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冒名顶替上大学的处理结果 山东通报两起冒名顶替上大学情况

网友提问:

山东两百多人冒名顶替上大学,冒名的严查,被顶替学生如何补救?

优质回答:

赔偿不能衡量罪恶,道歉无法弥补过错!但是赔偿和道歉却能让受害者稍感宽慰,尘埃落定之后还要各自生活,套用特朗普的一句名言: 也许这就是命运吧!

冒名顶替,无异于断人生路

如果不是山东的陈春秀偶然发现自己被冒名顶替,就不会有后来者申冤。更不会在一个山东就揪出242件冒名顶替案,可想而知在全国其他地区还有多少被害者。

高考是穷苦人家的孩子改变命运的唯一出路,连这条路都被堵死了,真是让人意难平!

冒领别人录取通知书、冒用别人身份信息,顶替别人去读大学,在干干净净的象牙塔里却做着这么肮脏的事。可以肯定,这绝不是一个人可以完成的暗箱操作,如果不把他们连根拔起不能解被害人心头之恨,也难以平息众怒!

穷人的孩子没有许可馨父母的资源和钱,我们穷得只剩下寒窗苦读这一条路,一旦高考落榜,就意味着12年的金钱和努力付出付之东流。别跟我说读书是为了开阔眼界、吸取知识,穷人的孩子受不起,我们读书的心思非常功利和现实,我们就是要通过考大学来换取一份足以养活自己、改变家庭境况的工作!!!

冒名顶替者也许只是以为自己盗取了别人的大学梦而已,实际上这就是断了穷人翻身的生路!这种行为真是狠毒!不明白他们日夜顶替着别人的名字,是否有一刻内心是充满愧疚的?

宿命论虽然不可取,但人各有命富贵在天

被冒名顶替的陈春秀因为只有高中学历,从2004年以来就以打工为生,这个寒门子弟直到成家立业后,还在尝试通过成人高考来加重竞争的砝码,提升自己、回报家庭。

虽然金钱不能衡量罪恶的大小,但却能彰显正义!冒名顶替者免不了要对她进行经济赔偿,可再多的钱也换不回陈春秀16年的命运转弯!

如果可以选择,陈春秀一定希望时光倒流,那个在大学里勤奋求学的人是自己!

人生没有如果,但我们又忍不住假设!

心中再愤懑,一切也总归会随时间远去,陈春秀终究换不回16年前的人生转折了!她还是会沿着2004年以后的轨迹默默生活!

当我们无力改变命运,只能任由肉食者谋之的时候,也许认命会是最好的方式!

人各有命富贵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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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邀。

作为孔孟之乡圣德故里,出现了这样的当代科场舞弊案,

实在让人寒心,为那些被冒名顶替而改变命运的寒门学子。

在最能改变寒门学子命运的高考当中,那些利用手中权力、上下其手,

为了自己的利益,不顾党纪国法。更无视被顶替者几代人的深痛伤害。

其行为令人发指,让公平正义蒙羞,为山东圣人之乡蒙耻。

如今,山东纪委监委、公安厅、教育厅多部门联合出手调查,一时间惊起全国人民侧目。

这是事关千家万户最大的事,不引起高度关注就奇怪了。

很多网民也希望其他各省,以山东为榜样展开彻查。

把那些害群之马、狐丘社鼠,绳之以法。还天下公平正义一个朗朗乾坤。

不如此,还不知还会有多少优秀的寒门子弟被这群蛀虫葬送,还被蒙蔽在瓮谷中。

只能仰天长叹命运不济,殊不知,改变自己命运的就是这些道貌岸然的人。

至于这些违法乱纪的,自有国法党纪处理。

但被顶替学生如何补救,其实是没有完美的解决方案的。

被耽误的青春时光和整个家族改变命运的希望,如何能用金钱来衡量?

即便让他们重新考试,已经耽搁这么长时间,对他们还是不公平。

他们受伤的心也不是可以短时间恢复的。

我们静观官方给出的处理意见就好。不然,还有更好的办法吗?

通过这件事,的确要反思当下存在的问题了。

网络时代科技如此发达,为什么不能让考生在考试后看到自己的试卷?

错在哪里,扣分在哪里,一目了然,让考生心服口服。

这才是真正的公平。

把环节、流程、结果公布于太阳底下,就杜绝了暗箱操作的可能。

能办妥多个部门的顶替案,其能量不是我们普通百姓能知晓的。

相信山东这么多部门的联合调查组,面对媒体和广大网民的关注,

一定会铁面无私,

深挖出幕后黑手。

还给被顶替孩子和他们的家族一个公道。

还给教育这个最后的公平之地,一个真正的公平。

也给孔夫子的家乡人保留下应有的颜面。

不让这一山一水一圣人的灵杰之地蒙羞汗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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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证据充分,法庭公堂上见!撤职查办,去消各种福利待遇,例如工龄,以及退休待遇,还要赔偿受害人各项损失,特别是精神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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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是和对方达成协议的,如枣庄那个秦女士,就和在北京开了两个公司的李某达成了协议,对方当初给予了一定的经济补偿,她和家人也愿意,最后她上学期间,顶替之人,还给她一些大学生活费,最后她准备还,也没有还(被拒绝),因此,我觉得此类的,没有必要进行经济补偿,第一、她是自愿的;第二、当初冒名顶替者家人已经给她经济补偿;第三、上学期间,顶替者父母给予了她一定的经济资助。

对于此类情况,不仅不应该赔偿,还应该对于双方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秦女士明知道对方没有考上大学,知道要冒名顶替,却默许,还接受了违法犯罪之人的经济补偿,达成交易私下协议,对于双方,都应该进行处罚,没收秦女士违法获得的经济补偿,对冒名顶替的李女士,不仅取消其学籍,还要进行罚款,涉及到违法犯罪的,公安机关进行调查。

这是第一类情况,就是双方都知道,且默许达成了某种交易,默许对方违法犯罪,双方都处理,且没收此前违法获得的顶替者经济补偿。

第二类,不知道,就被顶替了。这一类人,是真正的受害者,需要冒名顶替者给予10倍经济补偿,也就是说,如果当时她因为被顶替,没法上学,只能继续复读,那么,其复读费、一年的经济损失,按照10倍赔偿,如果那时候是1万元,如今赔偿10万元。

如果因为对方的冒名顶替,导致被顶替之人最后没有复读,没有上大学,影响了其一生,那么,冒名顶替者,要赔偿更多,最低50万,最高100万。

此外,要对冒名顶替者进行经济处罚,最低20万,最高100万,根据冒名顶替者如今的收入来决定,同时,还要取消冒名顶替者的学籍,向社会公布具体人和单位、职业等,对于这些冒名顶替者,不能留情,必须要严厉打击和处理,并在全国开展冒名顶替者的清查工作,发现一起,处理一起,还教育的公正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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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冒名顶替上大学的案例越来越多,顶替者一般被开除了,但是受害人却没有得到任何说法,这个局怎么破?

比如河南周口的王娜娜,在2003年被张莹莹顶替上了周口职业技术学院,张莹莹毕业之后成了一名教师,现在周口职业技术学院已经注销了其学历,教育部门也辞退了张莹莹。

现在的王娜娜既没有得到顶替者的道歉,更没有得到任何的物质赔偿,为此王娜娜把顶替者告上法庭,希望对方能够道歉并赔偿13元钱,算是对自己青春贻误的一个交代。

其实谁都不缺这13元钱,包括山东冠县的陈春秀,顶替者也想通过私下赔偿解决问题,但是冒名顶替绝不是两个人之间的事情,如果这样的话,学霸们完全可以卖掉自己清华北大的录取通知书,我国的教育体系就乱套了。

最近山东高校陆续查出242个可能存在冒名顶替的人员,估计今后这样的事情在全国范围内会越查越多,顶替者如何处罚?被顶替者如何赔偿?这两个问题困扰着所有的人。

我认为,冒名顶替学籍的问题,不能简单地把顶替者开除作为最终处理结果,必须要深挖背后的利益链条和保护伞,就像陈春秀说的,即便录取通知书被别人拿去了,还有身份证、户籍关系、学籍档案等各种证明材料,要是没有人帮他处理这些复杂的事情,一个人根本办不了,普通人也根本办不了。

因此,每一个冒名顶替者的背后,肯定有一帮违法犯罪的团伙,他们不但侵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改变了受害者的青春轨迹,他们滥用人民赋予他们的职权,对社会危害最大是这些人的渎职和帮凶,只有打掉这些保护伞,才能够还大家一个公平的社会环境。

国家可以罚没这些违法者的违法所得,根据违法所得情况赔偿被顶替者的损失,要知道,受害人申请13元的经济赔偿是无奈之举,因为他知道凭自己的能力无法对抗这些人,申请13元的赔偿只不过是为了要个说法。

比如山东被顶替入学的陈春秀想重新进入山东理工大学,但是学校却以无此先例拒绝了,也就是说陈春秀的入学资格已经彻底失效了,对她来说应该如何补救呢?

类似的情况也发生在王娜娜身上,当王娜娜即将从洛阳理工学院毕业的时候,37岁的她已经超过了老师招聘的年龄,难道对她的补救就只能是13元的民事诉讼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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