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叔叔于勒教案:莫泊桑的《我的叔叔于勒》有什么深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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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泊桑的《我的叔叔于勒》有什么深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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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叔叔于勒》是莫泊桑的著名作品,因为它入选在语文教材里面,小时候学这篇文章,对于别的兴趣不大,唯独对牡蛎印象深刻,想着一定要去吃吃看。后来我才知道原来在老家吃的海蛎子其实就是牡蛎,现在的生蚝也是牡蛎,只不过小时候吃海蛎子一般都是煮着吃的,现在吃生蚝一般是烤着吃或者生吃。。在那篇文章里,法国人吃法还是挺新潮的,撬开以后吸口汁,然后生吃。

上学的时候学这篇文章,最感兴趣的就是牡蛎,至于什么文章主旨,反应了资产阶级亲情的冷漠啥的,也就是照着老师说的总结罢了,实际上一点兴趣都没有。但是现在再看这篇文章,的确是一篇现实主义的佳作。里面的人和故事即便到了今天,一点也不过时。

首先说说达尔芒司一家,也就是文中第一人称“我”的家庭,这一家很不富裕,只有父亲在办公室上班,十分辛苦,每天都要很晚才回来,工资还不多。家里面有三个孩子,其中两个女儿已经很大了,一个二十八,一个二十六,依旧没有出嫁。在莫泊桑活着的那个年代,法国这么大年纪没出嫁的绝对是老姑娘了。而为什么出不了嫁呢,主要原因就是家里太穷了。

然而,达尔芒司一家又不是那种纯粹的底层劳动人民,由于父亲在办公室工作,表面上看是个体面人,所以他们还必须要维持这种虚假的体面和仪式感,即便不敢请客吃饭,即便每次都是买大减价商品,即便姐姐的衣服都是买最便宜的布自己做的,他们到了周末,还是打扮的漂漂亮亮的去海边散步。

另外一方面,他们还有一个很大的希望,就是父亲有个弟弟,这个弟弟早年去美洲闯荡,据说发达了,还写信回来,说等发了大财以后就回来跟他们一起好好生活。

这个弟弟年轻时候好吃懒做,不仅挥霍家中的钱财,还把本来属于父亲的大部分遗产都给霍霍了。现在听说这个弟弟发达了,而且良心发现了,他们自然很高兴,就等着发达的弟弟回来报恩。而弟弟给他们的信也成了他们家唯一的希望和炫耀的资本,逢人就会拿出来宣传一下,即便已经等了十多年了,他们也没有放弃希望。

从这看得出来,达尔芒司夫妇其实也算不上什么坏人,早年对这个弟弟也算是仁至义尽了,毕竟本来属于他们的遗产也被弟弟霍霍了大半。如果没有弟弟的霍霍,也许他们现在过得也不会那么窘迫,所以他们对弟弟有怨言也是正常的。后来弟弟去美洲发达了,而且知道感恩了,他们听说以后自然很高兴,原本的怨恨也就变成了期盼与欢喜。就算收到信后十年没有消息,他们也依然坚信有一天弟弟可以衣锦还乡,然后自家就可以跟着鸡犬升天了。

这样的想法可以说是人之常情,无论哪个地区哪个国家都会有这样的人。就像好多家庭都会有亲戚出国,人家在外面到底啥样其实根本不清楚,但是有时候会传回来一些某某亲戚在国外发大财了等消息,然后就会琢磨着等亲戚回来是不是可以去沾点光啥的,哪怕大光沾不上,能得点国外带回来的礼物也是好的,这些其实都挺正常的。

也正因为有了这么一个希望,后来才有人看中了他家的二姐。父母都是急于让女儿嫁出去的,他们极力维护好与这个准女婿的关系,所以周末散步也拉上对方一起。也正是因为这个准女婿的存在,父亲才会提出要去吃吃牡蛎。

吃牡蛎这事也看出来达尔芒司一家有多么贫困了,就算是唯一一次吃牡蛎,家中的母亲都万般舍不得,只不过因为有个准女婿在,她没法坚决反对,但还是提出了两点,一是牡蛎吃多了不卫生,不能多吃,二是自己胃不好不能吃,里面的“我”是小男孩,不能被惯坏了,也不能吃。实际上所有的这些理由都是借口,关键一点就是母亲怕花钱。

这也就不难理解了,如此贫穷的达尔芒司一家为何这么怕自己的弟弟于勒连累自己。父亲买牡蛎过程中突然发现卖牡蛎的老头很像自己弟弟,为了确认,他还专门找船长确认,这个人名字、姓氏和经历绝对就是父亲的弟弟于勒。

于勒发达过一阵子,后来又落魄了,再也没有翻身,只能靠卖牡蛎为生。但是这时候的于勒跟年轻时候的于勒完全不同了。应该说,在美洲打拼过以后,于勒就变得不一样了,他开始体会到赚钱的艰辛,也为自己以前的挥霍无度后悔,所以他才会写信给哥哥说等着自己发大财以后就一起生活。正因为他觉悟了,所以他落魄的时候也不愿去投奔自己哥哥,本来就欠着哥哥钱,现在觉悟了但是还不起,所以不好意思再去麻烦哥哥。

显然,文中的达尔芒司夫妇是被当年的于勒霍霍怕了,再加上巨大希望的落空,所以采取了极端的措施,直接避开自己弟弟,假装不认识。这段描写太真实了,这样的事件实际上在今天也不稀奇。很多家里面有兄弟姊妹的,可能互相之间经济条件生活水平相差悬殊,也不见得有钱的就会去接济没钱的,而是各过各的日子。

当然了,达尔芒司夫妇做得也确实有点过分,毕竟是十几年没见的兄弟了,现在落魄至此,他们虽然自己也很穷,但起码还是能够假装一下体面人的生活的,跟这个衣衫褴褛的于勒兄弟比起来还是好多了。如果他们人情味比较重的话,起码应该请于勒回家坐坐,给他一个住的地方。可是他们实在是怕了,他们怕于勒还是以前那个败家子于勒,现在他们家里本就没什么钱,两个女人在家里做老姑娘,他们实在不敢招惹于勒了。

而于勒呢,他现在已经觉悟了,宁愿做个贫穷的卖牡蛎的,也不愿再回去麻烦兄嫂。如果说达尔芒司夫妇真的把他接回去,恐怕他也不会自在。

文中的每个人都不容易,“我”的叔叔于勒不容易,父母也不容易,两个姐姐也不容易,甚至“我”想吃个牡蛎都吃不到,也是相当不容易了。“我”最后给钱的时候故意多给了于勒一些小费,代表着真善美和足够的人情味,但可能这也是因为“我”太小,不大明白生活的艰辛,谁又知道“我”长大之后会不会成为父母那样冷漠的人呢。

看得出来,从古至今,从外到内,科技进步了许多,生活方式也改变了许多,但是基本的人情世故,似乎几千年来都是一脉相承的,不管是古代的还是外国的许多老话许多事例,拿到今天来仍然十分适用,“我的叔叔于勒”的故事不会结束,而是会永远的上演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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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时,我学的《我的叔叔于勒》这篇课文,后来,期中考试时,作文题目就是:通过学习《我的叔叔于勒》这篇课文,写一篇议论文,题目是《认识资本主义的一面镜子》。

作文的内容就不写了,反正中心思想就是资本主义不好,人际关系冷漠,是赤裸裸的金钱关系。

30年过去了,再回想起这件事,就觉得有点好笑:嫌贫爱富是人性,跟社会主义还是资本主义没有关系。这篇文章并不能说明社会主义国家没有嫌贫爱富现象,也不能说明资本主义国家都是嫌贫爱富。穷在闹市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这是人性,这是人类社会普遍存在的现象。

所以,要想让人看得起,就要想办法多挣钱,努力提高自己的社会地位,扩大自己的影响力,才能在社会立住脚。当然是合法的挣钱,一边给社会创造财富,一边自己致富。另外,不要幻想一夜暴富,因为一夜暴富能立刻改善你的物质环境,但并不能让你的身价迅速提高,也不能让你的谈吐和气质立刻高雅。刻意露富还有可能招贼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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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莫泊桑写的不是《我的叔叔于勤》,而是《我的叔叔于勒》。小时候读这篇文章,根本不会有什么深刻体会,但长大后,经历了社会上的辛酸,才会明白这篇文章之所以流传为经典,是很有道理的。

1.诚知此恨人人有,贫贱夫妻百事哀

于勒是小说中“我”的叔叔,“我”家非常贫困,生活拮据,舍不得买任何稍微贵一点的东西,即便是贱价的,也要讲上半天价。有时候买底货,拿起来半天,很喜欢,到最后一看价格,也会放回去。这是很多家庭、很多人的常态,读来有切身感受。就是这样一个家庭,还有一个叔叔吃自己家的,喝自己家的,伸手跟爸爸要钱。

家里人都有着一股子戾气,把所有的争吵和“不会办事”,都归结为“穷”。

2.穷在闹市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

那时候,于勒挥霍光了“我”祖父分给他的遗产,赖在“我”家里不走。“我”父母很生气,就送他跟着商船,到美洲去讨生活。这就是典型的“穷在闹市无人问”,如果是瞧起来没本事还是个累赘的家伙,更是要驱逐出去。

结果于勒叔叔居然发达了,做了很大的生意,还开了一所豪华店铺。他写信给“爸爸”,说自己过得很好,等回家就还上以前欠的钱,接下来还要去别处做生意,可能好多年都没法写信,不用担心,发大财以后就会回家,大家一起快乐地过日子。一家人为此非常高兴,对未来的生活陷入了憧憬。

每回爹妈看见海上的商船游轮,都会忍不住感叹:“我的妈呀,你看看,多豪华,你敢想象于勒也在这样的船上做买卖吗?”

这就是“富在深山有远亲”了。人家于勒发了大财,一直没带钱回家,在海上几万里远地漂着,父母却把他视作“最可亲的人”。

3.高头白马万两金,不是亲来强求亲

家里穷,等了十年,还没等到于勒叔叔回来。

为了鼓励自己,爸妈就把于勒叔叔的信拿出来阅读,并说:“不要担心!等于勒回来,苦日子就到头啦!他可是一个很有办法的人!”

“我”大姐和二姐年龄很大了,快三十了,都嫁不出去。因为家里人口多,谁家都不富裕,人家怕娶了她俩,给自己家添累赘。结果有一回,忽然有个一直很喜欢二姐却又猥猥琐琐不敢来提亲的穷公务员,来向二姐提亲了。

不必多加分析,那人就是听“我”爸妈阅读了于勒叔叔十年前的来信,相信“我”家有个富豪叔叔,才下定决心迎娶二姐的。

正所谓,高头白马万两金,不是亲来强求亲!

4.一朝马死黄金尽,亲者如同陌路人

为了庆祝二姐的婚姻,一家人去哲尔赛旅行。

沙滩上,爸爸看到俩高端人士相互喂牡蛎,动作很优雅,觉得那就是品质生活了,发出了由衷的赞叹,露出很尊敬他们的表情。孩子们不懂这些,就觉得牡蛎好吃,闹着想吃牡蛎。妈妈舍不得花钱,说自己就不吃了,又说弟弟是男孩子,男孩子不必吃,只给俩姐姐买吧,买也别买多,吃多了拉肚子(实际上就是怕花钱)。

结果爸爸吓坏了,因为那个穷酸的,落魄的卖牡蛎的人,看起来就是于勒叔!爸爸让妈妈去确认一下,妈妈也觉得那脏兮兮的家伙就是于勒。爸爸去船长那里打听,确认了此人就是自己弟弟以后,一家人让小孩给了钱,落荒而逃,生怕再沾染上这个穷鬼。

这就是,一朝马死黄金尽,亲者如同陌路人。

小时候读《我的叔叔于勒》,一直误认为于勒叔叔是个骗子,根本没发达,却谎称自己发达了,骗了家里人。后来再读,才发现于勒根本就没有骗他们。

于勒真的阔绰过一段时期,爸爸从船长那边得的消息:“他在那边阔绰过一个时期,可是您看他今天已经落到什么田地!”可知于勒没有骗人,自己的确发过一笔财,但是后来做买卖赔了,因为怕再连累哥哥一家,就没有回家。而“我”的爸妈,却因为于勒叔叔变穷,不再夸他是“很有办法的人”,转而骂他“就是个臭流氓”。一家人赶紧改乘圣玛洛船,以免再碰见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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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萨沙,我来回答。

这个小说在中学课本中,很有意义。

让当时对社会还不了解的学生们,了解什么是人情冷漠。

于勒是故事中的“我”的叔叔。他因为乱花钱被送到纽约,却在美国发了财。

此时于勒并没有变化,还是那个人,然而因为有了钱,他的家人开始夸他,并且期待他的回来,提携他们一起富裕。

可是,最后“我”的家庭在去度假的时候发现于勒衣衫褴褛,在船上卖牡蛎,一家人又开始骂于勒,根本不同他相认,更别说照顾他了。

甚至“我”给了于勒叔叔一些小费,父亲还极为不满。

其实,这就是中国古话所谓“穷在闹市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

有社会经验的人,都知道这点。

人穷,即便亲友在内很多人会瞧不起你,不愿意搭理你,甚至故意合理保持距离,怕你会连累他们。

人如果很有钱,即便你在外国或者在什么偏远地方,也会有亲友同你保持一定的关系,包括八竿子打不着的亲友。

因为关键时候,你可能会对他有帮助。

不止中国这样,世界很多地方就是这样。

比如张学良,有权有势的时候,人人都来巴结。有的男人甚至把老婆送给张学良发生关系,目的是借机搭上张学良的关系。

张学良回忆是:

有个漂亮女人,有一天她上我这来,找我来了。她丈夫姓齐,我说你来你丈夫知道么?咱俩的事你跟你丈夫说过么?你丈夫呢?她说他让我来的。

这个是她丈夫有点事求我,这个事情给他解决了,解决以后,她丈夫跟她俩来谢我了,我跟她丈夫开玩笑,我说你别谢了,你也有代价的。她丈夫也笑了。

然而,张学良倒霉以后,所有熟人避之不及,有的还落井下石。

张学良颇有一些位高权重的朋友,完全可以和蒋介石说清,但除了宋美龄以外根本没有人敢说。

由此,张学良被软禁了几十年。

而他生活待遇很好,主要还是宋美龄争取的结果。

于勒自己是个失败者,年轻时候的荒唐人,落魄到晚年还在做小生意混饭吃。然而,于勒的哥哥嫂子是两个自私自利、嫌贫爱富的冷血者。

他们对于于勒的态度,不取决他的人品、同他的感情,而仅仅是他有钱没钱,能否对他们有所帮助。

在可能有帮助的时候,于勒变为救世主、好人、值得尊敬的人。在没有帮助反而可能拖累的时候,于勒就变为不值得相认的乞丐了。

话说回来,于勒的哥哥嫂子也是真小人,不是伪君子,至少什么都摆在明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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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小说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金钱重于亲情的本质,有钱就是叔叔,无钱便是陌生人。当时认为,资本主义社会是一个金钱至上、只认钱不认亲情的社会,然而时至今日,我们也逐渐步入了这样的境地,人心不古,难觅纯洁的亲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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