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个人零散心得。
只适合用来处理推土机式蛮力活计,不适合高精尖风雅工种。切记切记。
以前提到过,记住知识最好的办法,是就这话题写篇文章。当你被迫收集大量信息、反复研读、最后理出框架、自己写完后,这些东西也就记住了。但这两天想了想,觉得还是口述给别人听更有用。因为写作毕竟是书面语,可能你都不过脑;口述则得转化为日常语言,好比笑话,你跟人讲一遍,自己就记住了。
你写约稿/论文/作业前,一定会拖延,一定会到处翻资料,一定会宁可瞎胡扯也不做正经活儿,一定会抱着闲书不放手,还一次次去厨房煎个蛋泡个茶、扫扫地之类。这时你就写无主题文章,通常会是你写得最好的;到后来这类无主题成了个负担了,你的拖延症也就解了——就开始做正经活了。
真正用来读书的时间其实不多,时间都浪费在“从书架上拿下来,看两页,哎呀不想读了,放回去”的时间。一段时间一口气读某本书,很容易入此症状。所以,同时读三到四本书不是个坏主意,好比吃菜也要荤素搭配。读大部头多了,自然想读清寒的书;读轻东西多了,自然想读点厚实的书。这和大晚上口淡想吃韭黄炒蛋和宫保鸡丁,吃完了又格外想喝水一个道理。
老版翻译书,先读后记。是的,后记。因为前言通常扫盲用,后记则是译者的心得。如果是好译者,后记本身就是极好的文章,以此理解书籍,事半功倍。比如管震湖先生译《巴黎圣母院》。也有把心得都堆在前言比如林少华老师这样的,少。常识普及书也可依此例。
后记之外,也可以读年表和用语注释,剑桥历史系列多用此等手法。扫盲和读完年表后读词章,很容易了。毕竟文辞作者都默认”你们有常识的我就不一一停下来解释了。“
对自由职业者而言,早起这事,开头最痛苦:克服疲倦、体温及其他各种生理不适,硬爬起来了,总情不自禁想找个借口续着睡;但过了这阵儿,就有种“哎,好像白捡了半天”的感觉,好像逃课成功似的,清净爽朗。而且到下午想睡个午觉之类,也心安理得:“这不早起了吗?补个觉也应该。”晚起则反之,爽一小会儿,罪恶感一天。
由上一条推:
各人写东西画图做活儿,自有其时间段,无法强求;但如果没有特殊癖好,其实宜早不宜晚。光照会影响人的情绪和效率。比方说,周六放假在家里;下午一点到四点,你会愿意写点东西;到晚上九点之后,你会进入“哎呀天晚了要睡觉了”的阶段,开始拖延。哪怕你实际上要到凌晨三四点入睡。实际上,对熬夜党而言,入夜到凌晨的时段是最没效率的。
各人有自己喜欢的作者,有自己喜欢保持的文体,有时还会很在意“我像不像他呢”,如果不像会惶惶然。其实内容和形式不分家。语言及文体均为形式。同样的词句节奏,没有其中的意象,色彩便大不一样。所以,文体风格没法强求,意思到了就行。
反过来,许多人长期读某本书后,会下意识写出类似节奏的,极常见。这时放松些,用短句口语些,不停写一会儿,自然就出来了。
此法还可以用来应付写不下去时:连续写几句短句,主谓宾,少用从句,慎用形容词。如此写直到句子能开始自己流淌了,就好。
海明威说过的,在最流畅时停笔,第二天继续。我想补充一句:第二天开始前,不要查资料,让自己休息一下。当你发现有想增补的信息文档时,第二天临到开工,你会很痛苦的。
当你忙到心无旁骛时,文章前后相属,一篇完了再接下一篇,停下休息喝水,都觉得字从指间发,如六脉剑气,于是就想继续。反而平时,三天不写字,坐下,站起,椅上,沙发上,蒲团上,到处溜达,找状态状态不来,就开始刷网页,偶尔写三五个字,也是气若游丝。可知拳不离手曲不离口,状态差都是闲出来的。
一次写作,时间且勿太短。如果能够,自然是如上所述,拳不离手,每天都写一点好。但如果能在每天写2000字和每隔一天写4000字中间选择,还是选后者为好。做活儿效果最好的,总是中间那一段:既进了状态,又没有开始疲倦。每天做活儿太短,无论读书写字,都是还没尽兴高潮,就提前结束了,那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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