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这世上最不要脸的,除了欠债不还的老赖、好赌成性的赌徒,大概就是嗜酒如命的酒鬼了。
自古就有“杀人偿命,欠债还钱”之说,语句铮铮然,有金石声,大有正气凛然、彪炳史册之意,可见老赖自古有之,人皆恨之。我想,是没有人愿意成为老赖的。或因各种因素,成了老赖,也是无可奈何的事。俗话说,“文钱难倒英雄汉”,秦琼卖马、杨志卖刀,末路之际,英雄气短,宝马宝刀也要忍痛割爱,也不想背了那老赖的骂名。
不过,这世上还真有一些人,明明自己花钱如流水,吃香的喝辣的,却总要欠着别人的一点小钱不还,似乎很享受着被人追着屁股讨账的乐趣。我曾亲眼目睹过一位光鲜流油的房地产老板,开着宝马出入高档会所,却欠着家门口小餐馆几千元饭钱四五年之久不还。后来,这餐馆转手,老板娘电话短信催促讨要,又总是推三阻四。一次赶得巧,堵在门口,这地产大亨竟然说:就这点小钱,你还要三番五次地当账要。不如这样,你陪我睡一觉,我今儿个就打六折给你,如何?
这,未免让人牙痒痒。这样的无赖,应该送去屠宰场,千刀万剐。
赌博的历史,最早可以追溯到夏朝时期。据说最初是为了猎物分配,所采取的抽签撞运的方法,后来演变成了一种以钱做注的输赢游戏。好赌的人说,小赌养家糊口,大赌发家致富。大抵赌钱的初衷,都是为了赢钱。可俗话说:输钱只为赢钱起,赢是糠,输是米。赢来的不加珍惜,输掉的却是心头鲜肉,所以越输越想捞,越捞陷得越深,最终必然是千金散尽,过眼云烟。
古人说“赌近盗,奸近杀”,急红了眼的赌徒,是什么事都干的出来的。当下,哪个身边没有这样几个因赌博而倾家荡产、甚至亡命天涯的故事?
我的一位爱好赌博的朋友,一有空闲,总要邀请三五好友来家里小聚,饭后“顺便”切磋麻将技艺。听人说,某日又输钱后怒发冲冠,双手忽地将麻将推入桌底大火中,狠命一脚,踢倒了麻将桌,一面还大骂不休:你们这些人,吃我的饭,喝我的酒,烤我的火,用我的电,打我的麻将,还赢我的钱,真是可恶!今儿我把麻将烧了,看你们还打不?一席话说的众人面面相觑,灰溜溜地侧身而去。
诸位也许在想,这位瘾君子大概从此要金盆洗手了吧?
可仅仅过了两日,他又从街上拎回来一副新麻将,厚着脸皮挨家挨户邀请麻友上门……
常常想起张岱《陶庵梦忆》中的名言:“人无癖不可与交”。明袁宏道也说:“余观世上语言无味面目可憎之人,皆无癖之人耳。”所谓饮食男女,皆是食色性也,“率性之谓道”,有癖好才符合人性。这一点,大人物亦不例外。民国人物中,鲁迅钟爱甜食,金岳霖酷爱养鸡,章太炎爱吃臭东西,辜鸿铭则迷恋女人小脚的臭汗味。历史名人梁任公启超先生,有一句名言尤为人所津津乐道:“只有读书可以忘记打麻将,只有打麻将可以忘记读书。”大师们在学术上造诣深厚,令人高山仰止,生活中的爱好,却令人忍俊不禁。
不过,这癖好,也分个三六九等。
吃喝嫖赌抽,坑蒙拐骗偷,为一等;
琴棋书画、诗酒花茶,自然又是一等。
但说这“酒”的癖好。酒是个很奇怪的东西,能满足口腹之欲,又能助兴消遣,既是物质的,又是精神的。所以可俗可雅,源远流长。
俄国人适合烈性的伏特加,德国人喜好有液体面包;苏格兰有纯正的威士忌,法国有驰名的白兰地;日本的清酒、米国的鸡尾酒……名称不同,本质无异,可见世界人民本性中对酒的喜爱,总是一直的。
纵观古今中外,中华酒文化格外璀璨。三国时,曹阿瞒就公开为酒写软文:何以解忧?唯有杜康!魏晋名士、第一“醉鬼”刘伶专门作有《酒德颂》;一代隐士陶渊明,有饮酒诗二十首,“偶有名酒,无夕不饮。顾影独尽,忽然复醉。”诗仙李太白,一个不折不扣的大酒徒,“李白斗酒诗百篇,长安市上酒家眠。”他的《将进酒》,最适宜用在酒桌上劝酒: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曹雪芹“在那贫穷潦倒的境遇里,很觉得牢骚抑郁,故不免纵酒狂歌,自寻派遣”,写作《红楼梦》时,靠朋友救济,酒却是少不了的——举家食粥酒常赊。甚至连那天上的神仙,也忍不了美酒的诱惑。孙猴子大闹天宫,不正是为了没接到王母蟠桃宴的邀请函吗?
文学作品中描写醉酒,最可爱的,当数“金戈铁马”的辛弃疾了:
醉里且贪欢笑,要愁那得工夫。近来始觉古人书,信着全无是处。 昨夜松边醉倒,问松我醉何如。只疑松动要来扶,以手推松曰去。 ——《西江月·遣兴》
好家伙!现今有“喝醉了,我谁也不服——我只扶墙”的流行语,与之相比,简直弱爆了。你还扶墙?你看人家老辛,扶什么扶,去!这架势,最少还能整半八斤!
文人与酒,如同战争与女人,似乎是永恒的话题。你看,在鲁镇,“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知道“茴”字四种写法的落魄文人孔乙己,即使冒了打板子的危险,也要时不时地去咸亨酒店喝几口:
“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便排出了九文大钱。
也许他们是对的:三杯通大道,一醉解千愁。
这些,都算是雅的;俗的,在大众,在乡村。
我在酒桌上听到过好多喝酒的段子,有个“双排扣”的故事,印象至深。
说一领导下乡,在支书家酒喝大了。傍晚,一个人回单位,中途把车骑进了公路下的猪圈里。圈里铺着干草,软乎乎的倒也好睡,领导就觉得是睡在自家席梦思床上了。半夜里朦朦胧胧伸手摸过去,还是热乎乎软绵绵的。唯一的不同,就是在面前从上摸到下,净是一溜串的肉丁丁。于是这领导高兴起来,讨好说:
老婆,今儿个又买了件新皮衣?还是双排扣的啊!
一个男人,只喝酒的囧事,便几天几夜也说不完。有人总结过酒桌上喝酒人的五个阶段:
轻言细语——和风细雨,彬彬有礼,第一阶段。
花言巧语——蜂飞花上,甜言蜜语,第二阶段。
豪言壮语——渐入佳境,酒壮怂胆,第三阶段。
胡言乱语——魔性大作,丑态毕露,第四阶段。
不言不语——繁花落尽,醉死梦生,第五阶段。
或许,还应该有尾声——午夜酒醒,辗转反侧;倾吐肺腑,呕心沥血。
还有结局——为他人做笑料、谈资,永世流传。
都说,酒是穿肠毒药,可酒徒们却趋之若鹜。一旦有了酒场子,“不去不去又去了,不喝不喝又喝了,喝着喝着又高了……”
我曾亲眼见过,一位胃癌患者,住院治疗期间,医生千叮咛万嘱咐要保命必禁酒。护士每次查房,总要在床上柜里搜走几瓶酒。一次,护士前脚刚出门,他后脚就拿出藏在便盆下的酒来,一口气咕咚好几口。看到我惊异的目光,他诡秘地一笑,抹抹嘴说:
这小护士,贼精着哩。我藏了好多酒都给她收去了。只这一瓶了,再不抓紧,又没了。这酒,就是我的命咧。不让我喝酒,我还活到做啥子?
——也真是死了脸了。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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