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河南某地规定结婚彩礼不超过三万元,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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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性強制规定,只能是指导性政策,在咱们內地流传有,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在我觉得,俩人真心相爱,双方父母通情达理,可协商着来,以达到双方父母,可以接受的前提下,又要都能接受,体面,热闹为原则而决定,彩礼的多与少!要不然因结婚而致返贫,就不足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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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邀请。行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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俺们这个地方没听说谁家嫁闺女要彩礼的,只有你们那个地方,这个地方要谁家嫁闺女要彩礼?周围的居民或者是营子里的老百姓都得笑话死他。在俺们这嘎达是比嫁闺女给闺女陪送多少钱,而不是要多少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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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杜绝高价彩礼和变相买卖婚姻。作为村民自治组织的村民委员会,应当把婚丧嫁娶这些事关社会文明风尚的事情管起来。如果任由炫富比阔和攀比之风盛行,势必造成大多数村民不堪重负,可能因婚丧嫁娶而重新致贫,这也是与中央关于扶贫脱贫共同致富的精神相违背的。在改革开放以前,很多农村生产大队(相当于村委会)都成立“破旧立新委员会”,对社员的婚丧嫁娶做出规定,实行新事新办,并亲自操持主办或干涉大操大办。对违反规定的,组织村小学学生前去宣传并冲散宴席,社会效果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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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的事终于有人管了,我举双手赞成,已演变成了买卖婚姻,瀉渎了婚姻法,换句话说已违法了,希望政府尽快刹住这股歪风,还爱情以纯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