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学案”对语文教学的伤害

好多年前,我就知道有个东*中学,发明了一种新型的教学模式,叫“讲学稿”,就是把课堂上要学习的主要内容,变成“题目”,让学生先“预学”,先做,然后上课时对答案,讲重点和疑难。后来,有学校觉得“讲学稿”比较土气,改叫“导学案”,因为有个“导”字,似乎就大气了,跟得上形势了。再后来,“导学案”又出现了变种,叫“学练案”,不仅有预学题,还有巩固题,有学有练,双保险。
其他学科,尤其是数学学科,这样的教学模式,对于“提分”效果是显而易见的,这分数里也还有思维训练的元素,我觉得只要用得好,倒还说得过去。
语文学科,照搬这个劳什子“导学案”,一定要谨慎。
“导学案”的学理基础,是“先学后教”,但我以为“先学后教”只是“学”与“教”关系之一种,既然有“先学后教”,就也应该有“先教后学”、“边学边教”、“边教边学”等诸多关系存在,用一种“先学后教”的模式来替代丰富的“学”与“教”的关系,这是以偏概全。
说到模式,我又不得不多说两句。世界上没有一把“万能钥匙”可以开所有的锁,也没有一个高明的裁缝可以做出一件男女老幼都能穿的衣服,每一个文本都是鲜活的有个性的生命,非要用一种类似于“导学案”这样的“模式”去学习千姿百态的文本,这本身就是不尊重学科特点、不尊重文本个性的行为。
语文学科的生命和魅力,在于“现场生成”,师生之间、生生之间、师生与文本之间的对话生成,有无数种可能性。如果把本该课堂上需要现场生成的内容,变成了“课前做题目”与“课中对答案”,语文学习该是多么的无趣。
我反对“导学案”,但是我并不反对适当地“预习”。比如把课文读读熟,比如把生字查查字典,比如有导向性地布置一两个阅读思考题……适度的预习是课堂学习的基础和保障……但我反对“过度预习”,这个“导学案”很多时候,就是“过度预习”,我看到很多地区很多学校的“导学案”,还是很重“结论”的,因为这个“案”,没办法凸显“过程与方法”,真正的学习,是一个动态的、不断修正的、持续生长的过程,预设感和指向性太强的“案”,反而成了束缚。
“导学案”对语文的伤害,是它用一种“可能性”限制了学生思维的“多种可能性”,扼杀了本该丰富多彩的课堂活动,使得语文课堂呆板、无趣、面目可憎。长此以往,也扼杀了语文老师的教学创造力,教学设计被矮化为编题目和讲题目,文本研读被矮化为肢解性分析和应试训练。
今天,我之所以对“导学案”大加鞭挞,并不是说完全不能在学前进行“导学”,而是对有些学校、有些领导,罔顾学科差异,罔顾文本个性,把“导学案”拿来当作不二法门。
随便哪都能贴,且号称包治百病的东西,我们管它叫“狗皮膏药”。
今天,贵阳的弟子跟我说,他们学校一行十余人,千里迢迢来江苏,参观学习“导学案”,好回去推广应用。我提醒弟子,对这种“模式”要保持警醒,所幸弟子聪慧,跟我说,这所课改名校的两节语文展示课,都没用“导学案”,也是很平常的家常课。
看来,连“导学案”的发源地,都在反思“导学案”模式,都在回归语文教学的本真课堂,我们那些慕名而去的学习者,更应该对教学“模式”保持足够的警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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