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规定指哪三个?
2015年,中办、国办、中政委、“五部委””先后出台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简称为“三个规定”。
规定一 ·
《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
· 规定二 ·
《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
· 规定三 ·
《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司法三大规定?
三个规定”是指:2015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2015年3月,中央政法委下发的《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2015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三个规定制度是?
第一个规定:2015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
第二个规定:2015年3月,中央政法委印发的《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
第三个规定:2015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三个规定三应当三不得?
根据“三个规定”要求,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要做到“三不得”“三应当”“六严禁”。“三不得”:1.不得违反规定过问和干预其他人员正在办理的案件;2.不得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转递涉案材料或者打探案情;3.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案件当事人说情打招呼。
“三应当”:1.应当恪守法律,公正司法,不徇私情;2.对于司法机关内部人员的干预、说情或者打探案情,应当予以拒绝;3.对于不依正当程序转递涉案材料或者提出其他要求的,应当告知其依照程序办理。
“六严禁”:1.泄露司法机关办案工作秘密或者其他依法依规不得泄露的情况;2.为当事人推荐、介绍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律师、中介组织介绍案件,要求、建议或者暗示当事人更换符合代理条件的律师;3.接受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请客送礼或者其他利益;4.向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借款、租借房屋,借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或者其他物品;5.在委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徇私舞弊,与相关中介组织和人员恶意串通、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等行为;6.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其他不正当接触交往行为。
国网公司三个规定是哪三个?
1. 不准违反规定停电、无故拖延送电。
2. 不准自立收费项目、擅自更改收费标准。
3. 不准为客户指定设计、施工、供货单位。
4. 不准对客户投诉、咨询推诿塞责。
5. 不准为亲友用电谋取私利。
6. 不准对外泄漏客户的商业秘密。
7. 不准收受客户礼品、礼金、有价证券。
8. 不准接受客户组织的宴请、旅游和娱乐活动。
9. 不准工作时间饮酒。
10. 不准利用工作之便谋取其它不正当利益。
三个规定四项内容?
三个规定”是指:《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1、坚持社会主义道路,是因为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才能发展中国,除了走社会主义道路,中国没有别的更好的道路可走。
2、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是因为人民民主专政是符合我国国情的无产阶级专政,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新型社会主义民主的好形式,是争取和巩固安定团结政治局面的重要手段。
3、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因为中国共产党是领导核心,没有共产党的领导不可能有社会主义革命,不可能有无产阶级专政,不可能有社会主义现代化。坚持共产党的领导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核心。
4、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是因为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是我们进行革命和建设事业的理论基础、指导思想、行动指南。
三个规定是指什么?
“三个规定”指的是:①2015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②2015年3月,中央政法委下发的《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③2015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三个规定是哪三个规定落实情况?
“三个规定”是指2015年中办国办、中央政法委、“两高三部”先后印发的要求对于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司法、内部人员过问案件,以及与当事人、律师等不当接触交往行为,司法人员都要主动记录报告,并进行通报和责任追究。
插手干预司法、内部人员过问案件,以及与当事人、律师等不当接触交往行为,司法人员都要主动记录报告,并进行通报和责任追究。
2019年8月,最高检制定印发《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把记录报告的重大事项,从司法办案扩大到干部选拔任用、项目安排、工程建设、监督执纪等五个方面,明确了需要记录报告的具体情形,实行月报告制度,“零报告”的也要报告。
为了持续做好执行“三个规定”工作,今年4月,最高检针对记录报告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印发《关于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若干问题的工作细则》,进一步规范了重大事项填报工作,最大程度消除检察人员的思想顾虑;进一步明确了抽查督察、成果运用、责任追究等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