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改一拆是什么?
三改一拆,是指浙江省政府在2013年至2015年开展的旧住宅区、旧厂区、城中村改造和拆除违法建筑(简称“三改一拆”)三年行动。 “三改一拆”是加快推进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现代化浙江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推进新型城市化、改善城乡面貌、优化人居环境、建设美丽浙江的迫切需要,是加强城乡规划建设、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的有效途径,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
三改一拆是什么意思?
三改一拆,就是指在城区中开展的旧住宅区、旧厂区、城中村改造和拆除违法建筑,简称三改一拆。
三改一拆政策具体对农村是怎么样的?
“三改一拆”是浙江地方在2013到2015年三年期间对城市旧住宅、旧厂区和城中村的改造以及对违章建筑的拆除。一般情况下只是对老城区的改造,不涉及农村地区。
我国农村地区的建筑不适用《建筑法》的规范,按照各地的村镇建房用地管理办法,在浙江省农村的宅基地建设房屋,只要符合规定的面积和层高,建围墙等都是合法行为,如果没有改变土地性质、国家征用、拆迁安置等事情,不会被“三改一拆”。
“三拆一改”的内容是什么?
『”三改一拆”』
开展旧住宅区、旧厂区、城中村改造和拆除违法建筑三年行动——称为“三改一拆”
『内容』
(一)明确工作责任。“三改一拆”行动实行块抓条保、分级负责,综合执法、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市、县(市、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是“三改一拆”行动的责任主体。各市、县(市、区)都要成立领导小组,并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建立强有力的工作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职、加强协调、整合资源、形成合力,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二)强化规划管理。各地要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等相关规划为依据,科学合理推进“三改一拆”相关工作。要进一步整合和提升相关规划,加强规划间的相互衔接,充分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等的指导调控作用。
(三)坚持依法行政。省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制定违法建筑认定和分类处理办法的指导意见与政策措施,有效规范“三改一拆”行动各项工作。省级有关部门要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抓紧做好我省“三改一拆”相关立法工作,并制定具体的配套实施办法。各市、县(市、区)政府要通过依法行政确保社会稳定,要规范处理违法建筑的行政裁量权,细化违法建筑的认定标准和分类处理的具体办法,明确违法建筑拆除的主体、程序、保障措施,制订旧住宅区、旧厂区、城中村改造的具体举措,并报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四)创新工作方法。要坚持以改带拆、以拆促改、改拆结合、惠及群众。要坚持重点突破、有序推进,将违法违规占用农耕地、影响公共安全和重大建设、严重影响城乡规划、交通干线两侧的违法建筑作为重点率先拆除。要坚持因地制宜、融合推进,从各地的实际出发,注意“三改一拆”与推进新型城市化和新农村建设、生态浙江和美丽浙江建设、改善城乡群众住房条件与居住环境、优化国土资源开发利用等工作紧密结合。
(五)严格督查考核。将“三改一拆”行动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各级政府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重要内容。省政府每年将下达具体年度工作责任书,实行每月上报工作进度、季度督查通报、年度实施考核等制度,考核结果与领导干部考核奖惩相挂钩。对“三改一拆”工作不力的市、县(市、区),将采取通报批评、新闻媒体曝光及组织处理等措施。省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制订相关监督考核办法。
(六)加强舆论引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制定“三改一拆”行动宣传方案,充分发挥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作用,开辟专栏、专题,及时报道工作推进情况,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引导社会力量积极支持参与“三改一拆”行动。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通过现场会等形式,大力推广各地的好经验、好做法,促进全省“三改一拆”行动健康扎实、有力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