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有哪些区别?除了这几个公司还有哪些公司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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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有哪些区别?除了这几个公司还有哪些公司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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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也即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二者的区别在于:

股东数量不同。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人合性,所以对股东之间的信任关系要求较高,股东数量也相应较少,为2-50人;股份有限公司更多表现为资和性,公司法对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数量没有上限的要求。

股权转让的条件限制不同。基于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合性,我国《公司法》第三章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做了详细规定和具体的限制条件;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外转让股权通常情况下对公司并没有非常大的影响,甚至还需要减少对股权转让的限制以吸引更多的投资人。

财务状况公开程度要求不同。有限责任公司不用向社会公开披露财务、生产、经营管理的信息只需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其期限交公司各股东即可,财务状况相对保密;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多,流动频繁,需要向社会公开其财务状况。

股份是否为等额。有限责任公司的全部资产不必分为等额股份,股东只须按协议或章程确定的出资比例出资;而通常情况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将股份分为等额股份。

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我国的公司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而一人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都是有限责任公司的特殊形式,至于两合公司,则是国外的公司组织形式。两合公司是由无限责任股东和有限责任股东所组成的公司。其中无限责任股东对公司债务负连带无限的清偿责任,而有限责任股东则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负有限清偿责任。法、日等国承认它是法人,英美等国则视其为是有限合伙,我国法律并未允许设立两合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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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有限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这类公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样。

2.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股份公司,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这类公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字样。

无论有限公司还是股份公司,他们最大的特点就是股东对公司承担的责任是有限的,并以其出资额为限。也就是说,当公司资产不足以偿还其所欠债务时,股东无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即不需股东替公司还债。

相对于承担有限责任的公司(包括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而言,无限责任公司是指股东对公司及其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也就是说,如果公司不能偿还债务时,由股东承担清偿责任。在我国,是不允许设立无限责任公司的,但却允许设立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如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这些企业不是独立法人,所以不能成为公司,并且由企业业主直接承担无限的企业责任。

另外,还有一种公司,叫做两合公司,其一部分股东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而另一部分股东则对公司承担无限责任。因此。两合公司同时具备有限公司和无限公司的特点。同样的,在我国,是不允许设立两合公司的。

所以,有限责任公司与有限公司是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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