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愿不愿意帮助凉山贫困的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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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贫困人口比比皆是,凭个人之力已经无法解决,这是一个社会问题,还是要靠政府出手。
愿意帮,但真假分不清,不帮懒人,只帮哪些家庭残缺不全,真正的到了走头无路需要帮助的人,现如今社会,个个都想争当特困户,无语。
西昌泸沽湖与云南泸沽湖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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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境内的泸沽湖不在西昌,在凉山州的盐源县,离西昌还很远。
泸沽湖在四川凉山州盐源县与云南丽江市宁蒗县交界处,四川部分的湖岸线比云南的湖岸线长,约占2/3。属于同一个湖泊,盐源与宁蒗都主要是彝族聚居地,习俗相近,没本质上的区别。只不过泸沽湖地貌上的差异,上天将不同的地貌景点,分配给了两地。游客需要在云南、四川之间穿行,才能领略到泸沽湖的美。下图是泸沽湖的景点分布图:
从图中可以看到,在云南宁蒗部分,最主要的就是有海拔3754.7米的格姆女神山,它是泸沽湖四周最高的山峰。在摩梭神话传说中,此山是格姆女神的化身。
四川盐源县的泸沽湖部分,则有草海景观
盐源县部分还有观看日出最佳的地方(在祭神台、女神湾那里)
泸沽湖最有名的就是摩梭人保留的母系社会的走婚制,摩梭人也主要分布居住在四川的盐源县,要了解这种习俗就需要去四川部分。不过对普通游客来说,几天的行程是看不到这样的习俗。
四川盐源的泸沽湖镇就在湖边,所以吃住比较方便,游客也更多,在人气方面比云南部分要旺。云南在旅游宣传方面做得比较好,加之四川凉山州交通不便,所以很多游客会选择从云南进入泸沽湖,久而久之,泸沽湖也成了云南旅游的一张名片。稍加了解,泸沽湖旅游带给四川部分的应该更多一些。
西昌泸沽湖只能和丽江泸沽湖相比,云南泸沽湖要和四川泸沽湖相比,不然就来个中国泸沽湖最好!
你好,请问历史上的凉山奴隶制包括哪些主要内容?有何特殊的等级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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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源
中国四川、云南省交界处的大小凉山彝族地区(包括今凉山彝族自治州和宁蒗彝族自治县一带,共有彝族130余万人) 历史上实行的以奴隶主占有基本生产资料(土地)和生产者(奴隶)的社会制度。彝族奴隶制的存在,在史籍中早有记载。根据汉文文献记载,东汉时期彝语支各族先民昆明人已发展到家长奴隶制阶段。彝文文献记载,凉山彝族的主要支系古侯、曲涳在唐代由云南迁入凉山时,带着奴隶而行;到达凉山后,诸部之间曾发生掠夺奴隶和财产的战争。直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凉山彝族奴隶制还较完整地保存着。
奴隶的生产力
在奴隶制的束缚下,大小凉山的社会生产力水平十分低下,长期停滞不前,基本上没有形成物质资料生产的社会大分工。农业是主要的生产部门,作物以玉米、土豆、荞麦、水稻为主。畜牧和渔猎均附属于农业,手工业也未从农业中分离出来。锄、镰、铧口等铁制农具主要从汉族地区输入,数量不足。土地利用率低,轮歇地一般约占总耕地一半左右,轮歇时间三至七年,而实耕地每年仅种一季。无水利设施,也不进行中耕施肥。粮食平均亩产100~130斤左右。 每年人平均粮食产量为400斤左右。畜牧业以养羊为主,饲养管理粗放,疫病流行,繁殖率很低。手工业之间没有明显的分工,而以铁、木工居多。传统的家庭手工业为擀毡和编织披衫──“擦尔瓦”(瓦拉),一般在农闲季节进行。凉山彝族内部长期保留着“以物易物”的商品交换形式,没有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和商人,也没有本民族的固定市场,而以和汉族交换占主要地位。20世纪初,凉山的商品交换出现过畸形现象。由于帝国主义的侵略,鸦片烟也输入彝族地区。大小军阀为了牟取暴利,强迫彝民种植罂粟,并以枪枝换取,致使鸦片在凉山泛滥。在边缘区形成了以鸦片作交易的临时市场,同时出现了几处贩卖奴隶的集散地。凉山奴隶制生产关系长期阻碍着彝族地区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等级阶级关系
凉山彝族奴隶社会中,奴隶主和奴隶以及其他劳动者之间的阶级关系,是通过森严、复杂的等级关系表现出来的。整个社会成员划分为“诺合”、“曲诺”、“阿加”、“呷西”4个基本等级。 部分地区在“诺合”之上,还有一个名为“兹莫”的土司等级。 兹莫彝语意为“权力”,汉语称为“土司”、“土目”。原是彝族中的统治者,后来受封于封建王朝,历史上曾是凉山最高的统治等级,其后势力衰落。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其人数仅占凉山总人数的0.1%,其统治的区域仅占凉山面积的10%。然而他们仍被视为凉山最高的统治等级。 诺合 彝语意为“黑色群体”,汉语称为“黑彝”。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诺合统治着凉山90%的地方,自命为彝族的主体,故此词的彝语含义又有“主体”之意。诺合占凉山总户数的6.9%,自视血统高贵,绝不与下属等级通婚,在政治、经济上享有特权。 兹莫与诺合皆属统治等级,有共同的等级特权。他们是土地的主要占有者,又是阿加、呷西的主要占有者,曲诺等级也隶属于他们。统治等级的成员皆自称为“色颇”,意为“主子”, 而称其下3个被统治等级为“节伙”,即“被统治者”之意,汉语称为“娃子”。统治等级成员均鄙视劳动,以剥削为生。兹莫、诺合的奴隶主贵族身份是世袭的,即使其中某些成员的经济地位已经下降,仍不失其原有的等级地位。其下的3个被统治等级即使有的经济地位已经上升,也不能逾越血缘的鸿沟,成为贵族统治者。 曲诺彝语中“曲”有“白色”之意,“诺”即“诺合”的诺。此词意为“诺之下的曲这种人”,汉语称为“白彝”,约占凉山总户数的50%,是凉山人数最多的等级。曲诺隶属于兹莫或诺合,其人身权利和财产所有权受到一定的限制,被迫居住于主子的辖区内,承受一定的隶属性负担。但他们有相对的人身自由,主子不能将其买卖或屠杀。他们占有一定的生产资料,有相对独立的经济,是自食其力的隶属民或一般劳动生产者。个别曲诺由于经济地位的变化,或上升成为剥削者,或下降到阿加、呷西的境地。 阿加 彝语“阿图阿加”的简称。意为“主子寨旁的奴”,汉语称“安家娃子”,或“分居奴”。他们是业已成婚安家的生产奴隶,约占凉山总户数的33%。阿加分别被兹莫、诺合或曲诺成员所占有,甚至被阿加等级中的富裕者所占有。他们无人身权利,亦无自婚权和对子女的亲权,主子不仅可抽其子女为呷西,而且有权将其赠送、出卖甚至处死。阿加被限制住在主人宅旁,常年为主子从事田间劳役和家务劳动。主子通常交给阿加一小块“耕食地”,用以解决阿加全家衣食之需。阿加的私财,主子可以随时占取。少数阿加如果富裕起来,则有赎身的可能。 呷西 彝语“呷西呷洛”的简称。意为“主子锅庄旁边的手足”,汉语称为“锅庄娃子”或“家奴”。约占凉山总户数的10%(呷西绝大多数是一人为一户)。他们基本上是单身的家内奴隶,几乎一无所有,常年在主子监督下从事繁重的家务和田间劳动。呷西的地位最低,可以被主子任意赠送、买卖以至屠杀。但由于呷西本身是主子的一份财产,故主子并不轻易杀害他们。成年呷西一经主子允许婚配,便从主子家中迁出,成为阿加,但与原主子的隶属关系不变。 凉山彝族奴隶社会的各等级,由于经济状况的改变,其间曾发生某些变化,但等级和阶级的区分仍大体一致。根据1956年民主改革时的统计:全部兹莫和绝大多数诺合,以及少数曲诺和个别阿加,构成占凉山总户数5%左右的奴隶主阶级;全部呷西和绝大多数阿加及少数曲诺,构成占凉山总户数40%的奴隶阶级;绝大多数曲诺和少数阿加及极少数诺合,构成占凉山总户数55%的一般劳动者。
剥削形式
奴隶主集中占有土地和奴隶,是凉山奴隶制剥削的主要形式。占凉山总户数5%左右的奴隶主,却占当地70%以上的土地、牲畜和生产工具等生产资料。其中4个县的诺合奴隶主占有的土地,超过当地按户平均数的32倍以上,个别地区高达319倍。在兹莫统治区,土地基本集中在兹莫奴隶主的手里。奴隶也主要被兹莫和诺合等级的奴隶主所占有。 据6个县的调查,占当地户数7.2%的兹墓和诺合奴隶主占有79.8%的阿加和43.5%的呷西两种奴隶,其余奴隶为某些富裕的曲诺或阿加所占有。20世纪初以来,由于鸦片的大量产销以及奴隶主之间掠夺加剧,土地与奴隶的占有更为集中。如喜德一户诺合大奴隶主,即占有两千余亩田地和一大片荒山林地,占有呷西90余人、阿加50户,还有1200户曲诺隶属于他。 他还占有羊1200多只、牛200多头、马30多匹。 在集中占有土地和奴隶的情况下,奴隶主残酷地剥削奴隶和其他劳动生产者。基于人身占有和隶属关系的无偿劳役,是奴隶主的主要剥削手段,也是奴隶制剥削的主要形式。曲诺和阿加都要自备耕牛、农具为主子进行耕种。曲诺每年服劳役时间不等,或可由所属奴隶代耕或交纳代役金。阿加为主子服劳役,视主子的需要而定,一般要占去全年的三分之一或三分之二的时间。阿加还要为主子服一些家务杂役。至于呷西,更是无休止地为主子服苦役。 除劳役外,曲诺和阿加还承受主子财物摊派、高利贷和“吃绝业”等各种剥削:①财物摊派,名目繁多。每当年节,每户要向主子贡纳半边猪头,象征对主子的隶属或被占有的关系;每逢主子家婚、丧和祭祖,每户要承担数量不等的牲畜、粮食和酒的摊派。②高利贷是诺合奴隶主对所属曲诺、阿加的另一剥削手段。一种强制性的高利贷,彝语称“杂布达”,意为“粮食滚利”,主子强迫施放,不能随意归还,若干年后,主子认为需要时才连本带利收回,一般以“八斗九年三十石”来形容其利率之高。奴隶主以“借”为名,霸占所属曲诺、阿加财物的情况也屡见不鲜。③“吃绝业”是诺合奴隶主享有对所属曲诺、阿加无子嗣时的财产占有权的俗称。绝业的范围包括绝嗣户所有的房屋、土地以及债权、奴隶等。 兹莫和诺合奴隶主占有的土地,除以大部分作为自营地,使用所属节伙耕种外,还向曲诺、阿加成员出租一部分土地,进行地租剥削。地租有定租与活租两种,租额为产量的三分之一或二分之一。纳地租以实物为主。凉山腹心地区,兹莫和诺合的节伙耕作地,面积和收入均大大超过了出租地。即使在某些边缘区,从表面看他们的出租地面积已超过了节伙耕作地,但在收入上也往往是后者大于前者。
政治统治
凉山彝族奴隶社会,没有统一的政权组织,诺合家支的统治实际上起着政权组织的作用。家,彝语称“措加”,是氏族组织的蜕变。家之下分为许多支,彝语称“此杰”。支以下是以父系个体小家庭为单位的诺合户,彝语称“措布”。家支就包括一个家以下的各支、各户这一血缘集团。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整个凉山由近百个诺合家支分割统治。各家支间无隶属关系。各个家支分别有自己的区域和自然产生的领袖人物──家支头人。头人根据习惯法,主持家支会议,处理内外事务。家支的职能,对内是加强对奴隶和隶属民的统治,镇压群众的反抗;对外是进行“冤家械斗”,掠夺财产和奴隶。整个诺合家支的男性成员就是一支随时可以动员起来的武装力量,并以此为骨干,组织所属等级成员的武装,为奴隶主专政所用。
近代变化
近代以来,由于帝国主义的入侵、地方军阀势力的出现,以及鸦片烟和枪枝引起的商品交换的畸形发展,使凉山彝族奴隶社会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一方面造成诺合奴隶主势力膨胀,向外掠夺加剧,诺合统治区域扩大,奴隶制有了发展;另一方面又使一些受封建生产方式的影响日深,被统治阶级不断进行反抗、斗争,使统治者感到奴隶制的剥削愈来愈无利可图,便采取租佃的方式代替奴隶的劳役,从而造成这些地区开始向封建制过渡,在凉山出现了奴隶制和封建制两种生产方式并存的现象。但直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夕,奴隶制生产方式仍居主导地位。1956年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凉山彝族地区进行了民主改革,彻底废除了奴隶制,从此凉山的历史进入了崭新的社会主义阶段。
四川凉山的火灾是怎么发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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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绝火灾隐患是控制山区森林火灾的关键】
谢谢邀请!笔者多年法律工作经历,得以了解到一些关于火灾方面的数据,有资料显示,世界上90%以上火灾都是由人为引发的,在我国,这个比例还要高。
引起山火的火源,通常可分为天然火源和人为火源两大类。除纵火、雷击外,过失引起火灾的主要原因来自于违章和不慎,相信不少人都能记得多年前我国的大兴安岭特大森林火灾,其诱因就是违章和不慎人为因素引发的。
当前,虽然全球气温变暖也是导致森林火灾多发的主因,但天然火源均是在特殊的自然地理条件下产生的热源,引火条件缺一不可,因而会多年不遇,并不是最可怕的因素,最可怕的是人为因素。
因此,提高全民防火意识,改变森林周边城镇及周边地区居民用火安全行为,杜绝火灾隐患才是控制森林火灾的关键。
山火造成的损失是巨大的,因此,发现森林火灾后及时报警,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只有天知道,说6个人小组进山调查,把山涯上棵80年云南松树当成起火点,遭雷击后燃到地下荒草树叶,引发森林大火。这个推理只有理论并无铁的证据,只能说是息事宁人和事佬的推断。当今森林大火大多是人为因素引起,比如在森林里动火,乱扔烟头和野炊,上坟烧纸烧荒,甚至于有人为泄私愤在野外纵火等等都有可能。
四川凉山的3.28森林大火,是一个年仅11岁的男孩田某某造成的,该如何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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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凉山3.28森林火灾,光伤亡人员就达19位,烧毁森林的损失更是无法估量。因为森林火灾的损失,不仅仅是可以量化的烧死多少树这样的数字,它更严重的是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可以直接导致林区内的生物灭绝,土地板结,再生困难等等,是非常严重的灾害。
过去把森林火灾划为自然灾害,近些年已经改变了统计口径,因为森林火灾,绝大多数是人为原因引发,另有极少数是雷击火、高温自燃、电线短路打火等自然灾害或类自然灾害,所以说,森林火灾是可防可控的。
但是,野外区域太大了,特别是我国广袤的林区内有很多地方有居民,有生活区,生活生活用火不可能完全禁绝,这对森林火灾的防控造成极大困难,本次火灾事故是一个11岁的小孩引发的,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据统计,每年发生的森林火灾中,精神病人玩火、小孩玩火等引发的,不在少数。
但是,因为他们是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不能对他们追究刑事责任。
只能对其监护人要求民事赔偿,或者通过公益诉讼进行生态修复。
问题是,在对如此巨大的人员和财产、生态环境的损失,你即便要了他们一家人的老命,又能补偿几何?连九牛身上的一根毛都补偿不了。
引发森林火灾的,基本是全是没有经济能力的低收入者!
这损失,只能由国家、集体和相关个人来承担了。
冤不冤?冤!又如何? 没奈何!
但是一定要肇事或者他们的监护人付出他们应当付了的代价,这代价,对于损失而言,于事无补,但是可以长记性。
11岁也应该懂事了,他这一辈子良心何安,不判刑但是为这么多牺牲的人无法原谅。[发怒]
凉山彝族自治州是四川的还是云南的?
优质回答
是成都的
泸沽湖;2/3主湖面及相连的草海(草海有一座世界闻名的木桥),属于四川省 凉山彝族自治州的盐源县泸沽湖镇(原左所区),开发得很晚,宣传力度不够 ,2006年以前 是四川省级名胜区,2006年以后才成为AAAA级国家级风景名胜区。 另1/3主湖面属于 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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