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率怎么算
“营改增”试点工作全面实施已有一个多星期,首次涉及自然人缴纳增值税。目前,中山房产交易仍较火热,但很多业主对二手房交易缴税问题尚不清楚。记者 徐世球 通讯员 林庆冲
问税率如何计算?是否真能少交税?纳税多少有变化吗?题我在五一前已和买家签订了买卖合同,过户手续要到五一后办理,是按此前营业税政策缴纳,还是按增值税政策缴纳?
计税时间以办理过户手续为准
国家税务局网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见图示),也就是说,无论何时签订的买卖合同,凡是5月1日以后到房管部门办理产权变更手续的,都要按增值税政策缴纳。
按照规定,北上广深以外的地区,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税率不变计算方式改变
本次“营改增”政策中,过去二手房营业税的征税政策和免税政策将实现平移,过去在中山个人转让2年以上的二手住房免征营业税,“营改增”后同样免征增值税。而在中山转让不足2年的二手住房按5%征收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征收率还是5%。
业主既然征税政策和税率都没有变化,纳税金额也应该没有变化,但由于计税价格的换算,税收负担实际是减轻了。
假如房价为100万元,征收营业税时,100万元×5%=5万元;改征增值税后,100万元÷(1+5%)×5%=47619元,少交税近2400元。因此,税收负担是从5%降至4.76%,所以“营改增”以后,个人交易二手房税负略有降低。
业主陈女士将位于顺景新一居93平方米的房子出售,并于4月3日签订了买卖合同,5月6日正式办理转让手续,成交价格为51万元,由于购买时间不足两年,需按照5%的税率缴纳增值税,因此,陈女士缴纳了51÷(1+5%)×5%=24285元的增值税,如果五一前办理转让手续需缴纳51×5%=25500元的营业税,相当于少交了1215元。
业主问地税答VS
“营改增”后,二手房交易由国税还是地税征税?
“营改增”后有两类业务由地税机关代征增值税。第一,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俗称二手房交易),应缴的增值税暂由地税机关代征;第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应缴的增值税暂由地税机关代征。其他个人是指自然人。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出租不动产的,由国税机关负责征收增值税。因此,二手房交易征收增值税由地税部门负责。
“营改增”后,二手房交易需要缴纳哪些税?
“营改增”前个人买卖二手住房过程中,需要缴纳的税费主要为营业税及其附加税费、个人所得税、契税等。“营改增”后,个人二手住房交易营业税改为增值税,同时契税和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也将发生调整。
“营改增”前后,个人二手住房交易纳税如何计算?
新政前:营业税按5%的税率全额征收(住宅不满2年);免征营业税(2年及以上)新政后:增值税按5%的征收率全额征收(住宅不满2年);免征增值税(2年及以上)
计算公式:
增值税=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征收率
营业税=销售额×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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