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召开学习宣传 《宪法修正案》座谈会

  为推进我省教育系统深入学习贯彻《宪法修正案》,4月10日,省教育厅在广州召开专题座谈会。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暨南大学、华南农业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广东财经大学、广州大学等高校的法学院领导及教师代表参加了此次座谈,省教育厅领导及相关处室单位负责人出席了座谈会。
  与会代表们认为,宪法修正案顺应了党和人民事业发展要求,反映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共同愿望,表示坚决拥护宪法修改,自觉遵守维护宪法。
  暨南大学法学院院长朱义坤谈到,宪法是治国理政的根本依据,党章是依规治党的根本遵循。深入贯彻十九大精神,不仅要体现在及时修改完善《中国共产党章程》上,而且要落实到修改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个国家根本法上,用党章和宪法这两大治国安邦、管党治党总章程、根本法,确认十九大的主要成果,保证十九大战略部署的深入贯彻落实,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要让宪法修正案及时进课堂。建议有关部门,联合宪法专家,充分利用互联网,开发宪法修正案学习的MOOC课程、在线学习课件、宣传片等。
  广州大学法学院院长张泽涛认为,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党和国家自身监督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这次宪法修正共涉及21个条文,其中关于监察体制改革的有11条,这是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结合的充分体现。接下来应进一步完善监察法与刑事诉讼法衔接机制。
  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夏正林认为,把“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写入宪法《总纲》第一条,充实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内容,把党的领导由序言变正文,由非显性变显性,由确认变规范,由原则变制度,由柔性变刚性,使我国国体的表述更加科学、更加全面,为实现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提供了宪法依据。华南理工大学已组织多次学习,法学院内部统一备课,形成统一课件,向学生讲授宪法修正案。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法硕中心主任杨桦认为,这次宪法修改的一个引人瞩目亮点,就是将维护宪法权威、保障宪法实施的具体措施,如宪法宣誓制度入宪、成立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等写进宪法,为宪法实施创造了有力条件,以充分发挥宪法对新时代的宣示、规范、引领和保障作用。
  中山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孙莹认为此次宪法修正案,体现了“权利保障和权力制约”的宪法精神;体现了可持续、均衡发展的理念,重视人和社会的全面发展;体现了大国的自信、责任感,以及在国际人权事业的责任担当。
  省教育厅领导在听完代表们的发言后,认为代表们的发言都很深刻、到位,对接下来有关工作带来很多启发,并对高校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修正案提出三点意见。一是充分认识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的重大意义。此次宪法修改,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深刻领会宪法修改的重大意义,才能更好发挥宪法作为国家根本法的作用,才能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特色和优势更好发挥出来,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二是全面准确领会和把握宪法修正案的核心要义。深入学习宣传与贯彻实施宪法,必须坚持全面准确、学懂原文、悟透原理;同时在遵循系统性、连贯性基础上注重深刻领会和把握这次宪法修正案的核心要义与精神实质。三是高校要率先掀起学习宣传、研究和践行宪法的热潮。要广泛持续深入开展学习宣传,积极营造学习宪法、维护宪法、尊崇宪法的氛围。要立足于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认清肩负的历史责任、历史使命,切实提高对宪法修改重大意义的认识,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地位,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定信念跟党走。通过多种方式开展宪法教育,实现全覆盖,学校师生、校内校外、线上线下、课内课外一个环节也不漏,同时要认真做好舆论引导工作。全面落实依法办学、依法治校、依法执教。把宪法精神贯彻到办学治校管理方方面面,渗透到教书育人全过程。在教育教学和管理中,自觉遵循法律法规,维护宪法权威。法学院系要充分发挥人才和专业优势,深入开展宪法及相关领域问题研究,面向社会主动承担起研究宣传阐释的责任。加强校企、校地、校所合作,培养大批高素质法治人才。
  (广东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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