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岁少女被生父所戮:一个“家暴样本”的典型困境

这是思维补丁的第467篇文章
非常喜欢的一首。
头图为李美芝被撕碎的结婚证。
(一)
“以沉默隐忍暴力,以分手离开暴力,以暴力消除暴力,以生命结束暴力。”
山东滨州16岁的初三女孩杨瑞立,在中考前三天被人杀害,而杀人者,正是她的亲生父亲杨爱静。
惨案发生前,这个16岁的女孩已经和她的母亲、弟弟一起,在姥姥家躲避了一个多月。她们所躲避的,正是父亲长期以来的家庭暴力。
根据媒体的梳理,杀人嫌犯杨爱静和妻子李美芝此前曾经离过一次婚,但离婚后的四个月里,杨爱静展现了一种神经质般令人恐惧的行径:
他像上班一样,每天都去妻子家堵着,一会拿硫酸,“如果不复婚,就用硫酸泼我”;一会又“下跪又磕头”地希望能够复婚。
在杨爱静的威胁恐吓下,加上亲戚的劝说,李美芝最终同意复婚。
而在复婚后的第一个晚上,她的丈夫喝的醉醺醺,“拿出百草枯让我喝。”
事实上,在惨剧发生之前,李美芝早已知晓,丈夫的家庭暴力已经不仅仅针对她一个人了。女儿做任何事情都可能引起父亲的一顿毒打,她的女儿曾对她表达过“我怕回家,不回家又不行”的恐惧。
在这个可怜的女孩遇害前,她的母亲给她发了这样一条微信:
“丽丽,你怎么了,说话呀!告诉他,我去算了挂,说是离不了,就是看你表现了。”
一个是长期家暴,被邻里形容为“窝里横”的典型渣男。
一个则是长期忍受家暴,却要向算命先生问自己能否离婚的愚蠢女人。
读完《北京青年报》对这起悲剧的调查报道,我再度想起了时任全国妇联权益部部长蒋月娥,描述中国家庭暴力中女性受害者的那段话:
“以沉默隐忍暴力,以分手离开暴力,以暴力消除暴力,以生命结束暴力。”
她再一次不幸言中了。
在生父杀女这起悲剧中,杀人嫌犯杨爱静的恶行固然罪无可赦。但在另一个维度上,女孩杨瑞立的死亡,也是其“软弱愚蠢”的母亲造成的。
我不是刻薄,而是看到这里,真的发自肺腑地觉得这个女人:既可怜,又可恨。
当然,这些都是情绪之上的浅薄表达,在这位长期遭受家暴的母亲身上,我们其实更应该问一句:
是什么造成了她的软弱和恐惧,仅仅是家暴的丈夫吗?
(二)
家暴并不是最可怕的,不受惩罚的家庭暴力才是最可怕的,难以逃脱的家暴才是最可怕的。
虽然我国在2016年实施了《反家暴法》,但在现实中,家庭暴力在人们的固有观念中,往往属于“家庭内部纷争”。
而面对所谓的家庭内部纷争,我们中国人长期以来的介入传统就是:
“劝和不劝分”,“宁拆十座庙,不拆一桩婚”。
于是针对家暴的调解,常常魔幻般地呈现为:
三言两语对施暴者批评警告。
语重心长劝受害人继续忍受。
就在前两年,还有某地方法院面对妻子不堪忍受丈夫家暴提出离婚,因丈夫当庭认错,法院判决不许离婚,竟然还开了一张“幸福处方”。
而这个丈夫此前“甚至曾当着孩子的面拿菜刀架在妻子的脖子上”。
这件事最令人费解之处,是当地法院还兴冲冲地将这起案子当成正面典型去宣传——你能想象到对于那个长期忍受家暴的女人而言,这意味着怎样的无力和绝望吗?
基层法院面对家庭暴力,尚且缺乏客观理性的认识,当事人的亲戚朋友就更甚之了。在李美芝身上,这样的劝和自然也少不了,其大嫂对着北青报的记者说了这样一句话:
“第一次离婚是我劝回来的,有一种把人家孩子推到火坑的感觉”。
同样,对于遭遇不幸的16岁女孩而言,在这样一起并非没有预兆的悲剧中,受害人从未停止过抗争。被害女孩很早之前,就写过求助信给学校和相关部门。
在媒体的报道中,我们也看到,学校、警方、律师、街道办事处纷纷介入到了这起“邻里尽知”的家庭暴力事件中。
是的,只能叫“事件”,而不是“案件”——你大抵上都能够想象的到,这些外部力量是如何介入,如何劝说,如何循循善诱的。
无一例外,这些外部力量的介入,均属“无效介入”。
每个部门似乎都没有置之不理,所有人似乎都“尽职尽责”,但最终,故事的结局以最令人悲痛的方式呈现。
这无疑是一个巨大且尖锐的讽刺。
(三)
家暴受害者面对的是一堵无形的高墙。
这堵墙别人看不到,摸不着,你更无从描绘,但你知道:墙就在那里。
介入调和的人一走,家暴者和善亲切的笑容能够立刻变成凶神恶煞——你几乎可以想象这样的画面,会对一个受害者造成什么样的心理冲击。
无论是施暴者,还是受害人,心中不免都会感叹一句:“救得了一时,救不了一世”。
孤独、无助、恐惧,这是很多家庭暴力受害者,无处言说的无力、无奈和深深的绝望。
当下相关部门对家暴的介入程度,往往只会换来施暴者愈加残暴的报复和威胁。
除了受害女性更加恐惧的忌惮、更加卑微的姿态之外,家暴者几乎不会有任何损失存在——如此,那些“温和的介入者”凭什么相信,自己的一番劝导教育,就能让家暴者痛改前非,从此走上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光明道路呢?
反正换做是我,超超本人没这个自信。
如果在李美芝第一次离婚后,堵门拿硫酸威胁她的丈夫,就被外部力量及时制止,乃至遭受刑事判决呢?
如果在李美芝复婚后,在丈夫屡次家暴女儿时,外部力量及时“有力”(有力很重要)地干预,让施暴者遭受重罚,甚至推动二人离婚呢?
如果在被害女孩的求助信发出后,外部力量及时有力地展开系统性的干预和保护呢?
文章写到这里,真是有一种令人虚脱的耐人寻味。
所以,我写李美芝“软弱愚蠢”,意非刻薄,我真正想问的是,那个依然找不到答案的深层次问题:
到底是什么,将一个长期忍受家暴的女人“训练”的如此软弱,忍受力如此之强?
说到底,一个在社会上找不到“支撑点”的弱者,是不该被指责的。
一个美好的社会,有责任和义务为这个社会中的弱势群体建立心理、法律和制度上的“支撑点”,让她们也能够理直气壮地直起腰来,面对强者。
我想,与看得见的家庭暴力相比,那些“看不见”的,厚实的,高耸的围墙,才是真正令人感到恐惧的所在。
反家暴,如果一直停留在群情激奋的情绪上,如果一直需要这些极端案例来刺痛人们的神经,而不在深层机制上有所改革,有所推动,那么,类似的困境就会一直存在。
那么,“以生命结束暴力”的人间悲剧,就会不断上演。
这里是思维补丁,谢谢你的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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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慧超,前媒体人、资深品牌公关顾问
已出版《这个世界不欠你》
作者系网易新闻·网易号“各有态度”签约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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