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税费(个人出租房屋具体应交那些税呢?如何计算税费?开发票递交那些资料呢?)

房屋租赁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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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出租房屋是一种比较常见的涉税行为,很多企业都会涉及到从个人手中租用房屋的经营行为,并要求出租方个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或专用发票,那么具体应交那些税?如何计算?开发票应该准备哪些资料呢?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一一讲解(具体以陕西政策为例)。

1具体应交哪些税?如何计算?
房地产税收不是一个独立的税种.而是房地产业务所涉及的诸多相关税种的总称,具体包括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房产税、所得税等。

2开票所需资料个人代开房屋租赁发票,需携带以下资料:

1·房东本人来 ①   房东本人身份证原件
 ②   二选一:
     ? 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原件
     ? 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及租货合同原件
 ③   银行卡

2·房东本人不来①  房东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②  二选一:
     ? 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原件
     ? 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及租赁合同原件

③   银行卡
④   房东本人写授权委托书签名盖手印

3案例讲解
(一)个人出租非住房

情形一:个人出租非住房(商铺)取得月租金收入20000元(一次性收取),申请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实际应缴纳税种分别为:

1、增值税=0,不含税月租金收入=20000/(1+5%)=19047.62(元),不含税月租金小于10万元,免征增值税。

2、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为依据计算,增值税免征,因此以上税种也免征。

3、房产税=不含税月租金收入*12%*50%=20000/(1+5%)*12%*50%=1142.86(元)。

4、印花税=含税月租金收入*0.1%*50%=20000*0.1%*50%=10(元)。

5、水利基金不含税月租金收入10万以下,免征水利基金。

6、个人所得税:个人出租非住宅按照财产租赁所得税率20%征收;
(1)不含税月租金收入4000元以下的,个税=(不含税月租金收入-房产税-印花税-800)*20%;

(2)不含税月租金收入在4000元以上,个税=(不含税月租金收入-房产税-印花税)*(1-20%)*20%;

      由于不含税月租金收入属于4000元以上,因此个税=(20000/(1+5%)-1142.86-10)*(1-20%)*20%=2863.16(元)。

   综上所述,月租金收入20000元,综合应缴纳税合计=1142.86+10+2863.16=4016.02(元)。

情形二:个人出租非住房(商铺)取得月租金收入110000元(一次性收取),申请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及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实际应缴纳税种分别为:
1、增值税=含税月租金收入/(1+5%)*5%=110000/(1+5%)*5%=5238.10(元),不含税月租金大于10万元,征收增值税。

2、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以纳税人实缴纳的增值税为依据计算减半征收,增值税征收,因此以上税种也征收。

城建税=增值税*7%*50%=5238.10*7%*50%=183.33(元);
教育费附加=增值税*3%*50%=5238.10*3%*50%=78.57(元);

地方教育费附加=增值税*2%*50%=5238.10*2%*50%=52.38(元);

3、房产税=不含税月租金收入*12%*50%=110000/(1+5%)*12%*50%=6285.71(元)。

4、印花税=含税月租金收入*0.1%*50%=110000*0.1%*50%=55(元)。

5、水利基金不含税月租金收入10万以上,水利基金=不含税月租金收入*0.05%=110000/(1+5%)*0.05%=52.38(元);

6、个人所得税:个人出租非住宅按照财产租赁所得税率20%征收;

(1)不含税月租金收入4000元以下的,个税=(不含税月租金收入-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印花税-水利基金-800)*20%;

(2)不含税月租金收入在4000元以上,个税=(不含税月租金收入-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印花税-水利基金)*(1-20%)*20%;

由于不含税月租金收入属于4000元以上,因此个税=(110000/(1+5%)-183.33-78.57-52.38-6285.71-55-52.38)*(1-20%)*20%=15688.72(元)。

综上所述,月租金收入110000元,综合应缴纳税合计=5238.10+183.33+78.57+52.38+6285.71+55+52.38+15688.72=27634.19(元)。

情形三:个人出租非住房(商铺)取得月租金收入20000元(一次性收取),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实际应缴纳税种分别为:
1、增值税=含税月租金收入/(1+5%)*5%=20000/(1+5%)*5%=952.38(元),无论不含税月租金是否大于10万元,均征收增值税。

2、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以纳税人实缴纳的增值税为依据计算,征收增值税,一般情况下以上税种也应该征收,但是针对个人出租非住宅不含税月租金收入小于10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免征,城建税减半征收。
城建税=增值税*7%*50%=952.38*7%*50%=33.33(元)。

3、房产税=不含税月租金收入*12%*50%=20000/(1+5%)*12%*50%=1142.86(元)。

4、印花税=含税月租金收入*0.1%*50%=20000*0.1%*50%=10(元)。

5、水利基金不含税月租金收入10万以下,免征水利基金。

6、个人所得税:个人出租非住宅按照财产租赁所得税率20%征收;

(1)不含税月租金收入4000元以下的,个税=(不含税月租金收入-城建税-房产税-印花税-800)*20%;

(2)不含税月租金收入在4000元以上,个税=(不含税月租金收入-城建税-房产税-印花税)*(1-20%)*20%;

由于不含税月租金收入属于4000元以上,因此个税=(20000/(1+5%)-33.33-1142.86-10)*(1-20%)*20%=2857.83(元)。

综上所述,月租金收入20000元,综合应缴纳税合计=952.38+33.33+1142.86+10+2857.83=4996.40(元)。

(二)个人出租住房

情形一:个人出租住房取得月租金收入20000元(一次性收取),申请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实际应缴纳税种分别为:
1、增值税=0,不含税月租金收入=20000/(1+5%)=19047.62(元),不含税月租金小于10万元,免征增值税。

2、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为依据计算,增值税免征,因此以上税种也免征。

3、房产税=不含税月租金收入*4%*50%=20000/(1+5%)*4%*50%=380.95(元)。

4、个人出租住房免征印花税。

5、水利基金不含税月租金收入10万以下,免征水利基金。

6、个人所得税:个人出租住宅按照10%征收;

(1)不含税月租金收入4000元以下的,个税=(不含税月租金收入-房产税-800)*10%;

(2)不含税月租金收入在4000元以上,个税=(不含税月租金收入-房产税)*(1-20%)*10%;

由于不含税月租金收入属于4000元以上,因此个税=(20000/(1+5%)-380.95)*(1-20%)*10%=1493.33(元)。

综上所述,月租金收入20000元,综合应缴纳税合计=380.95+1493.33=1874.28(元)。

情形二:个人出租住房取得月租金收入110000元(一次性收取),申请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及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实际应缴纳税种分别为:
1、增值税=含税月租金收入/(1+5%)*1.5%=110000/(1+5%)*1.5%=1571.43(元),不含税月租金大于10万元,征收增值税。

2、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以纳税人实缴纳的增值税为依据计算减半征收,增值税征收,因此以上税种也征收。

城建税=增值税*7%*50%=1571.43*7%*50%=55(元);
教育费附加=增值税*3%*50%=1571.43*3%*50%=23.57(元);
地方教育费附加=增值税*2%*50%=1571.43*2%*50%=15.71(元);

3、房产税=不含税月租金收入*4%*50%=110000/(1+5%)*4%*50%=2095.24(元)。

4、水利基金不含税月租金收入10万以上,水利基金=不含税月租金收入*0.05%=110000/(1+5%)*0.05%=52.38(元);

5、个人所得税:个人出租住宅按照10%征收;

(1)不含税月租金收入4000元以下的,个税=(不含税月租金收入-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房产税-水利基金-800)*10%;

(2)不含税月租金收入在4000元以上,个税=(不含税月租金收入-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房产税-水利基金)*(1-20%)*10%;

由于不含税月租金收入属于4000元以上,因此个税=(110000/(1+5%)-55-23.57-15.71-2095.24-52.38)*(1-20%)*10%=8201.60(元)。

综上所述,月租金收入110000元,综合应缴纳税合计=1571.43+55+23.57+15.71+2095.24+52.38+8201.6=12014.93(元)。

情形三:个人出租住房取得月租金收入20000元(一次性收取),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实际应缴纳税种分别为:
1、增值税=含税月租金收入/(1+5%)*1.5%=20000/(1+5%)*1.5%=285.71(元),无论不含税月租金是否大于10万元,均征收增值税。

2、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以纳税人实缴纳的增值税为依据计算,征收增值税,一般情况下以上税种也应该征收,但是针对个人出租住宅不含税月租金收入小于10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免征,城建税减半征收。
城建税=增值税*7%*50%=285.71*7%*50%=10(元)。

3、房产税=不含税月租金收入*4%*50%=20000/(1+5%)*4%*50%=380.95(元)。

4、个人出租住房免征印花税。

5、水利基金不含税月租金收入10万以下,免征水利基金。

6、个人所得税:个人出租住宅按照10%征收;

(1)不含税月租金收入4000元以下的,个税=(不含税月租金收入-城建税-房产税-800)*10%;

(2)不含税月租金收入在4000元以上,个税=(不含税月租金收入-城建税-房产税)*(1-20%)*10%;

由于不含税月租金收入属于4000元以上,因此个税=(20000/(1+5%)-10-380.95)*(1-20%)*10%=1492.53(元)。

综上所述,月租金收入20000元,综合应缴纳税合计=10+380.95+1492.53=1883.4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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