是他这么多年相亲、联谊经历里见过的最美艳的女子。深秋的夜晚,风中带着一阵阵穿骨的凉,男人解下自己项上的围巾,披在了小梅的肩上,那围巾上留着的男人的体温,此刻正一点点地钻进小梅的毛孔里。
酒吧里,小梅假装饶有兴趣地看一群年轻人聚在一块儿玩飞镖。如此,她便可以不去刻意寻找话题与男人聊天,并静静地在光线恰到好处的位置展现自己妩媚的侧脸轮廓。她知道他正痴痴地看着自己,她睁大了眼睛,表现出对外物心存好奇的童真。这种童真从她性感的黑皮肤里流淌出来,于男人而言是致命的诱惑。“你喝哪种酒?”男人问。她假装没听清,隔了三秒才回过脸来,“你说什么?”
“我说你喝哪种酒。”
“我不喝酒。”
“你不喝酒?像你这样的女人居然不喝酒?”
“我是什么样的女人?”小梅轻轻地抿嘴一笑。
十点钟时,她坚持要回家。她通过半开的出租车车窗同他道别。男人的眼中分明洋溢着不舍的神色。他身后的商场还热闹得很,他面前的女子却散发着无限清冷之气。过后那一周,男人每天都给小梅寄玫瑰花,直到她终于答应同他交往,他又每天亲自捧着玫瑰花出现在她们公司楼下。起初两日小吴也来了,此前一直是他接她下班的。他把车停在了百米之外,借着行道树挡住了自己的身影。他默默地退了回去,再也没开车经过这条路了。
孩子出院那天是杜洪和小梅把他接走的。他俩一人一手提着孩子的衣物药物,仿佛一家三口。刚刚走出医院大门,一个人影立在小梅面前。那人是小武。他盯着小梅,并未在意跟在一旁的孩子。他的脸上爬满了茂密的络腮胡子,衣服上有不少泥蹭过的痕迹,像是多日没洗了。他头戴着一顶黑帽,模样像是日本大正时期的落魄文人。他的眼睛告诉她,他们之间有话要谈。
“小吴怎么找到你的?”
“你自己问他去。”小武没正眼瞧她,他的语速略快,好像要赶着去做什么事似的。“姐,你别跟那男的在一起。”
“那男的怎么了?”
“看着叫人恶心。”
“我看你看着才叫人恶心。你这段时间到哪儿去了?钱花完了才回来的吧?”
“这你别管,有人养我。我们过得很幸福。”
“喂,你跟黎黎还没离婚呢。”
“黎黎能养我吗?你知道黎黎在哪儿吗?她也许死了呢?”
“你怎么说话呢!”
后来,小梅去过两次小武的住处。一间本就不大的卧室里堆满了旧书籍,屋里只有一个小窗,拉上窗帘几乎暗无天日。养着小武的女人是楼下日料店的老板,看到那个女人圆浑的双下巴,总让小梅想起那天在县城望见爸的小三,她们就像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据说小武现在住的房间以前是女老板老公的房间。她老公是个日本老宅男,毕生过着高等游民的生活。房间里的书都积了灰,小武一定从未翻过。有天下午,那个女人从街上把小武捡了回来,并对他说:“在这座城市中你需要一片净土。”这间卧室便成了小武的,或者说是女人的“玩偶之家”。
小梅有种预感,这女人一定会找到一个可以替代小武的男人住进来。她再三央求小武跟自己回家。他像跟扎在地里的萝卜,死活不肯走。小武真的写了几本诗集,小梅打开来,看到一句“你调皮的翅膀落在我的掌心”,翻了一页,又看到一句“你如岸上的美人鱼急切地扑打着晶莹的尾巴”。小梅嗓子里带着些哭腔,要对小武做最后的哀求,只差没跪下来。
“这年头,谁还看什么诗啊!”
“你不懂,因为世界是黑暗的,扭曲的,所以需要诗带人去寻找光明!需要像我这样有慈悲心肠的人,写更多的诗,为更多的人摆渡!”
“可是如果根本就没有人看呢?”
“起码得先有人写,才能有人看。”
“那你自己的孩子呢?谁来渡他?”
“姐,你先帮我一段时间。等我出了书,我就会去接他。”
小梅不知还能再说些什么。屋子里很黑,借着窗帘缝里漏进来的光,她看见一只蟑螂从小武的脚面上爬过。
冬天的时候,小梅回了趟家。本来想拖到春节再回的,可是妈熬不住了。小梅想让杜洪跟自己一起走,可两天都联系不上他。直到回到了乡下,才收到他迟来的讯息,说是忙于工作。家里只有妈一个人,窗忘了锁,被冷风吹得啪啪作响。锅碗都很冰冷,只有一海碗白粥用簸箕罩着,家里已经多日没有生火了。妈独自躺在床上,腰间只盖了一角棉被,她的模样比小梅上回走时又衰老了许多,脸上皱纹横布,身子消瘦得只剩下骨头,像一具被人弃置在此的骷髅。
从家门口望出去依旧能看见开阔的田地,远处柔和的青山在夜色中缄默。小梅仿佛看见河里跑过两个小孩的身影,他俩只穿了四角短裤,半裸着上身,在河中又笑又跳。转眼间,那两个小人就不见了,像是剪纸里的人像从纸里活了过来,又重新回到纸中去。小梅坐在门槛上,北风吹得她直打哆嗦。原以为南方天热,没想到几场雨下来,气温创了新低。她每次回来村里都还是一个样,只有妈变了。妈不愿去医院,她说捱了一个月,应该还能再捱下去的。
她不知该上哪儿找爸去,打他以前的手机号,已经停用了。次日,小梅到县城,下了车,不知该往哪儿走。她到了车站对面的盲人按摩院,这才意识到不论她如何描述爸和那个女人的样貌都没用,里边全是盲人。从中学时起,爸就很少回家,甚至清明节祭祖那天都见不着他人影。当然,一年中也总有那么一两次能碰巧在家里撞见他。彼时,他嘴里叼着烟,把满是泥垢的脚翘上了天,手里还握着小武的游戏机。他们之间很少说话,就是小梅从他面前走过时,他也跟没看见似的。他没吃饭就走了,好像是回来向家人报告一声自己是死是活。有时他回来了,小梅也遇不上,尤其是住在寄宿学校那几年,她几乎要忘了父亲的容貌和声音。
很小的时候关于父亲的记忆如今也还是有的。她还记得,爸带着她和小武在草丛里捉蚂蚱。那时候天很蓝,云很少,河水里倒映着三个人的影子,一只鸟飞过水面,就把影子踩碎了。记忆中,爸这辈子就没怎么下地干过活,但他捉蚂蚱倒是很有一手。他总能迅速地在青草中分辨出同样是青色的蚂蚱来,然后用双手捂住,往往一扑一个准。小武胆子小,从不敢抹蚂蚱,哪怕是扯掉了它的翅膀,他也要躲得远远的。而小梅向来是个大胆好奇的姑娘,她从爸那儿继承了捉蚂蚱的技能,这也许是她此生唯一继承了爸的地方吧。
去看小武的时候,小梅原要告诉他妈的病情。她还未开口,小武就抢先说了:“我大前天看见黎黎了。她跟一个男人手挽着手从万达出来,还亲了个嘴。她穿着我从没见过的衣服,胸部好像又比从前大了。哼,贱女人,见到个男的就往上扑,还真把自己当金湘玉了!我跟在他们后面,你猜怎么着,他们同居了。对,是同居了,我连着两晚到那小区楼下守着,确认无疑。”小武的神情有点神经兮兮的,眼睛一直睁着,眨都不眨一下。
“你要跟她离婚?”
“离什么离,我要让她当一辈子有妇之夫。”
日料店的女人对小梅很友善,如果没有小武,她一定是个令小梅十分喜欢的老板娘。这女人笑起来仿佛能带来一阵温暖的海潮,把人裹挟而去。她的笑和小梅的不一样,小梅有股媚劲儿,像《西游记》里的蜘蛛精,而那个女人,她能让男人们顿时找到休憩的港湾,并在那儿度过安稳的夜。
“我从小就被人说长的不好看,因为嘴大。”小梅喝了一口清酒,觉得难喝,又换了一壶梅子酒。“上大学后,他们跟我说,嘴大才好看,嘴大才性感。你说,这人怎么这么麻烦?”
老板娘笑了笑,说:“这我懂。就好像我戴贝雷帽,有时别人说我崇洋,有时别人又说我的头太大了,正需要这样一顶帽子遮挡一下。”
“我说,你真觉得小武能出书吗?”
“你得站在他身边,即便是连他自己都不愿相信自己的时候。”
“他能成为诗人,这话是你跟他说的?”
“不。是他在网上的一个作家,据说他俩很聊得来。小武说,我什么也干不成,不如去死。那人说,不如写诗吧,写诗的人们与生俱来的能力,从上古时候就这样。看似一无是处的人还是可以写诗的,因为写诗是本能。他就信了,结果还写的不错。你不觉得吗?”
小梅只笑了半边嘴。她在酱油里倒了太多芥末,辣味涌上鼻腔,呛得紧。
店门的铃铛响了,进来的人是杜洪。小梅一见着他,便立马扑在他怀里留下泪来。他拍拍她的后脑勺,把自己的围巾披在她的背上。他想抚摸一只小兔子那样抹去小梅脸上的泪痕。他半撒娇地对小梅说:“这些日你怎么都不主动给我打电话了?”她把家事一五一十地交代给杜洪。这些事她本不愿在老板娘面前说,尤其是说到她与小武的关系时,仿佛在责备她似的。店里的灯光很暖和,外头街上飘起了零零散散的飞雪,那是上海几年未见的雪花。
小梅未曾想到过,那竟是她与杜洪见的最后一面。后来,此人就像是被人埋进了坟墓似的失去了音讯。元旦前几日,小梅曾以为他会在跨年夜求婚的。
“男人就像流水,来一个走一个,千万不要在一个人身上花太多心思。”老板娘一边说着一边擦拭手里的酒杯。
小吴提着公文包从门帘缝中间走进来。
小梅问:“‘老板娘’用日语怎么说?”
“o ka mi san。”老板娘用夸张的口型示范给她看。
“o ka mi san。”小梅鹦鹉学舌地念了一遍,又对小吴说,“你才下班?”
“是啊,年底忙得很。”
“你的工作是什么来着?”
“算了,说了多少遍你也记不住。”
老板娘给小梅和小吴一人倒了一杯清酒。小梅问:“你今年打算什么时候回家?”
“除夕吧,怎么?”
“我妈估计撑不住了,我过几日还得再回去一趟。”
“我陪你一起回去吧。”
“你年底不是忙吗?”
“不忙不忙。”
电视里传来跨年的倒数声,然后是一片喝彩。小店里的三人相视一笑,又低下头去寻思各自的心事,谁也没说话。楼上披着棉被窝在书桌前写诗的小武,不由自主地抬头看了看窗外,又无趣地回到了诗中。不知从何时起,人们对跨年渐渐失去了兴奋,对新一年的到来也不再满怀期待了。
母亲的丧事是小武和小吴一起办的。那个时候,小梅人已经在菲律宾了。说起家中的亲戚,小武一问三不知。小吴只好在村里买了座坟,请老人刻了碑,把母亲的骨灰罐埋进了土里。他又买了好些白纸挂在坟边的树上,点了浓浓的烟,显得有点丧礼的意思。小武至今仍不知爸在哪儿,他大概已然不算是这个家的人了。
家里空荡荡的,颇如一座立在地表的陵寝。夜里睡觉时,小武做了个梦,梦见一个女人来到屋里。小武不认识她,可她却说自己是他的母亲。小武借着油灯仔仔细细地端详着她的脸,她的脸很小,五官很细,下巴尖尖的,就是双眼处蒙上了一层纱布。小武说:“你不是我妈。”那女人自顾生火做饭,给小武做了他小时候最爱吃的青椒炒肉,蛋羹,还有莲藕汤。醒来后,小武到炒锅处看,只见里边积了许多老鼠屎。
小吴倒是睡得很实,他是个很有韧劲的男子,不管到了哪儿都能适应。小武在他身边,一如一个生活不能自理之人,整日坐在屋前的小坡上发呆。他说,以前田边有棵大槐树,如今已被人砍掉了。十年那年,他和姐姐商榷着要在树上搭个树屋。此事不能叫那些好搞破坏的小子知道了,姐弟俩于是每日放学的路上拾些树枝和木块,搬到槐树底下,等到夜间没人,再将其运到树上。他们用绳子把木块扎起来,勉强弄出个小屋的形状,就是很难架得住,屡试屡败。小武很怀念那些跟姐姐待在树上的日子。茂密的枝叶遮挡着两人瘦小的身躯,他们在那儿像上帝一样窥视着穿梭在田里的人们。小学时,小武就好偷东西,他时不时会偷班里同学的零食,回到树上后与姐姐分赃。东西向来都是别人家的好,果子也总是别人家的更甜。进城后,小武也曾在超市里偷过几次东西,解决了几顿晚饭,直到有回被抓进派出所后,便再也没偷过了。他总是怀念过去和姐姐在树上分赃的喜悦,彼时树荫很凉快,日头也刚刚好。
回城那天,村里有人家迎娶新娘,敲锣打鼓,震天撼地。在人群中,小武看见那穿了一身红装的新娘子,模样不好看,就是那一身红装出众得很。新郎在人们的簇拥中含羞地傻乐,他原以为每个人都终将会在自己的生命中迎来这一天的。姐姐小梅结婚了,没有办婚礼,没有穿婚纱,新郎是个不会说中文的菲律宾华人。他们领完证,第二天便走了。小武问她,知道菲律宾是个什么样的地方吗?她说不知道。小武又问她,知道这男的是个什么样的人吗?她说不知道。
小梅和杜洪分手的时候,小吴的心是放松的。可没过多久她又说自己要结婚了,他还是不相信,尽管他知道她一向是个如此鲁莽的人。至今,他们都用邮件联系,就是微信亦不敢轻易打扰。小梅刚到马尼拉时,小吴曾见她发过几条朋友圈,是在各景点游玩时的摆拍,背景有古旧的欧式教堂,有拥挤的中国城,还有灯影辉煌的都市夜景。小梅穿着以前那条大花连衣裙,露出古铜色的棒子,巨大的帽檐阴影遮住了半边脸,只看见那只惹眼的大嘴。她看上去就像个菲律宾人,和过路的当地人无甚区别。给母亲办丧事后,小吴郑重其事地给小梅打了个国际长途,她的语气听起来十分平淡,“哦,知道了。”她自己似乎也意识到似乎太过平淡了些,又补了句“辛苦你了”。彼时,她正在老公开的餐馆里干活,累得喘气,顾不上许多。妈总有这一天的,只是这一日比小梅预估的来得稍早了一些。
小梅走的时候带上了床头柜里的领带。这个动作如同条件反射一般,是否说明她对张列依旧念念不忘,这她自己也说不清。平日里,她确乎不再想起他,夜深人静时也不会。但他又确乎一直赖在她心里的某处没有走,即便当小梅试图回想起他时,甚至连他的具体容貌都记不清了。丈夫是讲菲律宾语的,他和小梅用英语对话,但他们二人英语都不好,后来索性懒得说话。丈夫是个健谈的人,他和菲律宾人讲话时总是很起劲。他笑起来总收不住,声音十分豪爽。除了钱以外,小梅最喜欢他的身材。他每日都会去健身房锻炼,身上是一块块巨大的肌肉,尤其是在浴室昏黄的灯光下看时,格外迷人。由于体格强健,因而力气大得很,在床上总能把妻子弄得又哭又叫。他曾把她的好几条冰丝睡裙扯烂了,而后还会给她买更贵更漂亮的。
鱼缸很久没有换水了,几条金鱼在浑浊的水中向人投来了求助的眼神。晚风吹得窗帘不断翻飞起伏,吹走了屋里纵欲后留下的气息。小梅撅着屁股在床前凝望着金鱼,头发散落在背上,盖住了睡衣被撕裂的痕迹。丈夫用口音极重的英语告诉她,他天亮后要到别的城市去看一批新酒,这两到三日内,店里的事都交给她了。他没说具体要到哪儿去,小梅也知道,他走后,定会由他妈妈亲自主持店内大小事,根本用不着她。小梅喝了口咖啡,她忘了这是昨天冲的,到现在已经凉了,也变味了。
来到这儿之后,她便时常感到孤独。过去,她从不曾意识到孤独的存在,哪怕是在大学里,当女孩们都把她视为敌人的时候;或是当初被老板的妻子揪着头发、骂作第三者的时候,她都不觉得孤独。而今,她只觉自己置身于一片空虚之中,除了自己的身体外,什么也没有。空虚时而会侵占她的意识,使得她的精神世界也变得一点一点地空洞起来,她也曾暗自使劲,可是没有办法,她还是守不住最后一块坚实的存在。
她害怕在阳光充足的时候照镜子,那会把她的衰老照得一清二楚。她才三十二岁,一直以来也都致力于在名牌护肤品上砸钱,可她的模样看起来就是比同龄人要老一些。笑起来的时候,眼周会泛起一条条细密的纹路,她深黑的肤色也掩盖不住。偌大的主卧里只有她一个人,加之装修是冷色调的,看起来就如同一个方形的冰窖,每一个角落都折射着寒光。
回国一周后的某日,小梅在一家洗车店外看见了小武,他身穿工作服,动作看起来还蛮利索。她没叫他。几日前她告诉他自己回来了,那时,他说他已出版了第一本诗集,有了自己的稿费,已从老板娘那儿搬出来了。尽管多的是人说他蠢笨,可他的虚荣心一直很强。
行李箱里找不着那条领带了。夜里睡觉时,小梅并没有什么不适应的地方。她把从国外带回来的菲律宾特产尽数分给了新同事。她很喜欢她的新办公室,楼层高,采光好,连窗帘的花纹都是她喜欢的类型。工作疲惫的时候还可以站在落地窗前远眺,能望见城市里一块块密密麻麻的楼房,就像儿时在槐树上眺望那整整齐齐的稻田方块一样。
小梅再次见到小吴是在一个星期天的下午。她刚从超市回来,就见小吴提着公文包,手肘上搭着西服,发梢的汗珠子在阳光下闪着晶莹的光。
那年冬天,他们俩人一起去苏州看雪。整片拙政园都是白色的,雪沉沉地压在房顶上,树枝上,桥面上,只能瞧见屋檐和柱子的阴影,一如一幅大片留白的素描。
她对小吴说:“为什么从始至终只有你会在我身边?”
他看着空中纷纷扬扬的飞雪,温柔地笑着。
作者简介:梁思诗,1993年生,广西南宁人,现为复旦大学在读硕士研究生,曾在《福建文学》,《作品》等杂志发表小说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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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青年文学家杂志社
排版:徐迎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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