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有人说刘德华一首《十七岁》唱出了自己的一生,你怎么理解这首歌?
优质回答:
众所周知,刘德华天分并不算顶尖,在当时辉煌的香港娱乐圈想出人头地是多么艰难,正是这样的经历让刘德华写下了《十七岁》这首歌!里面歌词:
“喜欢我,别遮脸,任由途人发现…”当时的刘德华一无所有,比他天分好的太多太多,被人批评演技不行,唱歌更不行,作为当时的粉丝,你觉得会有多伤心,多自卑,作为他的粉丝走在街上都不敢大声说话,生怕别人知道是刘德华的粉丝!
“记得四哥,发哥都已见过面,后来晋升主角太突然”当时的刘德华刚从无线训练班毕业,对自己的未来很懵懂,按他当时的想法只是想一直跑龙套跑下去,但是突然的机遇,让他做了电影主角,马上开始走红!
“二十九岁的颁奖礼,粉丝太疯癫”这一年是1990年,刘德华拿下香港歌坛最受欢迎男歌手,正式标志刘德华进入香港歌坛天王行列,粉丝的支持让他坚持到现在!
“那首潮水,忘情水不再经典,愿藏在你心中从未变”经典都会过去,但那份记忆永远会存在下去!
《十七岁》是刘德华早期奋斗经历的真实写照,从默默无闻到一代天王的经历,每次听到这首歌总能给人很大鼓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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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岁,一个无所畏惧的年龄,一个造着梦的年纪,只要敢想肯拼,勇于挑战自已,也许就会改变了一生!
刘德华十七岁参加了明星训练班,就是他挑战了自已,从此人生发生了大转变,并且在之后继续挑战着更多的人生高度。
一首歌唱出了自已的人生历程,也给了更多年青人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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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岁》这首歌,自传性质的歌,概述了华仔自出道到四十岁期间人生经历,面试、学习、出道的心酸经历,正如星爷的《喜剧之王》一样,每个成功人士的背后都有一段心酸的故事。
十七岁开始出道参加TVB艺人培训班,遇到“四哥”谢贤“发哥”周润发,后来发哥推荐第一次作为主角出演《投奔怒海》,自此一发不可收拾,出演了140余部电影,1990年第一次获奖《再会了》“十大劲歌歌曲”,又获得最受欢迎男歌手。
阳光总在风雨后,凡事一定要坚持到底,不怕挫折,最终都会成功的。本人观点,谢谢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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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我忘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