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和制度保障 什么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和制度基础

什么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和制度?

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组织原则,是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也是党最重要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

党的七大上,修订后的党章对民主集中制作了这样的概括:民主集中制,即是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在集中领导下的民主。1992年党的十四大,第一次在党章总纲中把民主集中制作为党的建设必须坚决实现的四项基本要求之一,与党的基本路线、党的思想路线、党的宗旨并提。

坚持民主集中制,必须切实做到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

延伸阅读

什么是党的组织制度?组织制度包括哪些内涵?

党的组织制度是指对党的组织原则、组织机构和组织纪律用党规党法的形式固定下来,并要求所有党的组织和党员共同遵守的,按一定程序办事的组织规程。

 党的组织制度主要包括: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即民主集中制的根本组织原则、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党的选举制度,党内议事规则等。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制度主要是指党员参加所在支部的党员大会、党小组会以及支部委员单独召开的民主生活会。民主集中制作为党的根本组织原则,是党的组织制度的核心内容,民主集中制原则执行得如何,是关系党内政治生活是否正常的重大问题,也是关系国家振荡局势是否安定的重大问题。

党的基本组织原则是什么?

1、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中国共产党是按照民主集中制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也是按照民主集中制运作的政党。2、民主集中制的形成与发展经历了三个历史阶段,分别是:马克思、恩格斯积极探索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和制度阶段,这时还没形成真正意义上的民主集中制;列宁确立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阶段,真正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初具雏形;

3、中国共产党对党民主集中制的丰富和发展阶段,使得民主集中制这一原则得以成为我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并且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和发展。

三会一课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

不是的。“三会一课”:“三会”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会,“一课”指按时上好党课。“三会一课”是党组织生活的基本形式,是加强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监督的主要途径。

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

什么是党的组织原则?

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集中体现了工人阶级的阶级性和先进性,它是完成自己历史使命的根本组织保证。只有实行民主集中制才能把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组成一个统一的整体,使党成为一支组织严密、行动一致的有战斗力的队伍,成为工人阶级和领导社会主义事业的核心力量。只有实行民主集中制,才能保证党的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从而实行党的正确领导。只有实行民主集中制,才能正确处理党内各种关系,坚持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原则,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也只有实行民主集中制才能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创造性,集中全党智慧,更好地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完成工人阶级的伟大历史使命而努力奋斗。

中国共产党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把全党拧成一股绳,领导全国人民战胜一切艰难险阻,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胜利。

实事求是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

实事求是”是我党的思想路线的实质和核心,也是我党思想路线的根本原则。

实事求是原则是决策应遵循的最基本的原则。“实事”,就是客观存在着的一切事物;“是”,就是客观事物内在的必然的联系,即规律性;“求”,就是去研究和探讨。实事求是,是辩证唯物主义的思想路线和重要原则,也是我们党历来经验的科学总结,科学决策同样离不开这一基本原则。

什么是党的肌体细胞和党的行为主体什么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

党员,是党的肌体的细胞和党的行为主体;民主集中制原则,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

党员是党的肌体的细胞和党的行为主体,党的十七大发展了这一思想,第一次在党代会报告中明确提出了尊重党员主体地位。

党内民主从本质上讲,就是全体党员在党内当家作主的政治权利和政治制度,党员主体地位的实现程度是衡量党内民主发展程度的重要标尺。

党员的主体地位是通过党员的民主权利来实现的,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必须把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摆在突出位置。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

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和领导制度,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重要标志。

民主集中制六项原则是: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党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它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和在非党组织中的党组外,都由选举产生等。

党的组织原则是什么?

党的根本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民主集中制最早由列宁提出,就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制度。

它既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也是群众路线在党的生活中的运用,也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和群众路线在党的生活和组织建设中的运用。

《党章》对民主集中制提出了六条基本原则:

(1)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

(2)党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它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和在非党组织中的党组外,都由选举产生。

(3)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党的地方各级领导机关,是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它们所产生的委员会。党的各级委员会向同级的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4)党的上级组织要经常听取下级组织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及时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党的下级组织既要向上级组织请示和报告工作,又要独立负责地解决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上下级组织之间要互通情报、互相支持和互相监督。党的各级组织要使党员对党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

(5)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委员会成员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

(6)党禁止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要保证党的领导人的活动处于党和人民的监督之下,同时维护一切代表党和人民利益的领导人的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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