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公民观后感
年少时起就对律政题材电影、电视有种特殊的兴趣,《律政俏佳人》、《法证先锋》等电影、电视的精彩片段总能引人入胜。英美法系的陪审团制度很明晰的让我们区分法律与事实,当然它有不可避免的弊端,比如可以成为法学经典案例的“辛普森杀人案”。 虽然最后只能悲哀地承认上帝看到了辛普森杀人,但是陪审团却没有看到,但即便是这样,陪审团参与庭审的抗辩式诉讼模式总是能有关于争议焦点的激烈辩论,总是能调动全民参与的热情,总能更加深入的体现出法律的公正与裁决的正当。 无独有偶,近期国内也有了这样一部向经典致敬的影片《十二公民》,用陪审团的形式来探讨一个引起广泛关注的案件。 案情简单:一个富二代用刀杀死了自己的亲生父亲,有个年纪大的老人听见了案发过程,有一个女人在地铁站亲眼看见了案发过程,现场遗留了作案工具—一把比较特殊的刀。影片中作为陪审员的十二名公民中,除了何冰饰演的陆刚,无一例外地投票认为富二代有罪,经过陆刚的层次引导,有罪:无罪的票数从11:1,变成10:2,变成8:4…….最后变成0:12,在陆刚对案件涉及证据的层层分析中,让我们对无罪推定理解的更加透彻。 十二名公民,十二种角度,十二种选择,可是最后的真相只有一个。影片最后,揭示了何冰的陆刚其真实身份是一名检察官。也正在他的层层引导下,让我们更加清醒的认识到拒绝盲从是对法律的尊重,是对生命的尊重,是公民的意识与权利的觉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