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争是美国挑起的,他们凭什么不负责(美国蓄意挑起战争)

网友提问:

美国不断挑起战争,是不是对“人权”最残忍的践踏?

优质回答:

毫无疑问,是!美国侵害人权世界首屈一指,是最没人权,最不尊重人权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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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是个搅屎棍,

搅得世界不安宁。

分裂国家非三五,

定点清除不少人。

只许自己放野火,

不许他人灯照明,

大棒舞起呼呼响,

山姆大叔非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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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945年到1990年,美国对外进行较大规模战争和军事干预有124次,年均2.8次;从1991年到现在,美国进行了40次的海外战争或军事干预,年均1.6次。换句话说,美国几乎是天天在打仗。美国对外用兵,经常打着“保护人权”“防止人道主义灾难”“推动民主自由”“推翻暴政”等等伟光正的旗号,甚至有些战争军事行动代号都取得很伟光正,如“无限正义行动”“恢复希望”“持久自由行动”等等。至于在战争中造成的大量平民伤亡,美国则轻描淡写的称为“附带损害”,顶多表示一下“遗憾”而已。

人的生命权是最基本的人权,美国的战争机器践踏的正是这种最基本的人权。1999年,以美国为首的北约打着“人权高于主权”的旗号,对南联盟进行了78天的狂轰滥炸,造成南联盟2000多无辜平民丧生,6000多人受伤,近100万人流离失所,200多万人失去生活来源。

至于伊拉克战争和阿富汗战争共造成多少人丧生,目前说法不一。美国对此也讳莫如深。伊拉克人权部2009年发布的报告说,2004年1月至2008年10月,共有85694名伊拉克人丧生;总部设在英国的“伊拉克尸体报数”组织称,自美军入侵伊拉克以来,共有12.5万无辜平民丧生;世界著名的医学杂志《柳叶刀》在2006年公布的报告说,美国发动的伊拉克战争造成65.5万伊拉克人死亡;英国调查机构ORB在2007年公布的结果是,伊拉克战争导致的死亡人数高达120万人之众;美国布郎大学沃森国际问题研究所的报告则称,截止2011年年中,伊拉克、阿富汗两场战争有12.5万伊拉克平民、1.17万名阿富汗平民、3.56万名巴基斯坦平民因战争死亡,还有350万伊拉克平民、300万阿富汗平民、100万巴基斯坦平民沦为难民。

另外,美军在战争中还肆无忌惮的使用国际公约中明令禁止使用的化学武器、细菌武器和放射性武器、集束炸弹。例如在朝鲜战争中使用了霍乱、鼠疫等细菌武器;在越南战争中使用了上千万加仑的落叶橙剂等化学武器,在海湾战争、科索沃战争、伊拉克战争中大规模使用有放射性的贫铀弹,集束炸弹。

以上这些冰冷的数据和事实远远没有反映出美国发动战争造成的全貌。它不包括国家的满目疮痍,物资的严重匮乏,基础设施的破坏,生活条件的恶化;不包括破碎的家庭,伤残的亲人、寡妇和孤儿,畸形的新生儿;不包括人们的眼泪、痛苦、悲伤、孤独、恐惧、绝望、愤怒和仇恨……。我们不禁要问:美国这些往往以“保护人权”“推翻暴政”“防止人道主义灾难”“推广民主自由”等等为名进行的战争,与其所称的“独裁”“暴政”相比,究竟谁造成的无辜平民伤亡和人道主义灾难更惨?

令人发指的是,美国对自己犯下的罪行向来采取的是对别国人权肆意践踏的“治外法权”。2012年3月11日,驻扎在阿富汗南部坎大哈省的美国大兵潜入两个村庄,疯狂开枪射杀睡梦中的平民,17名阿富汗人瞬间命丧黄泉,其中包括3名妇女和9名儿童。这一暴行究竟是一名美国士兵所为还是一群美国士兵所为,在西方媒体屏蔽真相的强大能力面前,恐怕很难了解清楚了。因享有“治外法权”被送回本国受审的那名士兵,经过漫长的司法程序后,于去年被判从上士降为上等兵,继续在军队中服役。

这样的例子并非特例。最新的资料证实,在朝鲜战争期间,美军以“通共”为理由对朝鲜和韩国的平民进行了无数次有组织的屠杀,其中屠杀千人以上规模的就有5次,却没有人为此承担应有的罪责;越南战争期间美军也如法炮制。最著名的美莱村大屠杀中,美军以“通共”为由,杀害数百名无辜平民。最后只有一名士兵被判有罪,入狱3年后释放。自2010年以来,驻阿富汗美军第2步兵师第5作战旅的5名士兵组成“杀人小组”,实施了至少3起谋杀,肆意杀害阿富汗平民并毁尸灭迹。为此,有人说,美国的“治外法权”就是一张“杀人执照”。美国一方面高喊“保护人权”,一方面却在“治外法权”的掩护下肆意践踏人权。就是这样一个对外用兵最多的国家,一个杀人最多却不承担罪责的国家,却凭借着西方话语体系对国际舆论的垄断,站在用无数谎言堆砌而成的“人权高地”上,年复一年的对别国的人权状况指手画脚。谎言一旦被揭穿,“高地”就会坍塌,暴露出深埋地下的累累白骨,揭开“世界人权领袖”的丑恶面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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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的“人权”必须要打上信号的,因为美国所谓的人权,实际是以本国利益至上的霸权,为了这个霸权,不断的打着“人权”的幌子不断的挑起战争,造成了多少人民的死难和流离失所,这才是对人权的亵渎和践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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