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管理条例?
为规范局机关大院车辆出入和停放管理,维护大院交通秩序,本着 “安全、文明、便利、合理、整洁”为原则,为大家营造良好的出行环境,确保机关大院办公环境井然有序,结合局机关大院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停放车辆区域划分
㈠局机关大院东面生态停车位(靠华福公寓旁)和办公大楼东西两侧路面划线停车位为机关大院临时停区,用于外来办事人员的车辆停放。
㈡局办公大楼地下车库车位和西北面停车棚车位(含车棚旁生态停车位)为干职工固定停车区,用于干职工上下班车辆的停放。
㈢机关食堂大楼旁边停车位为接待车辆停车区,用于局接待来客的车辆停放。
二、停放车辆日常管理
㈠为了维护机关停车秩序,办公大楼前面(南面)、局机关大门口及院内道路、通道等禁止停车区域一律不得停放车辆,进入机关大院所有车辆必须按照地面标志线停放和行驶。
㈡局干职工上下班车辆必须按规定停放到固定停车区域,并自觉停放在停车标线内,不得将车停放在通道、禁止停车区等标线以外或禁停区域,影响他人车辆出行。
㈢局办公室负责机关大院的停车秩序管理,督促保安员加强停车引导和巡察。
三、停放车辆纪律要求
㈠强化纪律意识。局机关干职工要严格执行本规定,服从停车安排,新增或更换私家车号牌要及时到办公室进行登记备案,非单位干部职工车辆长期停放在机关大院的将视为无主车辆处理。
㈡强化责任意识。各科室(单位)负责人要承担起本科室(单位)工作人员上下班车辆停放的督促工作,并配合局办公室做好外来办事车辆停放的管理。
㈢强化纪律监督。局人教科要会同办公室不定期对单位停车秩序进行督查,对于干职工违规停车情况在局公示栏进行通报,并由分管办公室领导或委托办公室负责人进行约谈。
㈣强化外来车辆引导。局办公室要安排专人配合保安人员对外来车辆加强引导,对于违反停车规定,拒不服从管理的进行登记,采取发放温馨提醒单等方式,加强管理。
㈤强化文明意识。干职工要在按规定停车的基础上互相谦让和理解,体现财政干部的文明素养和公德意识。
㈥机关车位有限,车辆呈动态变化,干职工要自觉服从和配合办公室对车辆停放调整。
延伸阅读
停车管理条例及解决方法?
2014年8月1日银川市人民政府令第3号公布,根据2020年3月13日银川市人民政府令第1号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银川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和车辆停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停车场(含林荫停车场)的建设和管理应当遵循政府主导、统筹规划、配套建设、有效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
第二章 停车场的规划和建设
第三条 新建、改建或者扩建公共建筑物按标准配建停车场或停车泊位。因城市规划等原因,配建、增建停车场或停车泊位达不到规定标准的,应当就近补建或者补足停车场或停车泊位。
第四条 公共建筑配套的专用停车场,在满足自身停车需要的情况下,应当按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要求,向社会提供停车服务。
第五条 公共建筑物改变功能的,已配建的停车场或停车泊位不得挪作他用;达不到改变功能后配建停车泊位标准的,由规划管理部门责令其按改变功能后的标准配建停车场或停车泊位。
第六条 住宅小区属于业主所有的停车位,由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个人委托小区物业等有关组织管理;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的,由社区居委会或街道办委托小区物业等有关组织管理;属于小区业主共有的停车位,其停车收费的收支情况应当向业主公示,盈余部分为该住宅区业主共有。
第七条 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建筑物前规划红线与建筑红线之间的区域,应当建设面向社会服务的停车场或停车泊位,并按照土地权属分别由企业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负责经营管理。
第八条 建设停车场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并由具有专业资质的企业建设。
第九条 停车场或停车泊位的建设用地可采用下列方式提供:
(一)政府投资单独建设的停车场建设用地应当予以划拨;
(二)在不改变原土地使用性质的条件下,单位将其用地作为停车场建设用地;
(三)土地储备机构将政府储备土地作为临时停车场建设用地;
(四)集体经济组织将其建设用地作为停车场建设用地;
(五)在满足交通出行、行人安全、消防安全、绿化等前提下,可以利用广场、公园、绿地等的地下空间建设停车场;
(六)城市建成区内农村集体所有的未利用地,经批准可以作为停车场建设用地。
第十条 开发利用卫生、教育、文化、体育场地、建筑物及道路、广场、绿地等的地下空间建设停车场的,建设单位应当进行安全论证,征求地面
停车统筹管理方案?
1、制定完善的停车场管理制度,并遵照执行。
2、定期检查停车场配置足够的消防栓等灭火器械,并可通过防火卷帘将整个车场分割成若干个防火区域;车管员对易燃易爆物品、烟火等涉及安全的一切事项严格把关,提高警惕性,杜绝隐患。
3、私家车位设立明显识别标示,车管员不让其他车辆挤占私家车位;对于一些禁止停车的场所,设置显著的禁停标志,对违禁的车辆实施处罚。
4、对于临时泊车卡、月保卡与私家车位卡采用不同颜色印制,便于识别管理,在车卡背面注明有关事项如:不赔偿损失、车辆应自办保险等,尽量避免事后纠纷。
5、车场配置显著的出入口指示、限高标志、禁鸣标识、限速标志、车场管理须知、收费标准等。
6、车管员对每辆进入车场车辆作适当检查,注意车辆是否有被撞、被刮等迹象做好现场记录由车主签字确认,在此减少不必要的纠纷;主动礼貌提醒车主不要将贵重物品留在车内,同时阻止闲杂人员进入车场。
7、停车场将安排专职车管员对停车场实施巡查管理,并引导车辆停放,提供问询服务。
8、对车场出入口附近的路面实施人车分流,确保区内人员进出及活动的.安全;对于易产生交通瓶颈、造成堵塞的地段及时进行有效疏导。
9、在停车管理员手中将备一份月保车主基本档案,以便车辆发生危险情况或紧急疏散时使用;车管员巡查中若发现停放车辆有异常情况(自燃等)要立刻采取措施实施补救,若车辆之间发生交通事故,要尽快处理,以不妨碍车辆通行为准则,并好事件报告。
10、对于长期乱停乱放、耍赖不交车辆保管费的车辆,车场管理部按规定给予发函提醒,再实施锁车处理,或将其强拖走交由交警部门进行处罚。
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
1、各物业处对所管物业项目区内车辆依法循章开展管理工作:需要收取车辆保管费的,负责按物价部门收费规定收取车辆保管费。
2、各物业处应熟悉掌握小区(大厦)车辆流通情况,车位情况:合理布置安排,优先保证业主使用车位。负责指挥区内车辆行驶和停放,维持小区(大厦)交通、停车秩序。
3、机动车辆在区内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禁止鸣号、试车、修车、练车。不准在人行道、车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