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复社会”的公交司机:个体恐怖主义阴云笼罩在每个座位上方

这是思维补丁的第573篇文章
很喜欢,推荐听听。
头图为坠湖公交车。
(一)
昨晚,贵州安顺通报了7月7日公交坠湖案的调查报告。
此前媒体的调查再结合这份调查报告,公交司机张某刚的人生图谱已能够被大致还原:52岁,离异,多年来一直租住在其姐姐女儿的房子里,常常对身边人感叹家庭不幸福,生活不如意。他有一套40平米的自管公房,常年对外出租,因当地棚户区改造,这套公房面临拆迁,根据当地的政策,张某刚能够得到7万多的补助款,但他并没有领取这笔钱,显然是对补助款的金额不太满意。此外,张某刚又申请了一套公租房,但申请未获批准。惨案发生前,张某刚的公房被拆,他曾拨打当地政务热线反应相关问题,表达不满,随后联系女友表达了厌世情绪,并购买白酒装进饮料瓶在驾驶时喝下,接下来他手握方向盘,将一车人的性命当成自己愤怒下的陪葬。惨案最终造成21名无辜生命的消逝,其中还有5名学生。
毫无疑问,这又是一起“蓄意报复社会”的极端案件。对张某刚这样的犯罪,我此前一直用同一个词描述:个人恐怖主义。调查报告出来后,在胡锡进及一些官微的评论区中,肇事者张某刚收获了相当一部分人的同情,甚至有人认为,造成这一悲剧的原因是社会而不是张某刚个人。
这完全是把聚光灯打在犯罪者身上的“伪善逻辑”,若如此冷血的杀手也能博得同情,我们又该置那无辜殒命的21名普通市民于何处?对于这类犯罪,一个最基本的共识是:无论犯罪者的遭遇多么不幸,处境多么可怜,承受了多么大的不公,这样无差别地杀戮行为都不值得原谅、同情,更没有任何理由为犯罪者做任何“正当性”的辩护。(二)类似的“个体恐怖主义”犯罪,几乎每一年都会出现,戾气早已成为了当代中国社会的一个挥之不去的梦魇。2年前,湖南衡阳刑满释放的阳赞云驾车冲进休闲广场,猛烈撞击人群后,他下车手持匕首无差别疯狂砍杀无辜群众,最终造成15人死亡43人受伤。
而造成这一切的,仅仅是因为他不满于此前法院对自己的判决。类似阳赞云、张某刚这样的“个体恐怖主义”,对公众造成的恐慌和心理阴影,要远胜于真正意义上的暴恐分子。因为真正的暴恐分子往往有组织、有预谋、有诉求、有目标,因而对于警方而言,相对更容易监控、布防、打击和消灭。但阳赞云这样的“个体恐怖主义”,则往往呈现出“闹市地雷”的特征:犯罪者无明确动机,无明确目标,无明确诉求,作案时无差别杀戮,只求伤害最大化,且实施犯罪前,几乎无法预防。当罪犯的杀戮呈现出如此随意,不再是“冤有头,债有主”式的复仇时,那所有无辜的普通人都是一个整体,因为谁都有可能在下一秒出现在杀人犯眼前。阳赞云犯案前还开着路虎,带着女朋友沿贵州、四川、西藏等地自驾游玩呢,日常行为中没有任何反社会言行和举止,因为是刑满释放人员,当地派出所驻村民警半年来5次上门走访,均未发现其有任何异常迹象。直到他轰着油门冲向广场上的无辜民众。
(肇事车辆)
在新华社等媒体的还原下,阳赞云的人格图谱已经逐渐清晰:他不是什么好人,可以说是监狱的“常客”,曾因故意伤害、贩毒、纵火和敲诈勒索等罪行,先后6次被判处有期徒刑。他表面春光无限,但只有自己知道凛冬已至:他名下有千万注册资金的公司,但一直未对外营业,他对外放高利贷,但自己早已经外债累累,他开着辆最便宜的路虎,还是通过“零首付”的方式贷款买的,案发时还有6万多车款未还清。他身体不好,冠心病、心肌梗塞之外,还在2016年被确诊为胃癌。纵观阳赞云的人生图谱,不难发现,他早已“人格破产”。6次入狱并没能改造好他丑恶的灵魂,他不会审视和反省自己的悲哀和过错,而是把自己悲凉的处境,全部归罪于社会和法院的“戕害”,所以产生了“报复社会”的念头。阳赞云这种人最可怖之处在于:他们早已对人生感到绝望,他们或人格破产,或经济破产,或人生呈现全方位的崩溃。所以,“死”对他们而言,反而具有了某种召唤性。当“贱命一条”的心态,遇见“不能就这么死了,得搞点什么”的傻逼思维时,就会激发起这样的动机:反正也不想活了,不如死之前拉几个垫背的陪自己殉葬吧。(三)
最令人感到脊背发凉的是,在类似的案件中,剖析犯罪者的心理动机,很多“个人恐怖主义”,与其说他们的犯罪动机来自于“报复社会”,更不如说是某种对自我的“证明”。
2003年2月,清华大学荷园餐厅和北京大学农园餐厅相继发生爆炸案,归案后,罪犯策划整个案子的动机竟然只是为了“证明自己”,审判时,他说了这样一句话:
“我只想让别人以这样的方式永远记住我,记住我曾经这么受人瞩目地活过。”
2004年,一手制造了长沙公交车爆炸案的阳进泉,作案动机,竟然只是为了“不让人瞧不起”。
他作案时,丝毫没有紧张恐惧之感,甚至显得很兴奋。幸存者王女士恰巧坐在他后面,爆炸后侥幸未死,王女士从医院醒来之后,告诉记者:
“凶手作案前,有点兴奋地环视了一下四周,竟然是一张笑脸。那张笑脸扭曲得很恐怖,我一辈子也忘不了”。
凶手阳进泉(右下)及他的老家
对于这种人而言,自杀式的杀戮行为,竟然成了某种生命中“辉煌的仪式”。在常人眼中如此可怖的行为,在他们心中,却异化成为某种“召唤”。
纵观这些“个人恐怖主义犯罪”,凶手作案前,往往都呈现出“人格破产”的状态,“自认为”长期受到社会中上层的歧视,戾气磅礴,仇富心态严重。
他们在怨愤的泥潭里越陷越深,将自身的失败全部归咎于当下社会的不公平。他们的戾气如此炽烈,以至于心心念念的不再是努力工作,改善自身窘境,而是“有钱人都是混蛋王八蛋,你们害我过不好,我便要整死你们的孩子”。
驾驶劫来的出租车,在北京王府井大街上疯狂冲撞行人的艾绪强,被问到为什么选择王府井作案时,他说:
“因为那里是富人购物的天堂,他们的存在让我们穷人无法生存,所以我选择在那里和富人同归于尽”。
当公诉人反问他,你撞死撞伤的也不一定都是富人啊?他说了这样一句话:
“现在10个城里人有9个都是黑心的。”
艾绪强在法庭上说的最后一句话是:
“我只想法官判我死刑,立即执行。”
如果你认真体会一下这句话,认真思考一下这个人的所作所为,我想你和我一样,会逐渐由绝望转至深深的无力:
他不怕死,或者说,是他根本不想活了,可他在死之前,却不甘心一辈子就这么默默无闻,他想搞出点动静,他想让那些“看不起”他的人付出代价,更有甚者,他仅仅是以自杀式的袭击,来“证明自己”,杀死更多的无辜同胞,仅仅只是为了“不让人瞧不起”。
面对这种“个体恐怖主义”,很多时候,警察和法律都是“无力”的,因为这些人行凶前就已经抱了必死的决心。
说这么多,是因为当下有一种声音认为:
是这个冷漠残酷的社会将一个中年男人逐渐逼到墙角,是社会的戕害导致了个体心态的扭曲,诸如“雪崩时,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这样的句子又开始流传。
但问题是,社会是什么?
社会是一个抽象庞大的概念,社会也是由一个个鲜活的个体组成的。
社会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很多时候,它是由冷冰冰的规则和一个又一个有血有肉的细小“齿轮”共同完成运转的。
张某刚活了52岁,他一生所遇到的“齿轮”都是不友善,不公正,冷漠势力的吗?
显然这种可能性极小。
事实上张某刚在作案前,除了一通电话外,他几乎没有向社会表达自己的愤怒和脆弱,而是径直走向了同归于尽式的报复。
在这样的事实面前,我们去谈社会关怀,去讨论公权力作为,其实是很无力的。
每个人看待世界的方式是不一样的,每个人的人性深处,触发其残忍邪恶的机制也是不一样的。
如果一个人的处世思维和三观里只矗立着一把锤子,那么他就会把自己遇到的所有问题,都看成是一颗钉子。
在我看来,无论是张某刚还是阳赞云,无论是房子被拆还是对判决不满……
造成“个体恐怖主义”犯罪的深层根源,从来不是他们面对的那一颗颗“钉子”,而是这些人思维深处早已成型的那把巨大、坚硬,且难以拔除的“锤子”。
如果一个人看世间所有的一切都是尖锐的钉子,你又能为他拔掉几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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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慧超,前媒体人、资深品牌公关顾问
作家,已出版《这个世界不欠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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