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尔巴特沿着实在论的路线发展自己的形而上学。他接受了康德的教导,认为经验仅仅揭示了现象,但同时坚持这样的观点,即任何一个表象都是关于某一事物的表象;表象概念本身已经暗含了对超出表象的实在的指称。在这里,赫尔巴特再一次暴露了他的理性主义,也就是从逻辑上推论:任何观念都预设了自在之物作为了它们的基础。我们总不至于按照唯心主义的理论把感觉解释为心灵自身的产物;虽然感觉是主观的,但它们却暗示了感觉之外的事物,一个关于自在之物的世界。问题在于:这个世界、这个真正的实在是如何被构成的?
展现在我们面前的世界是一个充满矛盾的表象世界,它有着许多属性和变化。比如,我们说,一个事物具有很多属性,事物会改变自身的属性。但是,一个事物怎么会是多个事物呢?同一事物怎么可能会既坚又白、既甜又香呢?它怎么能够此时为一物,彼时又为另一物呢?这是不可能的,因为它是自相矛盾的。一切事物皆是其所是,是与自身绝对等同的一:给予事物多项属性,或者将变化归属于它,毫无疑问会导致矛盾。每一个感觉都指向一个单独的实在或存在。事物是单纯的、不变的、恒常的实体:它是绝对的、不可分割的,且不在时空中延展。不可以视之为连续体,否则它就不再是单纯和绝对的。从这种意义上看,同一性原则是赫尔巴特用来支撑其实在论的基本法则。
然而,如果事物是单纯的、不变的,我们又如何解释多样性和变化的幻象呢?为什么我们经验到的事物会表现出多种属性和变化呢?形而上学若要解释这种现象,就只有假设存在着很多单纯的、不变的实体,赫尔巴特称之为“实在”。每一个貌似单纯的特定事物,事实上都并不单纯,而是拥有很多属性,因此就是许多单纯事物或实在—按照不同程度的恒常性结合在一起而形成—的复合体或集合体。我们必须假定存在很多的实在,因为所谓的“事物”具有很多属性;当某些实在彼此相互结合并形成一定的关系时,就会出现相应的某种现象。变化被解释为实在的来去运动;说某一事物的属性变化了,仅是指构成这一事物的实在之间的关系发生了改变;原先构成事物的实在本身是不变的,并且其中每一种实在都一如既往地是其所是;变化的仅只是关系,实在被添加到了复合体中,或是被从复合体中移除了。正是由于这个原因,我们把现象称为事物的“偶然性的观点”。同一条线既可以作半径,又可以作切线;同理,一个实在也可以同其他的实在处于不同的关系中,且无须改变自身的本质。无论我们看到的实在之间的共同关系是什么,都不会影响实在的本质:我们所采取的仅只是“偶然性的观点”。
实在的世界是绝对的,其中没有变化、没有增长,也没有表象,一切事物都是其所是。但我们又会把此事物与彼事物、此实在与彼实在联系起来;因此,表象存在于我们自身,多元和变化的矛盾是我们自身之中的现象;所有的属性都是次要属性。这种观点把所有的差异和变化统统归因于人自身;而实在的世界却是绝对静止的世界,其中不会发生任何事件;一切事件都是意识中的现象。
然而,实在本身似乎也有变化。对此,赫尔巴特作出了如下解释。每一个实在都竭力保持它的同一性,并抵抗其他实在的侵扰。因此,同一实在于保持自身并抵御侵扰的过程中,会有不同的行为。实在之中并无真正的变化;它只是在维护其本质、确认其性质,并抵御所有的侵扰;但它保护自身的方式却要由威胁它的那些侵扰的程度和性质来决定。即便实在单独处于没有对立的环境之中,它也要维护自身的性质。实在总是在同一层面维持自身;它所呈现的面貌是恒定的、不变的,但在面对不同程度和不同性质的对立时,它就会展现不同程度的努力以保持自身的稳定。然而,在实在互不干扰的论题下,这一切又如何可能?它们看起来确实在彼此之间产生了影响;其他实在的在场,并没有改变任何实在的性质或地位,而只是激发了不同程度的自我保存活动。时间、空间、运动和物质,都被以同样的方式加以阐释:它们都不是实在,而只是实在的客观表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