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书的故事作文600字_初三我和书的故事600字

我与书的故事作文600字我与书的故事作文600字

我和书的故事作文600字

问题补充:JI
●我和书的故事 大千世界,各人有各人的兴趣,有的人喜欢集邮,说花花绿绿的邮票会带给他广博的知识和无限的乐趣,有的人喜欢养花,说有益身心,胜于吃药,其乐无穷。我却独特钟情于我的书,我觉得看书也有其独特的乐趣。 莎士比亚曾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文学家鲁迅曾经讲过,“要把文章写好,最可靠的还是要多看书。”像我这样对阅读如饥似渴的少年,它的功用更是不言而喻。 醉心阅读是我得到了报偿。一次,作文的题目是《二十年回故乡》。当同学们正急得抓耳挠腮,冥思苦想时,我已经开始动笔了。平时积累的描写美丽景色的好词佳句,亲友重逢的佳段源源不断地从我笔尖流出:小河像一条玉带环绕着村庄缓缓地流淌,河面在阳光的照耀下泛着亮光,小鱼、小虾在水中嬉戏……在大家还在不知所措、无从下手的时候,我已经完成了自己的写作。我的文章还被老师当成范文在班上朗读。这样的经历不止一次。每次老师把我的文章念给大家听,我都会感到无比的欣喜和自豪。这是读书给予我的馈赠。 看书的乐趣是当时心里的甘苦,那么重复看书时的摘要则更是一种高尚的享受。看书看过并不是就掌握了,每当翻起以前的书再看时,那时的心情尤为甜蜜。似乎那不是一本书,而是一位风度翩翩的知识女神。 书,不但充实了我的课余生活,给了我宝贵的知识,更重要的是,它带给了我无穷的乐趣。集邮的人总是津津乐道与于他的花花绿绿的邮票,养花的人常常看着娇媚的花草赞不绝口,而我却钟情于带给我无穷乐趣的书。 回答完毕,顺祝学习进步!

我和书的故事 作文600字

问题补充:急急急急急急!!!!!!!!!!!!!!!!!!!!!
●篇一:我和书的故事
  说起书,大家都知道,有文学类的书、战争类的书、生物类的书以及幼儿类的书,很多很多,这些书我都喜欢,是个读书迷。
  我呢,和一本与动物有关的书有个故事。
  一天早晨,我爬在床上,目不转睛地看妈妈给我买的新书《双面猎犬》。我看的津津有味,好像已经进入了书的情景中。这时候,妈妈说:“儿子,妈妈去外面有点事儿,一会就回来。锅里煮着粥呢,一会儿你看看表,如果分钟指到‘4’的话,你就去关火,否则,咱俩就没吃的了。”妈妈的话对于在书中漫游的我只是“耳旁风”罢了,所以,我并没有听清楚妈妈说什么,正好看到猎户问“我”答不答应的情节,就情不自禁的说了句“好的!”然后妈妈就出去了。我继续沉浸在书中的世界。过了一会儿,锅里的粥糊了,飘出阵阵糊烟,正在书中漫步的我却浑然不知,感觉不到一丝烟味。烟越来越浓了,家里养的乌龟不敢从水中探出头来,金鱼不敢在水面呼吸空气,俩只蚂蚱不安的跳来跳去。这时,妈妈回来了,她刚一开门,就闻见了粥的糊味,看到满屋烟气,“啊——!”她大叫了一声,便跑向厨房,把火熄灭,打开窗户。而我却在书中想着:刚刚还是浓烟滚滚,怎么转眼就烟消云散了。又过了一会,妈妈过来问:“儿子,你怎么不去关火呢?”我却还在书中漫步,正好看到一个人问“我”话呢,我有情不自禁的说了句:“不为什么!”妈妈听了,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这就是我和一本书的故事。
篇二:我和书的故事
  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莎士比亚说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而我说书是我成长中的好伙伴。所以我很爱书。
  还记得有一次,我和妈妈去街上玩。经过一家书店是,我不经意间看到了我最喜欢的《名侦探柯南》又出新一个版本了。我看到后急忙停下脚步,拽住了妈妈的衣角。妈妈回过头望了望我。我用眼神意识着妈妈;妈妈,《柯南》又出新一个版本了。你就给我买嘛!妈妈好像明白我的意思了。对我说道:“你看家里的书那本不是崭新的你翻过吗?再说那个什么《柯南》有什么好看的。可以帮助你的学习吗?不买!”看着妈妈漠然的样子。我失望极了,低下头小声嘀咕:那些书一点也不好看,根本不和我“胃口”。于是我下定决心一定要靠自己买下这本书,一定要攒到59元。我掐着手指头认真的算着这笔帐:我每天的早餐前有三元,每天存一元。回到家我忍痛割爱把我的小猪储钱罐砸破。一共51元。还差8元。在存钱时我也克服了许多困难。有一次朋友要我和她一起去买夹子。我看着那一个个可爱的发饰。它们像在对我招手呢!“我……”这是一个念头出现在我脑海。不行!一旦买了钱就不够了“于是我头也不回的走了出去”。此后我每隔几天就要去看看那本书,只期盼它不别买走。第六天,第七天。第八天。“耶我的钱够了”只见我欢呼道。我兴冲冲的一路小跑到书店。拿着这“珍贵”的59元交给老板。我捧着那本我梦寐以求,日思夜想的书。开心极了。我迫不及待的打开,边走边看。
  没错!这就是我和书之间的故事。
篇三:我和书的故事
  “一日无书,百事荒芜”每当耳边听到这句名言时,我就不禁想起自己小时候和书的故事。
  记得爸爸说过:“如果要读一本书,不能只把它读懂,要真心的把它当成自己的朋友,用心去读它,才能真正做到‘一日无书,百事荒芜’的境界。”
  小时候,我爱看一些带卡通图片的小人书,而且只是囫囵吞枣,大有不求甚解的味道。后来听到爸爸说的才慢慢的去尝试用心去读。这以后,我的书根本离不开我的手,连睡觉都要在旁边,我的“书朋友”已经有一个书架那么多了,每本书的内容我的滚瓜烂熟,而且一谈到对每本书的感悟,我的激动的说出了自己的“高谈阔论”我们班同学都很佩服我呢!
  有一次,爸爸妈妈去上晚班,所以很晚才回来。外面正下着大雨。突然,“轰隆”一声雷,那雷就像无数的利剑从我身边射过,吓得我直冒冷汗,不由得哭了出来。就在这时,一句话突然在我脑海里闪现——要真心的把它当成自己的朋友,用心去读它。我便拿了一本自己最喜欢看的书,用心去读它,谁知竟不知不觉的睡着了。当我醒来时,爸爸早就陪在我身边了。由于儿时的无知,我天真的问爸爸:“难道是书把我哄睡着了吗?”
  “当然,书就是你的朋友嘛,它会无时无刻的陪着你度过每一天的。”爸爸微笑着答道。
  是啊,书就是朋友,当你有烦恼时,它就会帮你解忧。当你遇到麻烦时,它就会鼓励你,让你一直向前冲。就这样,我和我的朋友度过了一年又一年。
  希望大家能真正的把书当做自己的朋友,让它和你一起走向新的明天!
篇四:我和书的故事
  我的身边有这样的一位朋友:在我面对知识海洋疑惑不解时,它总能告诉我正确的答案,当我在人生旅途上迷路无措时,它总会指引我前往正确的方向。对待我,它是那样真诚。它就是陪伴了我十余年的好友——书。
  我爱看书,我对书的喜爱决不亚于我对其它任何事物的喜爱,我书房里满满两柜子的书就是最好的证明。
  我爱看书决不是只凭一时兴趣,我有十分充足的理由——书,实在教给我太多太多。去年暑假,有一次我因为自己的一个小愿望妈妈未能实现,一气之下,冲出家门,不愿回去。一路上,我的心情糟糕透了,我认为父母不再爱我。天阴沉极了,一旁的树林绿得毫无生气,万般无奈之下,我来到书店,随手拿了一本书看起来。那是一本名为《母爱似水》的书。书中讲述了母爱的无私与伟大。看着看着,我的眼角湿润了,书中那一个个似曾相识的画面让我想起了我的母亲,那个无时无刻不为我操心的母亲。我想起了每天出门时她的叮嘱;想起了她看着我作业时露出的欣慰的笑容;想起了夜晚她悄悄来到我的床边,查看我是否盖好棉被;想起了太多太多……泪水夺眶而出。之前满腹的不满一扫而空,取而代之的是无以言表的对母亲深深的歉意与爱。
  走在回家的路上,我忽然觉得天空是那么清爽美丽,绿树是那么富有生机。落日的余晖洒在回家的小路上,使它看起来更加温馨,洒在我手中的书上,让它看上去更加值得我去珍惜……
篇五:我和书的故事
  我从小时候就看过很多书。但是呀,都是没有字的书,或者是字很少的书本。我就想为什么大人能看有很多字的书呢?我就开始多认字。到了小学一年级,我认识了汉语拼音,我就看带汉语拼音的书。到三年级就是现在我就可以看全字的书籍了,还没拼音,而且书很厚,不像以前一样很薄!
  我们家里有很多书。爸爸、妈妈有一墙的书籍,而我有两个小书架,书架上有漫画类的、学习类的、科学类的、儿童类的。我最喜欢的书是漫画书。书里的主人公很有趣,比如肥猫、刺头、多利和里娜……这类漫画书能告诉我关于宇宙、人体、动物等的知识,知道在火山爆发时怎样逃跑、在撒哈拉沙漠里怎样求生。在读书时我会不时的哈哈大笑起来,因为这类漫画书很好笑,比如:《大海历险记》中的一段,在大家晚上睡觉的时候,多利因晕船睡着后还在动来动去,爸爸正好转过身面对他,这时,多利突然放了一个大大的臭屁,还向爸爸踢了一脚。早晨的时候,里娜对多利说:“睡醒后就不晕了!”“我也是!”多利说。“爸爸,你的脸色好像很不好耶!”爸爸生气地对多利说:“臭小子,要不是被你踢……”这本漫画书告诉我们了一个道理:要有勇气、毅力和智慧才是可以生存的圣经。
  在我们的学校里有一个大图书馆,每天都有好多的学生去图书馆阅读,不光是学校,班级里也有一个图书角呢!我可以到图书馆阅读,也可以到图书角阅读。
  书是我的好朋友,我要让读书成为我的生活方式之一。
  我爱读书!
篇六:我和书的故事
  我脑海里的每一缕记忆的游丝都和我那心爱的书在一起,他牵着我的魂,饶着我的梦……
  小的时候,我就看连环画,稍大一点,妈妈就给我买带拼音的书,就这样,一直到了三年级,我就能自己随便看书了,想看什么就看什么。可能就在那时,我就与书结下了缘,从那以后,我就在知识的隧道里漫步。当然,每次和妈妈上街我都回在书店门前停下不走。
  记得有一次我和妈妈上街,路过一个书店,我叫了一声“妈”就往书店走,妈妈怕我走丢了,也只得跟着我,到了书店,我看到一本书,是《三国演义》以前我听说过这本书,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像磁铁一下深深的吸引了我,在我的左磨右泡下终于迫使妈妈买下了这本书,回到家第一件事就是拿出书来看,什么也不管,弄的妈妈爸爸哭笑不得。
  《三国演义》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它是我的好伙伴,那里面的张飞,关羽,刘备早就是我的“铁哥们”了,现在不是桃园三结义,而是公园四结义了!生命在我心中排第一,那各种书刊就仅次于生命—-排第二。因为没有生命我还提什么看书呢?所以我把生命老大。我和书还有许多别的故事,每本书里的主人公都是我的兄弟。如;《鲁滨逊漂游记》,《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童年》……
  我和书的故事的故事丰富多彩,这些故事在我的生活中就像一杯甘甜浓烈的酒,酒里注入了我和书的真挚友谊,我要用这杯浓烈的美酒敬天地,山川和大海,让万物都知晓书的伟大。篇七:我和书的故事

  书,我喜欢读你,喜欢懂你!你那行云流水般通畅,天高云淡的深邃,让人陶醉,一篇篇欢快音符的乐章,一幅幅流光溢彩的画页,带动着我的人生起舞,为我带来无限乐趣。
  我与书的第一次结缘,记忆深刻,在我还没上幼儿园时,妈妈就喜欢给我买书,让我学认字,学数字讲小故事,妈妈最喜欢让我学着看图想象,总会问我图中有什么人?他们可能发生什么事?会是在什么地方?从小就让我学会组织语言,发挥想象力,等我讲完我对图片的理解,妈妈再跟我讲图中描写得是怎样一个故事情节。一次,我讲的与书中表达的是同一个故事,记得当时我一蹦三尺高,特别有成就感,兴趣倍增。由此我就迷上了看书,慢慢地《三只小猪》、《侦探柯南》、《黑猫警长》……就成了我幼时的宠儿。
  随着书香伴着我的成长,书对于我来说就如阳光,成了我心中的太阳。我爱上了名著,散文,小说,与深厚道理的书。其中,我最喜欢那本《小故事大道理》,里面有着1397个小故事,1397个大道理,让我找到了人生的目标,懂得了做人处事的独立自信,这本书就像一位渊博的老师,指引着我前进的方向,从中引发了我三个方面的认识:
  一.做人要自信
  自信是成功的一半,有自信不一定会成功,但是没有自信就一定会失败。自信是成功的源泉,在做任何事之前,你一定需要有自信和放松的心态,如果不自信,做事必然会紧张,精神绷紧,自然做不出“好事”来,如果有自信,做事就事半功倍,轻而易举就把这件事完成了。
  二.要珍惜时间
  时间如生命: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过去的时间是无法回来的。因为时间一旦过去就不会再回来的,所以我们要学会利用有限的时间创出无限的奇迹,把不可能的事变成被证实可以做出来的事情。让生命变得多姿多彩。
  三.实践与锻炼
  实践在生活中颇为重要。不管哪个伟人有时候说话也会出错。如古时候的亚里士多德说一个一磅的铅球和一个十磅的铅球在同一高处同时丢下,十磅的铅球先着地。伽利略通过实践,不也证明他的话是错了,应该是两球同时着地。实践可以改变错误的认识。
  你瞧!一本好书就可以使一个人奋发图强,努力自信,今天,我在书海里翱翔,明天,我将用知识创造美好生活。
篇八:我与书的故事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是前苏联着名作家高尔基的一句千古流传的名句。看了书不仅能提高写作文的能力,还能让自己快乐起来。在此,我就要向大家证实这一点。
  看书是一种习惯,准确的说,是一种良好的习惯,它给人们带来的好处我不说你也知道。但他还有坏处,你知道吗?
  自从三年级看完杨红樱的《五三班的坏小子》小说后,它便勾起了我的好奇心(它指书),我先后买了杨红樱的《男生日记》、《漂亮老师和坏小子》、《保姆狗的阴谋》、《亲亲的苯苯猪》……而且几乎全看完了。但我没有注意到,一个可恶的“怪兽”正在向我逼近,他就是近视。
  2006年暑假,那可恶的“怪兽”终于现出身来。周末,我去验光,因为必须超过0。5,而上次才刚好0。5,所以我非常紧张。刚进验光室,我的心几乎要从嘴里跳出来。开始验光了,我尽力把眼睛睁大,看得更清楚。验光一完,我便迫不及待地去看成绩,我制约的只觉得我凶多吉少不出我预料,左眼0。4,右眼才0。3,左眼外加50度闪光。我看这次不戴眼镜是别想过着关。哎,真倒霉。
  看书虽然让我成了近视眼,但未能减去我对书的热爱。
  记得我在厕所里读完杨红樱的校园小说《漂亮老师和坏小子》后,便随意把书扔在地上,却没注意到厕所地上的水,后果可想而知……我赶快拿起书,心爱地抚摸着它……
  书有它自己的好处,但看多了,不注意姿势,以后会和我一样成为小眼镜。满意请采纳,O(∩_∩)O谢谢!
●  曾经歌德说过:“读一本好书,就如同和一个高尚的人在交谈。”  在我五岁的时候,我就会认字了。到了我六岁的生日会开始时,妈妈送给我了一本书,那就是四大名着之一的《三国演义》,我打开这书的目录一看,发现了许许多多有趣的小故事,如:桃园三结义,怒鞭督邮,温酒斩华雄,等等等等,所以,这本书我至今也没有读完,但是我知道了它的顺序,那就是‘分久必合,合久必分’。  一天,我拿起了妈妈送给我的《三国演义》,就趴在床上开始津津有味地读起‘过五关斩六将’的故事,脑海中不禁浮现出了关羽挥舞着大刀和敌人战斗的景象,一转眼的功夫,就到晚上十点半了,已经过了要睡觉的时间了,可是我还没看够呢?该怎么办呢?突然,我灵机一动,生出一个主意,我可以等爸爸、妈妈睡着了以后,再悄悄地溜进书房呀。于是,我开始了焦急的等待,终于听到了“呼呼”的鼾声,我兴奋地开始行动起来,正当我悄悄摸向书房,爸爸猛然喊了一句,我的小心脏吓得几乎要从嗓子眼儿蹦出来了,回头一看,爸爸翻了个身,并未再搭理我,原来只是梦话,我才放心地继续向书房挺进,终于到了我的‘目的地’。虽然是有惊无险,但是,我的心情依然很紧张,即便是这样,我依然带着紧张和兴奋的心情,认真地读了起来。我就这样读了两周,可是妈妈和爸爸依然毫无察觉。一天夜里,我正在读书,不知道为什么妈妈突然醒了过来,迷迷糊糊地转过头,发现书房的灯开着,就好奇地悄悄地打开了书房的大门,发现了我正在看书,因为那时我完全进入了书的世界,所以我根本没有注意到开门和关门的声响。  可第二天晚上,我正要打开书房门时,我突然发现,门是锁着的,所以,我没看成书。最后,我才知道那是妈妈锁的,当我问妈妈为什么锁书房的门时,妈妈笑了笑说:“我是怕你第二天没精力呀。”我听见了后害羞地笑了。  虽然,我以后晚上再也看不成书了,但是在早上、中午或下午,我都可以读书。随着日积月累,我认识了许多的好词、好句,就像赵恒说的,“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

●大千世界,各人有各人的兴趣,有的人喜欢集邮,说花花绿绿的邮票会带给他广博的知识和无限的乐趣,有的人喜欢养花,说有益身心,胜于吃药,其乐无穷。我却独特钟情于我的书,我觉得看书也有其独特的乐趣。莎士比亚曾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文学家鲁迅曾经讲过,“要把文章写好,最可靠的还是要多看书。”像我这样对阅读如饥似渴的少年,它的功用更是不言而喻。醉心阅读是我得到了报偿。一次,作文的题目是《二十年回故乡》。当同学们正急得抓耳挠腮,冥思苦想时,我已经开始动笔了。平时积累的描写美丽景色的好词佳句,亲友重逢的佳段源源不断地从我笔尖流出:小河像一条玉带环绕着村庄缓缓地流淌,河面在阳光的照耀下泛着亮光,小鱼、小虾在水中嬉戏……在大家还在不知所措、无从下手的时候,我已经完成了自己的写作。我的文章还被老师当成范文在班上朗读。这样的经历不止一次。每次老师把我的文章念给大家听,我都会感到无比的欣喜和自豪。这是读书给予我的馈赠。看书的乐趣是当时心里的甘苦,那么重复看书时的摘要则更是一种高尚的享受。看书看过并不是就掌握了,每当翻起以前的书再看时,那时的心情尤为甜蜜。似乎那不是一本书,而是一位风度翩翩的知识女神。书,不但充实了我的课余生活,给了我宝贵的知识,更重要的是,它带给了我无穷的乐趣。集邮的人总是津津乐道与于他的花花绿绿的邮票,养花的人常常看着娇媚的花草赞不绝口,而我却钟情于带给我无穷乐趣的书。

●童年时候的李小龙非常顽皮,不爱学习,性格怪异,喜欢独处。但拍电影却非常敬业,加上天资聪颖,成了小有名气的童星,深受女孩们欢迎,而李小龙也自小是个性情中人,交女孩也是他的嗜好。13岁那年拜入叶问门下学习武术,到处寻人打架,1957年夺得香港校际拳击赛冠军,58年夺得全港恰恰舞公开赛冠军。总之,这之前的李小龙还是一个年轻、顽皮、不爱学习、到处惹是生非的毛小子。李小龙的奋斗历程应该从19岁那年怀揣100美元只身前往美国谋生算起。邮轮经过神户、横滨、夏威夷,前往他一片茫然的未来之地——旧金山。在香港,他是小有名气的童星和赫赫有名的街头打手,在这里——还算不得真正意义上美国社会的旧金山他只是无数到美国淘金华人中不起眼的一个,只能干一些零碎的活,住在破烂的贫民区。旧金山最引为自豪的是宏伟壮观的金门大桥。李小龙站在桥上,倚栏眺望碧蓝的大海。大洋的彼岸,是香港,他由此想起他那"望子成龙"的父母。他决计洗心革面,发奋自强,做出成果来证实自己是一条龙!李小龙在旧金山,干得稍长、稍有点起色的职业是教人跳"ChaCha"(恰恰舞),他的收费低廉,学员稀少,这与他精湛潇洒的舞技很不相称。在香港,他是跳舞作乐;现在,他却以舞艺权做维持生计之手段。美国人不鄙视从事任何职业的人,可李小龙总觉得有些无奈。三个月后,他去了西雅图。他找到周露比女士开的中餐馆,周女士很热情地接待了他,并收容他在餐馆打工以赚取生活费和学费。李小龙进了当地的爱迪生高级工业学校(相当于中国的职业高中),这是他英文水平不够格的缘故,不能够直接进大学。周女士是李小龙父亲的旧友,她在政治上很活跃,是当地华人社团的代言人。但李小龙父亲的面子,到李小龙正式打工的那天,给无情地撕掉——周女士俨然一副老板面孔,她毫无表情地对李小龙指指点点,稍不满意,便厉声训斥。李小龙怒火填膺,他来美已三个月,虽也知道"朋友归朋友,生意归生意"这一信条,但他觉得太突然,简直就受不了。但李小龙还是把火气强行压下,按照周老板的意旨,把活计做得她满意。李小龙的行为跟在香港时大不一样,依过去的脾气,他会摔掉盘子不干,或拿盘子砸她个满脸开花。美国的学校,跟保守的香港学校很不相同,完全是开放性的,纪律松懈散漫,在李小龙看来,美国的学生简直就在玩。此时的李小龙,父母再不能督促他,老师也不会约束他,同学更不会因学业的优劣而崇拜或鄙视一个人。李小龙完全可以无拘无束,放浪形骸。然而,此时的李小龙完全成了另一个人。他一改在港厌学逃学的作风,一丝不苟,如饥似渴地学习。他深知学费来之不易,逆境中的他悟醒了许多人生的哲理。他知道理科一直是他的弱项,他曾对它恨之入骨、厌之如蝇。现在,他尽管仍不喜欢,却比文科下了多倍的苦功。他对英语,更是到嗜学如命的地步,他知道;来到美国,无论进大学深造,还是进社会就业,语言是最最重要的。李小龙的英语水平提高很快,开始做跑堂,工资比做杂务要高,还有小费。但李小龙心中仍十分压抑。他从小就有做首领的欲望,希望驾驭他人,而不被他人所驾驭。李小龙正处于被人人所驱使的境地,食客、老板、厨师都可以驱使他。李小龙离开了周记餐馆(这期间有一段爱情风波促成了此事),发誓不去任何一家餐馆打工——那样太束缚自己的个性了。他想独立从事一种职业,哪怕收入仅够糊口,也比受他人约束要心情舒畅。李小龙结识了日本美籍商人木村武之,那时他19岁,木村36岁。他们成了忘年之交,村甘愿做李小龙的弟子和追随者。李小龙一直想开设武馆,但没把握,也没钱。现在得到了木村的鼓励和出资帮助,武馆开起来了。李小龙的武馆设在西雅图唐人街的一个地下室里,初衷是以此为谋生手段,并将中国武术发扬光大并独创一支门派。但是创业是艰难的,问津武馆的寥寥无几。李小龙跟木村商量后,就和木村带几个学武的学生,去西雅图的几所大学做示范表演。事实证明,他这种笨拙而古老的方法行之有效,他的表演越来越受大学生的欢迎,每次都有一两个学生放弃他们原有的爱好,而改学中国功夫,武馆初见起色。1961年,李小龙顺利地完成了高中学业,以优异的成绩考入华盛顿州立大学,主修哲学。那时,医科、法律、商科是热门专业,而李却选择了冷门的哲学。李小龙是一个好动而又好静的双面人,他酷爱武术,活泼好动争强好胜,又爱静静地思考。李小龙沉湎于哲学的海洋里,他崇拜的东西方哲学家,有中国的老子、庄子,德国的尼采,法国的萨特。他发现,叶问师父的教诲,以及古代侠客故事所包容的意义,皆可从老庄哲学中找到印证。而尼采、萨特的哲学,又与李小龙好斗好强、无拘无束的天性惊人地相似。"真人不露相"是中国古代大侠的行为准则和追求境界,而年轻好胜的李小龙,总在不断地推销自己,张扬自己,以证实自己个"超人"。李小龙脑瓜子绝对聪明好使,应付学业绰绰有余,主要精力放在了功夫上。他在学校附近的停车场租用了一个角落,每月20美元租金,用作他的武馆。他和木村对这块地方非常满意,较唐人街那个地下室,空间和光线都要优越得多。1962年,第一间“振藩国术馆”开设起来了。当时他的名气已经颇大,是校园里引人注目的华裔学生。他好出风头,擅长演讲,乐于推销自己,一些美国人也加入到李小龙门徒的行列。他总能如愿地招满学生,每位学费每月15美元。对囊中羞涩的李小龙来讲,这是一笔不菲的收入。那时,美国征战越南,李小龙应征入伍,当了一回“兵哥哥”。但是李小龙自由不羁的天性怎会愿意待在军队呢?后来李小龙作为预备役军人留在美国本土,末被派往越南作战。这算是他的一大幸运,也是武术界的一大幸运。李小龙在大学期间与琳达坠入爱河,后来双辍学结婚。他们之间的爱情故事请读祝春亭的《功夫影帝李小龙》第六章。李小龙和琳达离开了华盛顿,去了更有发展前景的加州。在那里结识了菲律宾棍王丹·伊鲁山度,武术界的前辈严镜海,全美空手道冠军罗礼士,美国跆拳道之父李俊九。从影是他的梦,但自来到美国,一直跟电影无缘。未曾听说,有哪位华裔演员跻身好莱坞,并占有一席之位,但却又一直忘不掉电影并怀着一线希望。他们驱车来到天堂般的好莱坞,却只能远远望望而已。未来,很远。他们离开好莱坞,李小龙靠在座椅上,情绪低落,琳达说:“你行的,一定行”。在李小龙奋斗的背后,琳达一直直默默忠实地支持着他。1964年秋季,李小龙参加全美空手道大赛,击败蝉联三届冠军的罗礼士而荣登冠军宝座,并与罗礼士成了挚友和师生。1964年,美国长堤空手道大赛是李小龙一生的重要转折点。李小龙作为表演佳宾出席这场大赛,表演了咏春拳,蔽目粘手、寸拳、无影拳、二指俯卧撑等,令所有观众瞠目结舌。李小龙在长堤国际空手道大赛中的出色表演,使他名气在美国武术界名气大增,不少武师从千里万里之外赶来拜访他,而这次大赛表演也促成了李小龙迈出踏入好莱坞的第一步。经过长时间的周折,李小龙得到了好莱坞电视剧《青蜂侠》第二主角加藤的角色,这之前穿插着《陈查理》长子角色落选和李小龙携琳达回港的事。《青蜂侠》的播出,没有引起太大轰动,但饰演加藤的李小龙,却愈来愈受观众的青睐,他英俊灵敏,身手不凡,在剧中的表现,远胜于饰主角青蜂侠的威廉士一筹。李小龙终于实现了进入好莱坞从事表演的梦想。他没有名声大噪天下知,却已取得可喜的业绩。他的最终目标是做世界级的功夫明星,这条路不平坦,充满艰辛,并且漫长。李小龙把武馆关了,想一心做职业演员。后来得到费西蒙的指点和雪伯灵的开导,武馆重新开起来了,不过不是什么人都收,不是每个月学费20美元,而是只收名人和资质很高的人,每小时学费50美元,后来还涨到250美元!——这样来提高他的名气。李小龙已在好莱坞有了一席之地,也接演了一些配角,担任武术指导什么的,但总是在原地徘徊不前,甚至还不得已饰演了《丑闻喋血》中那个阴阳怪气的同性恋杀手。在好莱坞昙花一现的人很多,况且他还是一位中国人,要在好莱坞风风火火谈何容易。一位影评家说:"一句话,因为李小龙是中国人。不是好莱坞的首脑对李小龙本人有什么偏见,而是美国根深蒂固的种族偏见如无形的手,窒息了他们的思维。"虽然事业不得意,但李小龙并没有垂头丧气,反而很有自信地在一张便签上写到:我的明确目标我,布鲁斯·李,将会成为全美国最高薪酬的超级东方巨星。作为回报,我将奉献出最激动人心,最具震撼性的演出。从1970年开始,我将会赢得世界性声誉;到1980年,我将会拥有一千万美元的财富,那时候我和我的家人将过上愉快、和谐、幸福的生活。这是中文翻译,原文是:My Definite Chief AimI,Bruce Lee,will be the higest paid Oriental superstar in the United States.In return I will the most exciting performances and the best of quality in the capacity of an actor.Starting in 1970,I will achieve world-fame and from then on and till the end of 1980 I will have in my possession ,000,000.Then I will live the way I please and achieve inner harmony and happiness李小龙与朋友策划一部《无声笛》的影片。他们去印度勘外景,大失所望,拍摄计划被迫取消。曾有主演电视连续剧《功夫》的希望,他又一次幻想成功,最终发现又是水月镜花。被好莱坞美丽憧憬所诱惑的李小龙,就象头可怜的驴子——嘴巴前面悬着一把草,它拉着车努力地向前跑,却始终吃不到那把草。他愤怒地想:我在好莱坞还有呆下去的必要吗?李小龙开始有了回港发展的念头。那时候,香港电影业的龙头老大是邵氏集团,60年代是邵逸夫一统天下的黄金时期。1969年,邵氏制片主任邹文怀带领何冠昌等人走出邵氏,创办了嘉禾公司。两家公司明争暗斗,嘉禾始终处在下风,无能撼动邵氏,直到一个人——李小龙的到来。那时虽然对李小龙本人来说甚不得志,但他的名气已经非常之大,香港能请动李小龙的也只有邵氏与嘉禾两家。本来李小龙看中的是实力雄厚的邵氏,并且不计较相对较低的片酬,但邵逸夫自高自大,最终因各种原因不欢而散;另一方面,邹文怀以他的诚意打动了李小龙,李小龙决意加盟嘉禾。嘉禾、邹文怀,这两个词在李小龙影坛事业生涯中占着重要的地位,推崇尼采要做“超人”也真正做到了“超人”的李小龙只听两个人的话:一个是妻子琳达,另一个就是邹文怀。以后的事就是大家所熟知的经典“四部半”。很多人都津津乐道于李小龙这短短两年掀起狂澜的时期,很多人只知道《唐山大兄》、《精武门》、《猛龙过江》、《龙争虎斗》,只知道一次又一次打破票房记录,只知道李小龙似乎一夜之间成了国际巨星,但有多少人了解李小龙在这之前艰难的奋斗历程,有多少人知道这两年中李小龙的孜孜不倦?《唐山大兄》一片的摄制,在极原始、极艰苦的泰国柏庄。当时嘉禾还没有足够的财力去造出剧情所需的场景、道具,住宿、饮食条件都十分艰苦,气候也不适应,总之,比在好莱坞拍片简直就是天壤之别。李小龙怨言归怨言,工作起来却十分投入,仿佛有使不尽的精力和力气,令其他疲惫不堪的演职员十分佩服。尽管当时条件艰苦,工作繁忙,精神和体力严重透支的李小龙仍坚持练功。他们住在柏庄附近小镇的旅馆里,每天天末亮,李小龙就起来跑步健身,而当时极度疲惫的演职人员还沉浸在梦乡中。1971年《唐山大兄》公映,狂揽320万,打破《仙乐飘飘处处闻》票房记录230万,天皇巨星从此诞生。李小龙决定留在香港,马上投入到《精武门》的拍摄。第二年,《精武门》上映,票房突破450万。那李小龙风风火火的年代,也是嘉禾起死回生的年代。同年,李小龙自编自导自己主演和制片,推出又一力作《猛龙过江》,票房超过500万。本来李小龙想自己组建公司自立门户,但李小龙野心虽大,但并非经营之才,对如何筹建、运作,心中无底。邹文怀语重心长地说:此事要慎之又慎,我是在影坛混到这把年纪,做过好些部电影的制片,有了十二分把握才离开邵逸夫走这步的。现在好些人年少志高,草率行事,创办制片公司不待制片就砸牌了。后来李小龙便打消了这个念头。1972年秋,不待《猛龙过江》公映,只作了短暂的休息,李小龙便投入《死亡游戏》的摄制。但只拍摄了三段武打和一些零散的镜头就得到了主演《龙争虎斗》的机会。这是一部使他如愿好莱坞成为真正国际巨星的作品,只可惜这部影片上映前一个月便辞世西归,只有他的在天之灵能看到这一切了。李小龙还在美国好莱坞仿惶时,曾夸海口立下三大宏愿:一是推广弘扬截拳道,使中国功夫传遍全世界;二是使华语片打进国际市场,让全世界的电影观众认识中国电影;三是在欧美的影片中饰演主角,奠定中国演员的国际地位,《龙争虎斗》让他了却了这三大宏愿。李小龙的英年早逝有很多原因,包括他晚年(估且这样说吧)对身体犯下的错误,如服食大麻,使用肌肉振荡机等(这里我们并不回避),但与他过强的意志超出了身体承受能力,超负荷的工作也有着很大的关系。龙就是这样铸就的。李小龙告诉我们:即使你是天才,也需要奋斗。

●我和书的故事
书是良师益友,书是知识的海洋.我从小就爱看书,对我来说,是“一日无书,百事荒芜.”
从我咿呀学语的时候,书记已经占了我生活的一部分.那时,妈妈在报社给我订了许多儿童书刊,那里面五颜六色,绚丽无比的片深深地吸引了我.每天,都要吵着让妈妈给我讲书中的故事,至今令我难忘的有孔融让梨、井底之蛙、拔苗助长……
慢慢地,我认识了一些字,就在妈妈的帮助下开始自己读了.记得第一次看的童话书,是妈妈送我4岁的生日礼物.里面不仅有精美的图片,还有注音,让我津津有味地读完拉我那本书.那本书的第一个故事是龟兔赛跑,读完后,我还在生日会上绘声绘色地表演了一番.表演过后.家里想起了雷鸣般的掌声,奶奶还使劲地抱着我亲了又亲.听着一阵阵的夸奖声,一种从未有过幸福占据了我的整个心灵.从此,我对书更是爱不释手.一个个动听的故事丰富了我的头脑,也让我学到了做人的道理.
到了三年级,作文走向了我.妈妈常对我说;“作文是表现喜、怒、哀、乐的一种文学体现,要使人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那里面就少不了一些华丽、动情的词句.就这样,只要我一有时间就会似春蚕咀嚼桑叶一样,如饥似渴地读各种各样的书,把书中的好词、好句、好段都借鉴下来.有几次,老师还把我的作文当成范文在班上动听地朗读了出来,我的作文还多次被红领巾广播站采用并播出……每当我取得一丁点的成绩,我的心里都像吃了蜜一样甜,万分感谢我的好朋友——书.
天长日久,我对儿童丛书感到太不过瘾了,就开始到图书馆像一匹饿狼、一样,贪婪地读着.我爱李白的豪放、飘逸,他让我跨进时空隧道,行遍盛唐万里河山,欣赏秀丽神奇的美景;我爱杜甫的忧国忧民,他充分体现了朝廷收复失地的希望的信心;我爱《唐诗三百首》,他表达了人与人之间的真挚感情……
有书陪伴的日子真是快乐!书,它让我开拓视野;他让我明白生活中的哲理;让我获取知识;让我快乐健康地成长.书,是我们人类最好的礼物,他引领我们扬起美丽的翅膀,飞向幸福的彼岸.=================我和书的故事
“要热爱书,它会使你的生活轻松,它会友爱地来帮助你了解纷繁复杂的思想、感情和时间;它会教导你尊重别人和你自己,它以热爱世界、热爱人类的情感来鼓舞智慧和心灵.”
在我的书架上,布满了书的影子.我之所以这么爱读书,是因为这件事:
在还没上幼儿园时,妈妈一有空就叫我学认字,可我总听不进,只顾着玩.至到有一次,妈妈带我去她的工友家,她工友也有一个女儿,我去她的房参观,几乎满房都是书,她还自豪的说:“我自小就读书,现在读了超过是本书,你呢?”我羞愧的低下头,说:“我一本也没读.”她狂笑了一会儿,然后就告诉她妈,她妈对我妈说:“你怎么不让你的儿子读书呢?”妈妈尴尬地说:“嗯.”我这样让妈妈丢脸,我有预感,回到家妈妈肯定打我.回到家,我等着挨打,出乎意料的是,妈妈不但没打我,还煮了一顿好的给我吃.我在心里悄悄打算一定要读多一些书,不让妈妈丢脸.从此我就与书结缘.
书让我们领略人世间的真谛,书是老师也是朋友.如果没有书,世界上就存在许多思想狭隘的人;如果没有书,世界上就存在许多行为粗暴的人;如果没有书,世界上就存在许多性格脆弱的人;如果没有书,世界上就存在许多目光短浅的人.如果没有书,我们写的作文永远也不会进步.
我小时候读书时在妈妈的膝下听妈妈读书,多数是读童话,例如:《皇帝的新衣》,《三只小猪》,《灰姑娘》,《美女与野兽》…或者是有图片的漫画书.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渐渐长大,我从看漫画书,到现在的名著,兴趣发生了很大变化,以前想看有图片的书,现在却想看有着深厚的道理的书.
在书籍中我找到我的人生目标,懂得了做人处世的“独立思考”的大道理.在书的王国,没有人会阻挡你遨游的脚步,我们的思绪会任意驰骋,无拘无束.书里包含着知识,包含着道理.道理是靠领悟出来的,知识是学不完的,所以书是读不尽的

我与书的故事作文 600字

●书,一个多么简单而又平凡的眼啊!但是,它却在我心目中占着特高的地位。在我记忆的长河中,总有“书的故事”在我的脑海里涟漪着,我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每当捧起一本本包着书皮的书时,心里又不禁想起了往事…… 书,对于我又是多么重要的啊!如果我认定生命排第一,那么,书肯定是仅次于生命一-老二了。我曾经为书哭过,为书伤心过,那也许就是我对书的依恋。每当看着一本本书“退休”时,我会感到无比的悲痛,那好比是把我的肉挖去了一半。我把书小心翼翼地藏进书柜里,我不忍心挖出自己的肉呢? 不仅如此,我还为书“卖过命”呢?说起来倒也难以相信,不过,那绝对不是谎言,而是出自肺腑的真心话。小学二年级的时候,哥哥为我习了一本书,我非常喜欢它。但是由于我的知识还不够渊博,看起来非常费劲–总得查字典。一天,我坐在一个很浅的小池的岸边,夕阳无限美好,但我无心欣赏,双手还是捧着那本书看着,可当我留心注意查字典时,那本珍爱的书就在我不经意的时候,“偷偷溜走了”,“啪”的一声掉在那池里。一刹那间,我就像一只失了魂的动物,一下子把头扎进池里,想去抢救那本落了水的课本,书是摸到了,可是那令人遗憾的事情又发生了,我不公游泳啊!我身体又不高,难以踏着地。我搂住书在池里挣扎着。也许就是天意,大兄就在这时出现了,我得救了。但是,回家后又是挨打又是挨骂的。我哭了,眼睛里充满了无限痛苦与忧愁,但是,那并不是因为那一顿打,而是对那本书的不幸遭遇而感到忧愁。书都浸烂了,翻开书面,眼见的是那浑浊的一片……我又哭了。也许你会取笑我的行为,但是,如果你我有了同感,那恐怕你也会情不自禁。 书,我一生的梦想就是拥有全世界的书。我是连做梦都想,但也许这是难以实现的愿望。不过,我不感到绝望,因为,在度过每个春夏秋冬中,是书,它培养了我的情操,陪伴着我成长、生活,因此,我无比欣慰。但是提醒一点:那全都是健康的,有意义的书! 我和书的故事 从我看她的第一眼起,我的心中就有一种莫名的感觉:“她与我有缘。”以后的日子里,我便千方百计地接近她,试图了解她,时间不长,渐渐发觉,我已深深地爱上了她。 也许是厌倦了苦燥无味的ABC,也许是为了逃避令人窒息的x+y,我一次又一次地约她出来,从她那泛着清香的扉页中,走向一个陌生而又新鲜的世界。 不为“书中自有黄金屋”,不求“书中自有颜如玉”,不为功利,不为分数,不为文凭,不为学历,只为心中那份渴望,只为心中那片怡人的“绿地”。 她的知识是那样的广阔无垠,她的话语是那样的富有哲理;她的目光是那样地温暖,好像能融化世界上所有冰冻的心田,她的双手是那样的温柔,好像能抚平人世间所有的伤口…… 当我因失败而痛苦迷惘时,她总这样对我说:“真正的光明并不是永远没有黑暗的时间,只是永远不被黑暗所掩蔽罢了;真正的英雄并不是永远没有卑下的情操,只是不为卑下的情操所左右罢了;当你要战胜外来敌人时,首先得战胜你内在的敌人,你不必害怕沉沦堕落,只要你不断地自拔与更新。” 当我因小小的成功而手舞足蹈时,她总这样对我说:“天外有天,人外有人,强中更有强中手,真正的强者,不但要经得起失败的考验,还要经得起成功后糖衣炮弹的洗礼,当你沉浸在幸福的甜蜜里赏花赏月时,只怕别人已到了峰巅了。” 当我因“微微的困惑”而不能自拔时,她总这样对我说:“人的一生中会遇到很多人,有的是流星,有的是恒星。流星是美的,可它终究是一颗流星,流星的意义在于瞬间即逝,流星的美也只源于刹那间。流星毕竟是流星,若追寻长久,只能等待属于自己的那颗恒星,死死地抓住这瞬间的美,痛苦只能是自己。” 当我畏首畏尾踌躇不前时,她会送来这样的诗句:“自信人生二百年,会当水击三千里”;“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 “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 是啊!这就是她,不管是树荫之外喧嚣着浮躁的热浪,还是窗外肆虐着凛冽的寒风,只要和她在一起,她就会在热浪之中营造一片清凉,在严寒之中托出一份温暖。 她就是书,这就是我和书的故事。 我与书的故事 现在回起来,第一本与我有缘相见的书已经开始模糊、淡化了。虽然这几年,经我手的书数也数不清,但始终没有少时《三百六十夜》那种的韵味。 与“书”之前篇 一年级–只有两本破烂的不成样的,不知名的书陪伴; 二年级–各式各样的小画书和《当代小学生》之类; 三年级–第一次读完了自认为是长篇的《复仇女神》,对女主人公白马翁姆崇拜得五体投地; 四年级–读了多期《故事会》、一套《唐诗900首》,及其《西游记》、《东游记》和《北游记》。 五年级–16卷《机器猫》、3篇《七龙珠》及《凡尔赛玫瑰》还有《简·爱》和《穆斯林的葬礼》。 五年级暑假–把以往读的书又重新读了一遍。爸爸的书架中我读了多期的《谈古论今》、《十大将军传》、《刘公案》及《白玉堂》。这个暑假,我读的书很多,因为我读书的速度很快。还有的,就是我对读书有着浓厚的举,手只一要有一本书,我就非在一天内看完。 我与“书”之中篇 上初中了,以前听过姐姐说的诸多恐怖事件。(注:是关于上初中的)我和做好了与书永别的念头。但是上了初中以后,感觉很一般,除了上晚自习以外,与小学没什么区别,并且晚自习也是自习,有很多时间从老师那儿借的,从校图书馆借的,大大的丰富了我的大脑的空间。海明威的《老人与海》、路遥的《平凡的世界》、莫泊桑的《一日》、左拉的《小酒店》,以及一整套“自画青春”,每读一本便感到自己的无知,就百这和“无知”,使我深深深溺在书海中,并且永不想出来。 我与“书”之下篇 上初三了,虽然功课很紧,但我也抓紧时间读书,与同学换阅,自己购买,姐姐书屋(注:因me之老姐特喜书,所以把她的“书藏”称为“姐姐书屋”里借。 好不容易,有个假期,准备一个好心情,去图书馆挑几本喜爱的书,看来也是一件很不错的事情!

校园里的故事600字作文

●校园就是我们的第二个家,在校园里曾经发生过许多五彩缤纷的故事,下面我就选一件印象最深的故事给大家讲一讲吧! 小荷作文网 记得五年级运动会上,我们班和其他办比赛拔河的情景我仍旧不能忘记。虽然是冬季,但操场上总能让人感觉火热热的。比赛前,同学们有的摩拳擦掌,有的脱下衣服,摘掉帽子,脸绷得紧紧的。我们班个个精神饱满准备上阵,都有必胜的信心。老师定好麻绳位置,双方都准备好。“嘟”只听老师一声令下,同学们全身用劲,脸憋得通红。我们班力气最大同学在前头,他眉头紧锁,两脚蹬地,身子下蹲,稍向后倾,两手紧紧抓住麻绳,用力拔着,对方也不甘示弱,咬牙切齿,毫不放松。我们两个班你不让我,我不让你。有的同学头上都渗出了汗,但还是为最后的胜利坚持不懈。后面的同学咬紧牙关,使出浑身的劲,到最后一刻也不放松。“嘟”老师的哨声一响,比赛圆满结束,我们赢了,同学们兴高采烈,洋洋得意,而另一个班的同学,个个愁眉紧锁,垂头丧气,没精打采的。 拔河比赛不仅锻炼我们的身体,培养我们的兴趣,而且让我们体验到了团结就是力量,我们在今后也要团结一致,才能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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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我认为这种你应该 自己想

林书豪,让我们想到了什么 作文600字

问题补充:不一定是写成功的..也可以写围绕林书豪发生的事
●林书豪火了,火到什么地步?火到中韩双方抢着认亲,火到中国媒体就差刨开他家祖坟去一探究竟。林为什么能火?易建连为什么火不起来?想想看,美职男联盟里最缺什么?是内线,不是控卫,他们的控位线上什么时候缺少过人才?但为什么林火了,易没有?他们还缺什么?他们缺一个黄皮肤黑头发的华人,姚明的退役让斯特恩苦心经营数十年的中国市场面临崩溃,斯特恩不会想看到这样的结果,每支球队的老板也不想,所以他们急需一个可以做未来中国代言人的华人来弥补姚明留下的大坑,可是,为什么不是易,而是林?既然他们需要一个有影响力的华人内线,但火了的却是美籍华人的,不会国语的林书豪?不是土生土长的中国人易建联?   中国对于美职男的贡献,恐怕数字都难以说清,庞大的人口数量所能提供的收视率,曝光率是美国本地无法提供的,美国的国球是篮球,但最受美国欢迎的却是NFL这个只有极少有外国人知道的橄榄球联盟,而NBA相对NFL的优势,就是全球化,谁知道Ben Roethlisberger是谁?谁不知道Jordan是谁?这就是美职男的优势,它在全世界的影响力弥补了它在本国与其它联盟的差距,所以,美职男需要更好的控制它在世界上的知名度。而世界人口最多的国家就最需要他们的经营,所以,华人明星一人不出,美职男的损失便会数以万计,他们承受不起!所以就会有斯特恩建议纽约多用林书豪了。   所以林书豪的出现,不单单是个人能力,还有更重要的是时事造就。我看了林的锦集,完美的造犯规能力,以及完成2加1的能力,但是也不难看出,就算他在美国长大,却也逃脱不了中国风的运球动作,我在他身上看到了刘伟在比赛中的样子。但是,同样的运球动作,差距不大的运球能力,为什么结果却差这么大?我没觉得刘伟在CBA可以像林书豪在NBA一样轻松的过人。易建联这些年为了适应NBA,把身体练到了一个中国球员难以乞及的高度,却终究不得志,可为什么林书豪那么中国风的身体,却能完成韦德一样的对抗动作?   是的,时事造就了林书豪的发迹,可为什么不是易建联?放公平了说,林书豪还没爆发的时候,小牛真的给过阿联机会,联盟当然知道阿联才是最佳人选,可是阿联却迟迟没有爆发,也许是斯特恩老爷子实在没有耐心了,才将希望寄予了林书豪,试着给了林书豪机会,结果就是,林书豪爆发了,阿联连续几场没有登场!为什么?很简单,中国市场已经有人来填充了,阿联则继续着他在姚明身边一样的角色---配角!   可是既然说了,阿联身体好,又是联盟正缺的内线球员,那他为什么没有爆发呢?那我们就来说说他们的出身吧!易是真正的国人,国内出生,国内生活,每天早上喝着致癌牛奶,中午吃着加滑石粉的面条,晚上就着翻新米或翻新馒头吃地沟油炒的菜生活的,体子里便透着虚弱,纵使外表练的再好,终究只是外强中干!而林不同,美国出生,美国生活,他的生活方式和健康指数岂是阿联所能及的?所以,骨子里的强韧,不是外表所能评判出的,就好比艾佛森那瘦弱的身体,卧推却是阿联比不上的!   林书豪的爆发,就像现实版的灰姑娘,值得我们学习借鉴,可回头想想,如果林是土生土长的中国人,也许就只能去当白领了,默默无闻的完成一辈子,可是他不是国人,所以他成功了,他的成功,在于他的皮肤,在于姚明的退役,在于中国媒体的虚伪以及中国体制无法造就人才。一如每个获得诺贝尔奖的华人都无一例外的是外籍!我们再如果,阿联和林有一样出身的话,那么,阿联能不能成为乐福一样的人才呢?   所以,在我们盲目的为林书豪自豪的时候,我们是不是也该去想一想,支持一下那个体制的牺牲品的叫作易建联的中国小伙?我不抵制林书豪的完美表现,我也喜欢他像纳什一样的球风,但我不会因为皮肤问题去为一个美籍华人感到自豪,他没有经历过中国式的生活方式,所以他的成功不归功于中国!

童年趣事作文内容600字和月亮赛跑的故事

问题补充:童年趣事作文内容600字和月亮赛跑的故事
●童年像一场梦,使我快乐无比;童年就像一只飞在蓝天中的鸟儿,无忧无虑,自由自在;童年像天空中的彩虹,有着红、橙、黄、绿、青、蓝、紫各色不一,形态各不一样,其中有我的纯真,有我的可爱,有我的调皮,有我的懂事,有我的快乐,有我的失落,还有我的傻。这些美丽的往事,都使我无法忘记,我的童年像是在天堂的梦!  记得是五岁的时候,一次夜晚,我站在阳台上看月亮,看着看着,觉得无趣了,就往下望去,看见喷水池里有着月亮的倒影,心想:咦?月亮怎么会掉到水里去了呢?不行,我得去看个究竟。就这样,我连忙跑到喷水池旁边,看见月亮的倒影,心想着:呀!月亮真的掉到水里去哩!我得去救它!于是,我全然不顾地跳到水里,伸出双手捞着月亮,可是,正当我的手碰到水面上时,月亮就立刻变成许多金黄的碎片向四周泛去。我的嘴上说出了一句:“哼,我好心救你,你却不领情,看我不把你救起来。”就这样,我不停地在水里折腾着。当爸爸下班回来时,看见我在喷水池‘捉’月亮时,连忙跑过去,把我抱起来,疑惑地问我“慧慧,你在干什么呀,这样可是会着凉的!”我回答说:“爸爸,你还不知道吗?月亮掉到水里去了,我得救它呀,可是它不领情,不让我救它,所以我就拼命地要把它救上来,要不它也会着凉的呀!”爸爸听了我说的话,不禁哈哈大笑起来了。回到家后,爸爸把事情告诉了妈妈,结果妈妈也哈哈大笑起来了,说“傻孩子,我还以为你去小公园玩了呢,结果干了一件傻事出来,宝贝,水里的月亮只是倒影,天上的月亮才是真的,所以你呀,是‘捉’不到月亮的。”听了妈妈的话,我才明白自己只是白忙活了一场,还把自己弄病了,真是后悔莫及啊!  哈哈!有趣吧!我的童年就是这样,傻事趣事一箩筐。也正是那么多趣事,傻事组成那七彩的童年,欢乐的童年,令人留恋的童年。虽然这段金色时光正慢慢离我远去,我已不那么傻,我相信童年趣事一定会成为我人生中最美的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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