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的近义词
侵犯雄伟坚强赞叹艰难骄傲的近义词
问题补充:侵犯雄伟坚强赞叹艰难骄傲的近义词
●侵犯的近义词——伤害,侵凌,侵占,侵害雄伟的近义词——伟大,伟岸,壮伟,宏伟坚强的近义词——刚强,刚毅,坚决,坚定赞叹的近义词——赞扬,赞美,赞誉,赞许艰难的近义词——困穷,困苦,困难,坚苦骄傲的近义词——自傲,自大,自得,自豪
天然气公司不经业主知道把然气管道安装在厨房算不算侵犯业主知情权
问题补充:问一下你们说天然气公司要是不经业主知道就贸贸然把然气管道安装在厨房算不算侵犯业主知情权啊?我不懂这些呢!
●据我所知,燃气管的安装还是不简单的呢,所以有很多注意事项的,这是说真的哦,所以一般情况下不是施工人员都不能够随随便便去弄的呢!好呢!我现在就跟你说啊~~第一,施工前,根据管道占地宽度范围内的杂草、石块、树木等要清楚干净.其沟、坎、 陡坡等应予以平整,不得影响施工机具通行.第二,开槽 管道沟槽应按设计所定的平面位置进行开槽. 工程为人工及机械挖土,沟壁坡度按设计要求进行.但管沟开挖深度及坡度应根据沿线土质实际情况确定,保证不塌方、不偏帮. 第三,开挖管沟时其断面尺寸应准确,沟底应平直,沟内无塌方,无积水,无各种油类及杂物. 第四,开挖管沟后,应及时检查验收,不符合要求应及时修正,并作好竣工测量和纪录.验收合格后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第五,钢管组装前应将管端20mm内的污油、铁锈、熔渣等清除干净,并将管端螺旋 缝进行补焊,其长度不应小于50mm,并将管道内的杂物也清楚干净.
●看到你问的这个问题,我想说其实你知不知道什么是知情权啊,我看到你这样问其实我就觉得你是对这个概念都不是很了解的呢,所以,我觉得我们应该从那个概念入手吧!第一,知情权是指知悉、获取信息的自由与权利,包括从或非知悉、获取相关信息。狭义知情权仅指知悉、获取信息的自由与权利。随着知情权外延的不断扩展,知情权既有公法权利的属性,也有民事权利的属性,特别是对个人信息的知情权,是公民作为民事主体所必须享有的人格权的一部分。第二,知情权这一概念首先在美国提出。知情权首先是一种个人权。对知情权的保障,使公民有机会充分获取对个人而言至关重要的各种信息,使得个人发展自身人格以及实现自身价值成为了可能,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说是公民其他的基本权利得以实现的基础,无论信息与思想的社会价值多么低下,对于自由的社会而言,获取信息的权利都是最基本的。第三,知情权又称为了解权或知悉权,就广义而言,是指寻求、接受和传递信息的自由,是从或非获知有关情况的权利,就狭义而言则仅指知悉有关情况的权利。
●燃气管道采用三层PE结构外覆盖层和牺牲阳极法相结合的防腐保护法,全线涂层采用加强级防腐,焊口采用热缩套进行补口.管道外防腐层应预制并符合国家 现行标准.
●是的,这样就是侵犯了知情权,毕竟是在住户不知道的情况下进入业主家,并且安装了燃气管。我觉得是要先通知住户,然后在告诉他们将会在哪个时间段进行安装,觉得这样比较妥当,如果是业主那个时间不行的话,应当再协商另一个时间。
●肯定是算侵犯的啦,毕竟你这样擅自闯入别人家里面,这样是挺不好的吧?
●安装燃气管是需要焊接的,但是我要提醒的是焊条的存放应做到防潮、防雨、防霜及油类侵蚀.
谁了解侵犯知识产权处罚有哪几级
●(一)假冒注册商标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五条,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四)假冒专利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六条,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五)侵犯著作权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的,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2)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3)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4)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六)销售侵权复制品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八条,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明知是本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侵权复制品,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七)侵犯商业秘密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有下 列侵犯商业秘密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2)批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3)违法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批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批露他人的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本条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本条所称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 (八)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一十三条至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另外,在实践中,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还可能会以下列罪名处理: (一)《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一节(第140-150条)规定的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包括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假药、劣药,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有毒有害食品、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等九个罪名。 (二)《刑法》第133、135条规定的走私罪。(我国《海关法》第19条规定,进出口侵犯我国法律、行政法规保护的知识产权的货物的,由海关依法没收侵权货物,并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刑法》第225条规定的非法经营罪。 (四)与此相关的犯罪还涉及到有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洗钱罪等。
在共有墙打空调孔,被邻居说是侵犯物权法,请问说法对吗?
●不可以,阁楼产权不归你,根据10月1日实行的物权法规定,阁楼应该属于本楼居民共有。
●可以的,依据:《物权法》第一百零三条 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希望能够帮到你
●按照法规来说是不合法的,可是装修前需要向物业缴纳装修保证金是有说法的,例如装修不能拆除承重墙等,这些也只是一种制约模式,装修完成后还是要退还的,建议按照规定办事。
小产权房屋有侵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吗?有哪几条啊?为什么呢?
●对于小产权房,无论是国土资源部还是国务院,态度向来强硬。建设部提醒消费者,不要购买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小产权”实际上并不是真正的产权,这种房屋既没有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购房合同备案。如果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购买了此类房屋,将无法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护。有些项目允诺办理的“乡产权”“小产权”,均不符合法律规定,不受法律保护。此外,建设部还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新建商品房过程中,要注意加强风险意识和维权意识,不轻信口头宣传和承诺。
●“小产权房”并不是一个法律上的概念,它只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目前通常所谓的“小产权房”,也称“乡产权房”,是指由乡镇政府而不是国家颁发产权证的房产。所以,“小产权”其实就是“乡产权”,它并不构成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说的再直白一些,“小产权房”是一些村集体组织或者开发商打着新农村建设等名义出售的、建筑在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或是由农民自行组织建造的“商品房”。 目前的“小产权房”、“乡产权房”有两种:一种是在集体建设用地上建成的,即“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子,只属于该农村的集体所有者,连外村农民都不能够买;另一种是在集体企业用地或者占用耕地违法建设的。 和一般意义上的商品房相比,“小产权房”没有土地出让金概念,也没有开发商疯狂的利润攫取,所以,“小产权房”的价格,一般仅是同地区商品房价格的1/3甚至更低。这是大量城镇居民顶着产权风险购买“小产权房”的根本原因。 编辑本段法律属性 那么,乡产权房的法律属性如何,其究竟是否合法、能否购买或转让? 首先应当明确的是乡产权房只要依法办理了相关审批手续,其就是合法建筑,法律是允许乡村集体在集体土地上建造住宅的。因此,并非只要是乡产权房就是非法建筑,其只是因销售环节存在的一些问题和现行法律法规发生冲突,才让人误认为是非法建筑。 既然是合法的,那么乡产权房是否可以购买和转让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而农村宅基地属集体所有,村民对宅基地也只有享有使用权,农民将房屋卖给城市居民的买卖行为不能受到的法律认可与保护,也就不能办理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契税证等合法手续。由此可见,乡产权房是不能向非本集体成员的第三人转让或出售的。但这并不是说乡产权房就不能转让,而是说其转让或销售的对象是有限制的,只能在集体成员内部是可以转让、置换。 编辑本段小产权和大产权 1、全部产权(大产权) 国务院《关于继续积极稳妥地进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通知》中规定:凡按市场价购买的公房,购房者能够拥有全部产权。市场价也就是住宅市场的行市价格或牌价价格。国家和地方政府不予压低和抬高,随行就市,任由买卖双方商定,只要双方能接受,即可成交。按照市场价购得住宅的房主,也就拥有了住宅的各项支配权利,也就是拥有了房屋、住宅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在这里,房屋的全部产权与房屋的所有权是等同的,只不过是二者的提法有所不同。相对于“部分产权”而言,“全部产权”才有存在的意义。 2、部分产权。(小产权) 根据国务院《关于继续积极稳妥地进行城镇住宅制度改革的通知》,职工购买公有住宅,在国家规定的住房面积内,可以按标准价出售。职工购房后另外拥有部分产权,可以继承和出售,但出售要在购买5年以后才能进行,原售房的产权单位有优先购买权,售房的收入在扣除相关税费后,按个人与单位或政府各自所占的产权比例进行分配。从这里可以看出部分产权和全部产权的一些区别。部分产权与全部产权的不同之处在于,部分产权是强调永久使用权和继承权,而对收益权和处分权的行使则限定在一定范围之内。 编辑本段购买乡产权房会有什么风险 第一,法律风险,前面已经详细论述了由于乡产权房的特殊法律属性,使得乡产权房的流通转让存在很多的限制,因为乡产权房只具备了普通商品房的使用性质,但不具备普通商品房的法律性质,其并不是商品房。所以,法律法规对商品房的相关规定和制度对乡产权房是无效的,人民法院也不能适用商品房买卖的法律规定及司法解释处理涉及乡产权房的案件,购房人的权益很难得到维护。同时,由于购买乡产权房的合同是无效的,因此根据法律规定购房人只能要求开发商退还购房款并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等。但是根据目前已有的案例来看如果购房人明知所购房屋是乡产权房仍然购买的,由于己方有过错,可能人民法院就不会支持其要求赔偿损失的请求。而且即使开发商违约,由于合同无效,购买人的权利将无法得到保障。由于乡产权房不受法律认可,也不用在房管部门备案,不在政府机构监管范围内,因此在使用房屋的过程中,如果遇到一些房屋质量问题、公共设施维护问题,其救济途径就非常有限。 第二,政策风险,在购买的是在建乡产权房,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合同并交付房款后,如果相关部门整顿乡产权房的建设项目,可能就会导致部分项目停建甚至被强迫拆除。那么结果只能是购房人找开发商索要购房款,购房人就可能面临既无法取得房屋,又不能及时索回房款的尴尬境地。另外,购房后如果遇到国家征地拆迁,由于乡产权房没有国家认可的合法产权,购房人并非合法的产权人,所以其很可能无法得到对产权进行的拆迁补偿,而作为实际使用人所得到的拆迁补偿与产权补偿相比是微乎其微的。 第三,目前,乡产权房屋的开发建设还没有明确的规定加以约束,开发建设的监管同样存在缺位。而乡产权房屋的开发得不到银行贷款支持,开发过程中其大量的开发资金没有政府和银行进行监管,主要依靠开发商自律进行开发建设,一旦开发单位的资金或其它环节出现问题,极有可能变成烂尾工程。如果是将购房资金预交给没有任何资质和监管的开发单位,对购房者而言,资金的安全,开发商资金是否按时到位,是否能够按质按时的交付房屋存在着很大的风险。同时,开发单位的资质没有,房屋质量和房屋售后保修难以保证。而且,入住后的物业管理也极易出现问题。 第四,由于所购乡产权房得不到法律的认可和保护,没有得到国家房地产主管部门的批准,无法办理合法的产权手续,购买后也不能合法转让过户。同时对房屋的保值和升值也有很大影响。 编辑本段乡产权房屋有可能变成大产权房吗? 有不少人认为随着《物权法》的出台,公民的财产权利全面被肯定,乡产权房也会被法律所认可,最终可以转化为合法的产权房。那乡产权房屋究竟能转化为真正意义上的产权房吗?从我国目前的相关法律规定来看,乡产权房屋转化为产权房还缺乏法律依据。而从我国对土地的管理理念与土地管理的价值取向来分析,短期内我国还不会放开集体土地的流转。因此,乡产权房屋向产权房的转化还需要一段较长的时间。同时,即便今后乡产权房屋可以转化为产权房,从现有的土地制度来看,购房人还会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如此一来购房人购买乡产权房屋的费用也就与购买商品房相差无几。 因此,我们建议最好不要购买乡产权房,已经购买了也应尽早退房。如果你认为自己能够承担文中所述的风险,或确实需要购买乡产权房屋,我们建议你最好能购买现房,并注意考察项目是否办理了相应的审批手续及开发商的资质和信誉,从而尽量降低购房风险。如果你既无法或不愿承担前述风险,又想购买乡产权房屋,就目前而言你只有将户口转到乡产权房屋所在的村集体。 以上内容均为律师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中央明确不许再建小产权房 已购者利益受保护对于民众普遍关心的农村小产权房问题,陈锡文明确表示,小产权房违法,绝对不允许再建设。对于那些已经在农村购买了小产权房的消费者,国家相关部门正在研究制定具体的解决措施。 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陈锡文:很多消费者购买的时候,他不可能对国家的法律有这么多的了解,因此糊里糊涂就买了,觉得便宜就买了,对这些人的合法利益,政府是要给予保护的。小产权房”的产生是违法的,因为它违背了城乡土地规划利用的总体布局,也违反了关于农地转为城市建设用地的法律程序,所以它本身是不合法的。
●在办理房产证时候交。 根据我国《合同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房地产商只能按和购房人签订的购房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条件交房,而不能利用自己交房时掌握钥匙的有利地位胁迫购房人接受自己单方面提出的附加条件,如因其单方面增加购房人不能接受的条件影响交房,必须承担延期交房的违约责任,并向购房人支付违约金。
楼上业主以我的窗户侵犯了他的附房为由,要求我封掉窗户。
问题补充:2009年4月我购买一门市,购房时经开发商口头同意在门市后墙开设了窗户(与我门市所在楼宇的其他商业用房业主完全相同),我门市楼上是单身公寓,我门市后面是楼梯间。2009年9月楼上业主购买了一连6间单身公寓(每3间为一个单元),2009年10月楼上业主将6将单身公寓打通,只走另一楼梯,将我门市后面的楼梯砸掉,在楼梯门口装上全封闭防盗门(导致我门市的公共设施全被锁进他的家里),并在我门市后墙(非承重墙)上打入槽钢,将楼梯间改建为上下两层房屋。居然还以我的窗户影响了他的附房为由向法院提起诉状,要求我封掉门市后面的窗户。楼上业主有权利要求我封掉窗户吗?法院能以图纸上没有窗户为由要求我封掉窗户吗?在其期间我也提起了反诉,法官最终应怎么判决?
●现在很多业主拿到房子后,由于自己对家装不了解,一般都会请专业的验房师帮忙检验房子的质量。当开发商通知收房时,大家不免心情激动,房子终于到手了!激动归激动,验房时可不能马虎哦,要找验房单位首先要验收单位出具验收报告,最好是找第三方装饰监理公司,他们最了解这些流程,了解以后装修的事情,在看看他们以前做过的项目验收报告。还要到当地的现场考察。那什么时候验房才是最佳时期?接下来我们来分析下:验房要带什么工具。 验房时,一定要先验收,检查过房屋没了问题,或所有的问题都已得到圆满解决后,再签字。千万不能同意先签字再拿钥匙看房验收。只要业主签署了房屋交接单,办理了入住手续,那么开发商就会以“业主已经认可”为由,对质量问题拒绝赔偿。所以,在房屋交付时,邻居们弄清楚该房屋是否已经具备交付条件十分重要。前往验收房屋,并不意味着一定要最终签署房屋交接单和办理入住手续。业主相应义务的履行,首先要存在前提,即开发商交付的房屋除了具备房屋交付的法律文件外,该房屋的实际质量也应当符合规定。 大雨后看墙壁 新房墙壁渗水之类的事时有发生,严重的,整栋楼的所有窗户下面的墙壁都渗水。最好选在房子交付前,下过大雨的第二天前往视察一下。这时候墙壁如果有问题,几乎是无可遁形的。除了渗水问题,也要观察墙壁有无裂纹。验电线是否正常 验电线时,除了看是否通电,主要看电线是否符合国标质量,再就是电线截面面积是否符合要求。一般家里的电线不应低于2.5平方毫米,空调线更应达到4平方毫米,否则使用空调时,容易过热变软。验厨卫防水是否渗漏 若开发商已做了防水处理,收房后装修前,用水泥沙浆做一个槛堵厕卫的门口,然后拿一胶袋罩着排污水口,捆实,然后在厕卫放水,约高2厘米。约好楼下的业主在24小时后查看其家厕卫的天花板是否有漏水的痕迹。验排污管道是否顺畅 验收时,预先拿一个盛水的器具,向厨卫、阳台之类的排污口倒水。看看水是不是顺利流走。因为工程施工时,有些工人会把一些水泥渣倒进排水管流走,如果这些水泥较黏的话,就会在弯头处堵塞,造成排水困难。 以上就是关于什么时候验房的一些分享,希望对你有帮助!另外,需要提醒下:找验房师最好找专业机构的验房师,因为普通验房师只会给你提出一些房子的质量问题。 验房时,一定要先验收,检查过房屋没了问题,才可以签字,这个是重点哦。不然到时候后悔了都来不及了哦!
●这个很明显是外墙的问题,我家验房的时候,窗户处,跟这个一模一样,幸亏验房的时候那天下雨,顺着窗户上面的缝隙就进来了,如果靠近窗户,可能是窗框,如果是在其他地方就是外墙有裂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