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的鸭蛋(端午的鸭蛋读后感)

咸鸭蛋里流淌的乡愁
——读汪曾祺《端午的鸭蛋》有感
方晓晴
当我们提起自己的家乡,相信很多人最先想到的就是家乡的美食。作为一名高邮人,家乡最著名的美食非咸鸭蛋莫属了。
在汪曾祺的《端午的鸭蛋》里,倾诉了汪老对家乡的一片深情。先生以“家乡的端午”开篇,直接切入主题,用家乡高邮的风俗人情引出下文。在他的笔下,一系列家乡端午的风土人情就进入了我们的视野:系百索子、做香角子、贴五毒、喝雄黄酒、吃“十二红”等等。这些也许只是水乡高邮特有的风俗,在先生笔下,都被描绘成最珍贵的回忆。他娓娓道来、如数家珍,于平淡、自然中,表达了对生活的热爱和对故乡的思念。
然后,先生笔锋一转,让他倍感自豪的还是家乡出了名的咸鸭蛋。在这满篇洋溢着故乡情结的乡愁里,“著名的麻鸭品种”、“善腌咸鸭蛋”的高邮人、别处没有的双黄蛋、质细而油多的高邮咸蛋,甚至用鸭蛋做成的“朱砂豆腐”成了他笔下那么自然、那么骄傲的描述对象。
在外乡人的眼里,鸭蛋除了端午节是应景的食品,平时只是最熟悉不过的送粥小菜。不就是一枚小小的鸭蛋吗?有什么值得歌颂的?也许,这就是人们常说的爱屋及乌吧。汪老热爱自己的家乡,家乡的一草一木在他的心里都是珍宝,作为美食家的汪老对家乡的鸭蛋更是情有独钟。他把对家乡的爱都集中在一枚小小的鸭蛋上,小小的鸭蛋有着说不完的美妙之处。他是借故乡的鸭蛋,表达一份浓浓的思乡情。倘若没有这种特有的故乡情结,谁能从再普通不过的端午鸭蛋中品出如此美妙的滋味?
这篇文章给我的印象非常深。以至于每读一遍都会想起我的故乡,想起我的亲人。
记得很小的时候,跟随着下放在小镇上的父母住在医院的宿舍大院里。夏季的傍晚,几乎家家都搬出一个小饭桌,很多人家都煮上一锅绿豆稀饭,配上佐餐的炝黄瓜、大头菜等,一家人围坐在一起一边谈着家常,一边喝着稀饭。偶尔有一家煮了几只咸鸭蛋,那家的孩子,会故意在餐桌上用力的多敲几下,然后,剥去顶端的蛋壳,用筷子轻轻一戳,当黄澄澄的肥油顺着蛋壳流出时,故意用嘴喳吧出声音,唯恐其他人不知。其实,那时的我家也有咸鸭蛋,是妈妈用平时节省下来的菜金买回来自己腌制的。但是,非得等到在县城上学的姐姐回家才能煮上几枚。每到这时,我都眼巴巴地在厨房等着,不时的问妈妈鸭蛋熟了没有?刚出锅的鸭蛋太烫,妈妈把鸭蛋放在盛满凉水的碗里降温,当温热时,我就拉平护衣的下摆,建议妈妈给我一枚。于是,我就像一只快乐的小鸟,带着鸭蛋在大杂院里到处飞奔,迎来的是羡慕的眼神。最后,就让妈妈一刀从中间剁成两半,姐妹俩一人一半就着白粥,享受着舌尖上的美味,那时的我特别馋,很快狼吞虎咽地吃完,然后直勾勾的看着姐姐手里的另半只。每次,姐姐都主动分出一半给我,然后说一句小馋猫。
后来,轮到自己出去上学,总觉得假期太短,多少话还没有跟妈妈说完,又要回到那个不是家乡的地方。临走时,妈妈总会买些茶干、董糖、大京果等食物,每次的花样不同,但每次都会煮上十只我最爱的咸鸭蛋让我带到学校与外地的同学一起分享高邮的美味。每次都是爸爸帮我背着重重书包送我到车站,离别的行囊里装着满满的慈爱和乡愁。
那年父亲去世了,从无锡赶来吊唁的大表姐哭着说起一件事,文革后期,因为家庭成份不好,我的父母下放农村医院,在南京新华日报做记者编辑校对工作的姑父则带着全家下放到盐城盐阜大众报社做副总编,因为当时不能适应苏北简陋的生活,姑妈郁郁寡欢,大表姐也一直生病,休学在家,闹着要吃老家的咸鸭蛋。我的父母得知后,托人从乡下挨家挨户询问,好不容易凑了五斤鸭蛋,用黄泥腌制了。因为当时的交通不便,怕路上颠破了,便跟邻居老奶奶好说歹说的借了一只白铁皮敲制的铅桶,到政府部门要来一沓旧报纸,一只一只卷起来码好放桶里。父亲坐了一天一夜的轮船才到盐城。因为是夏季,船上的蚊子、臭虫遍地,父亲被咬得浑身大包。当姑妈看到疲惫不堪的父亲时,委屈的嚎啕大哭。表姐接着说,以后,他们家每每吃到咸鸭蛋,都不忘念叨大舅几句。
其实,在我心中,家乡的鸭蛋与汪曾祺先生文章中的鸭蛋是一样的,她是我心中的牵挂,是我的乡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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