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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年前的回忆》回忆了哪些方面的内容?
优质回答:
大家好我是@朔漠风尘。让我们借《十六年前的回忆》这篇文章共同来重温历史,缅怀先烈。
一、文章简介
《十六年前的回忆》一文是李大钊同志的女儿李星华在1943年李大钊遇难十六周年的时候写的回忆录。文章以女儿的视角,向我们还原了李大钊同志在危难时刻为民族解放和人民幸福从容赴死的光辉形象。作者李星华通过回忆表达了对父亲李大钊为理想献身的理解和敬佩,表达了对反动派的仇恨,以及对父亲敬仰与怀念。
二、历史背景
李大钊是中国最早的马克思主义者,中国共产党的主要创始人和早期领导人之一。1927年4月6日,奉系军阀张作霖下令逮捕了李大钊,李星华和妹妹及母亲一起被捕。李大钊在狱中受尽酷刑,但始终坚贞不屈,在狱中继续领导党的工作,1927年4月28日英勇就义,时年38岁。
三、主要内容(回忆的主要内容)
这篇文章是采用倒叙的手法,按时间顺序分别回忆了被捕前、被捕时、被审时,被害后的情形。
1.被捕前
李大钊烧掉文件和书籍,工友阎振三被捕,形势恶劣,但李大钊依然坚持留在北京主持革命工作。
2.被捕时
反动派到李大钊家搜捕,面对凶狠的敌人,李大钊临危不惧,处变不惊。
3.被审时
李大钊虽然在狱中遭受了酷刑,依然镇定、沉着,在与敌人周旋的同时还表现出对家人的关爱、保护。
4.被害后
当全家人得知李大钊被害的消息,反映了李大钊遇难给家人带来的沉重打击,同时表达了作者对李大钊深切的怀念。
整篇文章,以“忆”为统领,首尾呼应,结构紧凑,层次清晰,情真意切,感人至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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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先来了解一下这篇回忆录的作者和写作背景:
这篇课文的作者李星华,她是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先驱、马克思主义的最先传播者之一、共产党早期的领导人李大钊先生的女儿。这篇文章写于1943年。当时她回到革命圣地延安,写下了此文,以表达对父亲的敬爱和思念。
李大钊女儿 李星华
第一、这篇文章回忆了父亲被捕的时间、地点和起因。时间是1927年4月6日上午,地点是李大钊在北京的家里(当时他是北大教授)。在他被捕前,军阀和反革命都准备对共产党人要下杀手了,他早已知道会有被捕的一天,但是他没有把个人安危放在心上,只是提前把一些文件销毁,及至工友闫振三被捕时,有好多朋友都劝他赶紧离开北平躲避一下,但他以大无畏的革命意志继续为党工作。这才有了被捕的事情发生。
(李大钊的工友闫振三,被捕后只字不吐,后与李大钊一起就义)
第二、回忆了父亲在生死之际镇定从容、坚贞不屈表现。
在听到军警冲进来时:父亲安慰女儿:“没有什么,不要怕。星儿,跟我到外面看看去。”父亲不慌不忙地从抽屉里取出一支闪亮的小手枪,就向外走。
在被军警搜身夺去了手枪之时,“父亲保持着他那惯有的严峻态度,没有向他们讲任何道理。因为他明白,对他们是没有道理可讲的。”
这些细节,都让年少的女儿记忆犹新!也从侧面衬托了李大钊的光辉形象!
第三、回忆了父女们在法庭上相见时的一幕——事实上,这是他们父女之间的最后一面!只见“父亲仍旧穿着他那件灰布旧棉袍,可是没戴眼镜。我看到了他那乱蓬蓬的长头发下面的平静而慈祥的脸。”这说明李大钊同志已经受了严刑拷打了,但是他的革命意志丝毫未改。
第四、作者也回忆了父亲那天在法庭上的神态:他脸上的表情非常安定,非常沉着。他的心被一种伟大的力量占据着。这个力量就是他平日对我们讲的——他对于革命事业的信心。
第五、作者也回忆了父亲在法庭上对孩子的保护,机智地和女儿之间心有灵犀一点通,在审讯时保护了尚未被敌人察觉的儿子。这是一个细节,但是作为父女之间最后一次互动,所以也写了下来,让那最后一面显得尤为珍贵!
第六、作者回忆了父亲牺牲的日子,特别强调了1942年4月28日。以及她们听到父亲被难消息的那一瞬间的真实感受。
以上就是课文《十六年前的回忆》所回忆的主要内容。希望对您的阅读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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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年前的回忆》是革命先驱李大钊的女儿、中国现代作家李星华于1943年创作的一篇散文。此文是回忆录,写了作为父亲的李大钊对家人的关怀、爱护,作为革命者的李大钊对革命事业的忠诚,同时也表达了作者对父亲的敬仰与深切的怀念。作者采用第一人称,回忆了父亲被害的全过程,内容真实可信,语言朴素自然,既具有文学价值,又具有很强的史料价值。
《十六年前的回忆》后入选为人教版义务教育教科书《语文·六年级·下册》与部编版义务教育教科书《语文·六年级·下册》课文。
作品原文
十六年前的回忆
1927年4月28日,我永远忘不了那一天。那是父亲的被难日,离现在已经十六年了。
那年春天,父亲每天夜里回来得很晚。每天早晨,不知道什么时候他又出去了。有时候他留在家里,埋头整理书籍和文件。我蹲在旁边,看他把书和有字的纸片投到火炉里去。
我奇怪地问他:“爹,为什么要烧掉呢?怪可惜的。”
待了一会儿,父亲才回答:“不要了就烧掉。你小孩子家知道什么!”
父亲是很慈祥的,从来没骂过我们,更没打过我们。我总爱向父亲问许多幼稚可笑的问题。他不论多忙,对我的问题总是很感兴趣,总是耐心地讲给我听。这一次不知道为什么,父亲竟这样含糊地回答我。
后来听母亲说,军阀张作霖要派人来检查。为了避免党组织被破坏,父亲只好把一些书籍和文件烧掉。才过了两天,果然出事了。工友阎振三一早上街买东西,直到夜里还不见回来。第二天,父亲才知道他被抓到警察厅里去了。我们心里都很不安,为这位工友着急。
局势越来越严重,父亲的工作也越来越紧张。他的朋友劝他离开北京,母亲也几次劝他。父亲坚决地对母亲说:“不是常对你说吗?我是不能轻易离开北京的。你要知道现在是什么时候,这里的工作多么重要。我哪能离开呢?”母亲只好不再说什么了。
可怕的一天果然来了。4月6日的早晨,妹妹换上了新夹衣,母亲带她到娱乐场去散步了。父亲在里间屋里写字,我坐在外间的长木椅上看报。短短的一段新闻还没看完,就听见啪,啪……几声尖锐的枪声,接着是一阵纷乱的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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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年前的回忆》是革命先驱李大钊的女儿、中国现代作家李星华于1943年创作的一篇散文。此文是回忆录,写了作为父亲的李大钊对家人的关怀、爱护,作为革命者的李大钊对革命事业的忠诚,同时也表达了作者对父亲的敬仰与深切的怀念。作者采用第一人称,回忆了父亲被害的全过程,内容真实可信,语言朴素自然,既具有文学价值,又具有很强的史料价值。
这是一篇革命历史题材的文章。但与《狼牙山五壮士》等革命历史题材的文章比起来,《十六年前的回忆》是篇回忆录,却不像一般的回忆录,所表现的人物形象更丰满、更全面、更逼真,在具文学性的同时,更具史料价值。
李大钊作为中国共产党的创始人与奠基者,一生为中国共产党做过多少工作,可写的感人事迹一定不少。但是,这篇文章在时间上,只选取了李大钊一生中,从1927年春天到4月28日被害的最后短短的两三个月,历时不长。在内容上只写了三个片段:一是被捕前,一向慈祥、从不骂子女、而且有问必答的父亲,在火炉旁焚烧书和有字的纸时,对我的问题含糊其辞;二是被捕时,父亲面对粗暴、凶恶的敌人,不慌不忙,镇定自若;三是被捕后,父亲在法庭上的表现。但是,父亲对儿女的慈祥,对家人深沉的爱,对党的忠诚,为革命事业坚贞不屈、临危不惧、大义凛然的高大形象依然栩栩如生,历历在目。这一切靠的就是作者对典型事例的精心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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