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在论证资本主义经济规律过程中,系统的阐述了资本主义的高度发达的社会化的商品生产。马克思指出,资本主义的商品生产虽然在本质上与简单商品生产有区别:简单商品生产以生产者个人劳动为基础,资本主义商品生产则以剥削他人的劳动为基础,简单商品生产是孤立的、分散的小生产;而资本主义商品生产是社会化大生产。但是资本主义商品生产却是在简单商品生产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具备商品生产的一般性质和特征,遵守简单商品生产和交换的基本规律,尤其是价值规律。“价值规律,恰好正是商品生产的基本规律,从而也就是商品生产的最高形式即资本主义生产的基本规律。”
价值规律贯穿商品生产和交换的全过程,是商品经济的基本规律,马克思指出:“在私人劳动产品的偶然的不断变动的交换关系中,生产这些产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作为起调节作用的自然规律强制地为自己开辟道路,就像房屋倒在人的头上的重力定律强制地为自己开辟道路一样。因此,价值量由劳动时间决定是一个隐藏在商品相对价值的表面运动后面的秘密。”这一经济规律的内容和要求是:商品的价值量由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商品交换以价值量为基础,按照等价交换的原则进行。
商品的价格是价值的货币表现,一般意义上讲几个和价值应该保持一致,但实际的市场竞争中,商品价格和价值相一致的是偶然的,不一致反而是常态。
因为价格虽然以价值为基础,但是在实际的商品交换中,价格常受供求关系的制约。当某种商品在市场上的供给量大于需求量时,商家就会竞相降价销售商品,甚至出现商品的价格低于价值(卖方市场);而当某种商品的供给量小于需求量时,该商品就会由于买者竞相购买是商品的价格升高,甚至超过商品的价值。商品这种价格受供求关系影响上下波动的现象,就是价值规律的表现形式,即,在商品经济中,价值规律的表现形式是:商品的价格围绕商品的价值自发波动。
而且,也只有通过价格的波动,商品按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价值量进行交换,才能成为现实,从长期看价格高于价值以及低于价值的部分能够相互抵消,进而实现等价交换。
正如《资本论》中所写的:“供求关系一方面只说明市场价格同市场价值的偏离,另一方面是说明消除这种偏离的趋势,也就是消除供求关系的趋势”。
价值规律是商品经济的一般规律,它的存在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小孩子同样知道,要想得到和各种不同的需求量相适应的商品量,就要付出各种不同的和一定量的社会总劳动量。这种按一定比例分配社会劳动的必要性,决不可能被社会生产的一定形式所取消”,因此,价值规律的作用在于:
第一,价值规律调节生产资料和劳动力在各部门之间的分配比例,调节社会的生产和流通,即资源优化配置。
价值规律就像一只“看不见的手”,在商品生产者背后,自发地把生产资料和劳动力按比例分配到社会各生产部门,正如马克思所讲的:“价值规律不过作为内在规律性,对单个当事人作为盲目的自然规律起作用,并且是在生产的各种偶然变动中,维持着生产的社会平衡” 。如果没有价值规律的调节作用,就会造成某些部门发展过快浪费社会资源,而某些部门因为没有或分配到很少生产资料进而耽误生产,耽误需求满足。
第二,价值规律促使商品生产者改进生产技术,改善经营管理,提高劳动生产率,从而推动生产技术进步,推动社会生产力发展。
在商品经济条件下,商品是按照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所决定的社会价值进行交换,那些劳动生产率较高、个别劳动时间低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从而商品的个别价值低于社会价值的生产者,就可以获得较多的收入,在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反之,就只能获得较少的收入,在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商品生产者为了获得更多的收入,必然需要不断改进生产技术,目的是赢得竞争,进而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从而推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第三, 价值规律自发调节社会收入的分配,造成商品生产者优胜劣汰。
价值规律的作用是通过价格机制、供求机制、竞争机制和风险机制的相互作用而实现的。由于商品生产者在生产经营中的不同生产者生产条件和技术水平不同 ,因此,那些生产条件好、技术水平高的生产者,生产商品的个别劳动消耗较少,因而可以获得高收入;反之则是无利可图,甚至亏本或破产。这样,就调节了社会收入在不同生产者之间的分配。
但是,价值规律在对经济活动调节的过程中,也会产生一些消极后果。例如:导致社会资源浪费,导致社会收入两极分化,甚至阻碍社会技术进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